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检察长的感谢信,揭权力“底裤”


 副检察长的感谢信,揭权力“底裤”

李勇称:“2013年7月27晚,他和家人在回老家返回大同市区的路上,乘坐的商务别克车,因后轮胎爆胎,坏在距大同县11公里处的高速路上,不多时,高速路上的巡逻警察就迅速赶来……巡警马威同志还亲自驾车,帮助我把家人送到大同市区新南客运站……”该信末尾,李勇建议支队领导对马威同志予以表扬和鼓励。(9月6日《京华时报》)

大同副检察长车轮爆胎获民警帮助 表扬信盖公章李勇何许人也?乃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有意思的是,这封感谢信还堂而皇之地加盖了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的红色大印。因此媒体也以《大同副检察长车轮爆胎获民警帮助表扬信盖公章》为标题,意在突出这样一件原本私人受惠的事情,却出现“表扬信盖公章”这样公私不分的荒唐做法来。

笔者看到这篇文章,第一感觉就是该副检察长“多此一举”。 巡警马威同志之所以能为您效劳,并非因为其服务意识较他人更强,而只是因为您身为副检察长,警察平时就惧你三分,如今既然碰上了您有难处,当然会毫不犹豫地借用公权力来巴结您一下。因此,您完全可以“受之无愧”,根本就没有必要对该巡警提出书面感谢,更不该如此正规地盖上检察院的大印去感激他一个巡警。

笔者说这话并非无中生有,因为只是屡屡听说“天价”拖车费,还未听说过一起高速公路巡警如此周到地帮助普通百姓排忧解难的。连《腾讯网》该文推荐的“名人微播”王少光所发微博也质疑:【我的车上次坏在高速,打电话没人理,最后让拖下来,六公里,收1200元。看看人家副检察长长的车坏了啥待遇?】而笔者此前在《30公里索4万“拖车费”,是公开抢劫》一文中,也对“天价”拖车费进行过抨击。

该副检察长的感谢信,无疑揭示了该高速公路巡警对检察院的畏惧心态,以及“看人下菜”的“媚权”、“拍马”心态。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该副检察长如此正式地出具感谢信,特别是“建议支队领导对马威同志予以表扬和鼓励”,或因该两人此前就很熟悉,如今只是各自借权力“互粉”一下而已,盖公章可以强化警方对当事人身份的确认。

该感谢信同时也揭示大同检察院内部管理存在混乱:一是公章管理过于混乱。从表扬信的内容看,该副检察长明显不是因公出行,表扬信应属私人行为,因此在私人表扬信上盖公章,属公章私用行为,明显不妥。二是公车管理过于混乱。该文披露,“昨天,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对此核查。”而笔者以为,这样一件发生于7月底,是否“公车私用”只需一个电话就能搞清楚的事,在微博曝光之后、记者采访时还“正在调查”,明显是不愿意直接回应社会。按照此前的经验,这种所谓的“正在调查”,无非是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应对舆情,仍然在“究竟是给社会一个真相,还是给社会一个假象”之间犹豫不决,而很多“官谣”,就是在这“正在调查”中经集体研究编出。

很明显,该副检察长的感谢信,不知不觉中揭开了大同市检察院和大同市高速公路警察支队的权力“底裤”,让我们再次看到了“权力”的魅力和权力的“互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