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成达:搞好新农村建设 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在搞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 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文/袁成达教授
城镇化在中国早已不是个新课题,回首过去的以圈地为主题的房产城镇化,值得反思的地方太多,需要我们有勇气去面对,更需要中央政府的详细调研、科学规划和精心设计,最终拿出合乎广大民众意愿的顶层设计方案来指导新型城镇化的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今天的新型城镇化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与舆论环境,对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具有前瞻性的指导意义。但也遗留下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就是过去城镇化所集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因此,只有在继续搞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之上,才能进一步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反之,新农村建设搞不好,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来说,将是困难重重。
在搞好新农村建设的前提下,发展新型城镇化,要有三个确保。一要确保新型城镇化要有切实的科学的生态规划。规划确保农业粮食、蔬果、林业、地方特色文化、生态旅游资源用地安全红线不动摇,从中央到地方县市要通过通盘细致的资源勘察,建立科学规范的用地红线,勘察数据存入县、市、省、中央四级联网数据库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各级联网电子监督审批管理系统,并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管控程序。
二要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真正以人为本。城镇化的结果要使农村中小城镇宜居宜业,保障农村社会服务系统软硬件设施的完善健全,保证农民切身权益不受侵害,不强迫农民进城上楼;“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新型城镇化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建设富裕安康的农村小康社会和实现农民的千年梦想。
三要确保新型城镇化与新型产业化、新型人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相辅相成的统筹规划,要根据各地的地方资源资源来规划,而不能搞一刀切。搞城镇化建设不能让开发商牵着地方政府的鼻子走,要由政府组织主导,市场参与的方式搞好新型农村城镇化建设。
在继续搞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发展新型城镇化,应该保持四个继续。一是政府主导组织、农民参与等多种模式,继续完善农村零星小村、湾、庄合并整合规划和农村产权交易相结合再分配模式的新型农村城镇化。
二是继续完善优化农村供电、供水(安全饮用水工程)项目、通信(电信、移动、联通、数字电视)智能化、农村污水排放处理工程,完善增强农田基本(水利灌溉、水库、防洪旱堤坝、农村道路)硬件设施工程、现代化农村示范园区、示范带、农村公共道路保养规划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
三是继续完善健全提高农村医疗、社保、教育、农村千乡百镇商贸超市、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才软硬网络工程建设,确保广大农民朋友幸福指数标准不断的得到提高,实现广大农村地区跨越管理服务创新战略工程。
四是继续完善推广农村地区精神文明教育宣传工程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村容整洁、村风文明、村社和谐”的新农村社区文明建设的战略工程。
因此,建议中央成立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领导机构,整合配制优势资源要素,并形成合力,统一组织、动员广大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用科学的规范指导,用发展的思想理念,抓住主次矛盾的重点、突破难点要点、破解制约新型城镇化的软硬堵源因素,实现全面建成生态美丽、幸福康宁的新型城镇家园,为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打下坚实的战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