辟谣!!谁说天猫把“双11”的商标给注了?


       随着2014年“双十一狂欢节”越来越近,近日微信朋友圈上也在疯传 :“天猫把“双11”给注册了。向京东维权,现在运营商和卖家都在加班修改双11活动页面。”

  很多人都是摆着看热闹的心态去发布这个信息,笔者也收到很多朋友说天猫好鸡贼,京东好可怜等等评论。

  可以说,自2009年以来,每年的“双11”都成为整个网络零售市场营销热点,在电商的推动下,双11演变成了一种新的消费潮流和文化节日,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而且成交额一年比一年高。众多商家借助电商这个平台可谓是大展拳脚展开一波又一波的促销活动,撩拨得大家都几近癫狂。除了淘宝丶天猫之外,京东丶苏宁易购丶亚马逊(中国)丶国美在线和当当网等等很多电子商务平台也纷纷加入到促销行列。

  回到文章开头说到的话题,那么问题来了,互联网打假哪家强?笔者也要学习下方舟子打假,打掉心底的疑问,这,是谣言吗?这个“双11”到底能注册吗?

  为此笔者特地咨询了专业机构来证实这件事情的真伪。

  据笔者了解,长沙汇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商标注册十余年的专业代理机构,其总经理汪勇先生向笔者表示:根据国家商标法规定,“双11”商标是不能注册的。此前确实有公司或个人对其进行注册,但是肯定是通过不了的。首先,“双11”是完全属于一个网络词汇;第二,它的属性是一个产品销售的时间,是大家都可以使用的一个词语,不能独家做商标使用。他还提出:但是“双11狂欢节”和“双十一狂欢节”确实在第35类丶38类丶41类被注册且通过了。申请人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面截图奉上:
注册“双11”的公司和个人,但查看详情以后并没有通过
 
阿里巴巴注册的“双11狂欢节”,“双十一狂欢节”
  通过以上图片,相信大家一目了然了吧!!阿里巴巴注册的是“双11狂欢节”和“双十一狂欢节”,并不是“双11”!!造谣的,都可以拖出去重打11大板了。

  那么问题又来了!

  这也是大家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京东借助双11大搞促销活动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呢?

  汇宝知识产权汪勇先生表示:“双11狂欢节”和“双十一狂欢节”其中注册的第35类,属于广告销售范围,第38类,属于电信运营商范围。京东可以搞双11的活动,但是其活动页面的宣传文字,语音,口号等地方,只要不出现“双11狂欢节”和“双十一狂欢节”这两个词语,还是不会构成商标侵权的。

  说到这里,笔者终于明白,京东运营商和卖家为何都在加班修改双11活动页面,他们都在修改文字,字...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阿里巴巴还是很强的,但是目前很多企业管理者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旧不是很强烈”,汪勇先生感叹说,“接触过很多企业,他们都是在付出了重大代价,吸取很大教训以后才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才来我这里对其品牌进行注册”。

  最后笔者用一句话来总结此文:

  曾经,有一个很棒的品牌摆在我的面前,我却不知道注册,直到付出了重大的金钱代价,法律代价,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它大喊三声:我要注册!我要注册!我要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