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1月9日,柏林墙倒了。1990年年10月3日,德国重新统一,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东德加入了西德。1991年9月,举世瞩目的“柏林墙守卫案”在柏林开庭,接受审判的是4个30岁不到的年轻人——他们曾经是前东德柏林墙的守卫人员。
柏林墙被推倒前的一个冬夜,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他的朋友高定,一起偷偷爬上了柏林墙,准备逃往西德。几声枪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的前胸穿入,高定的脚踝也被另一颗子弹击中。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射杀他的东德士兵,叫英格·亨里奇。英格·亨里奇也没想到,柏林墙被推倒之后,自己最终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英格·亨里奇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当庭指出:“东德的命令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逃亡者是无辜的,明知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选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有法律、法规、命令;我们同样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良知。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当法规、命令与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选择并坚守良知,因为这是人类最高的行为准则,也不允许我们以任何借口来逃避责任或无视正义的诘问。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目睹或经历许多丧失良知的事情,为了某种目的,许多人昧着良心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许多时候,我们仅仅把自己看做一个谋食的动物,丧失了基本的良知和是非标准,默认做恶支持做恶甚至参与做恶,没有想过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在过往的岁月中,不可否认,许多人默认做恶支持做恶甚至参与做恶,制造了太多太多的冤假错案,也有许多人丧失了人类基本的良知,即使是我们身边那些卑微的城管,那些站在讲台上的老师,那些站在手术台上的医生,都没有凭着良知去做正确的事情,这的确是我们人类的悲哀。
现行的《公务员法》第54条也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实际上是在提醒我们,无论我们处于什么时代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情,都拥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不要轻易丧失人类基本的良知,不要无视真理的存在,不要失去对真理的认同和追求,更不要做恶助虐,即使我们不知道审判什么时候到来,但切切记住:做恶终究要受到公平正义甚至是良心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