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首功,白勇强肠子都悔青了
昨天23时34分,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9月23日,张家川县委召开常委会议,根据市纪委建议,决定停止白勇强担任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9月24日《京华时报[微博]》)
非常有意思,白勇强这样一名连“九品”还相差甚远的“芝麻粉官”,也学起薄熙来昆明滇池喂红嘴鸥的做法,驾轻就熟地使用起“中国式辟谣”来了。原来昨天凌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师(@黎津平)发微博,称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已被免职、后说被双规;接着天水组织部说:未接到张家川公安局长被免职通报;黎津平删帖道歉;下午17点,张家川公安微博发布消息,称张家川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白勇强,9月23日上午主持召开深化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可深夜张家川县委宣布白勇强已被停职。
刚刚去“张家川公安”微博看了下,白勇强住持会议的微博已经没有了,有关“转发500次案”的微博,也仅剩下两条。
笔者一贯坚守“七条底线”,特别憎恶网络谣言,讨厌水军,讨厌“卖粉”广告,因此坚决支持对网上散布谣言行为依法予以打击。但同时,我也希望相关部门不要将打击的范围“扩大化”,应该严格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办案。就该案而言,也暴露出该县警方及某些警察法律素养低下的大问题,比如该县最早发布以寻衅滋事罪行拘杨某的理由,是说“对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的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而笔者发现“两高”的司法解释中,“转发500次”的罪名应该是诽谤罪。而如此儿戏地办案,网上很多警察都不认为有错,尤其是济南几名警察甚至在微博上狂欢,笔者不断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可他们却置若罔闻,油盐不进。16岁少年被释放的消息,无疑给了他们以沉重的打击,再怎么爱特这几名警察回来谈该话题,他们只能“缩头”不见了。
应该说,白勇强被停职,并非因他办错了“转发500次”案,而是他涉嫌行贿,涉嫌徇私枉法。我们不论杨某被释放的原因是否真如甘肃省公安厅所言的“从轻处罚”,但笔者还是在微博上给杨某以忠告:“虽然因你这个案子写了2篇评论,你们县的领导和公安局长肯定不爽,但本意并非是为了帮你。听我一句话,作为一名初三学生,你的心智还不是很健全,希望你今后好好学习,在网上玩要坚守不发布未经证实的一手新闻。”
但这些本已尘埃落定的丑事儿被再次提起,则又完全因为“转发500次”案。正因为该县公安局刑拘初三学生杨某引发社会质疑,针对原天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史居平的那份判决书才会引起社会的关注,该份判决书14次说到白勇强,其中就有“为了在工作中得到被告人史居平的关照和支持,以拜年等名义送给史居平现金共计人民币50000元”,及在一起刑事案中徇私舞弊的内容。
我想,白勇强当初敢于“第一个吃螃蟹”,弄出个中国首例“转发500次案”,肯定受大环境影响,希望以此来邀功。按照笔者对党政机关信息工作的了解,类似标题为《全国首例“转发500次案”在张家川县告破》的信息应该是早已上报,甚至已被采用。
应该说,全国首例“转发500次案”已成笑柄。但该案换来的副产品,同时也是正能量,就是社会对一个贫困县豪华“县衙”的关注,和对“史居平案”的再关注。而从该判决书内容看,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四点:一是史居平432万元财产不能说明,为何仅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二是史居平收受朋友及下属拜节费高达42.65万元,为何不算受贿?三是白勇强累计送史居平5.2万元,为何不算行贿?四是史居平的“徇私枉法案”,为何不追究作为“操盘手”的白勇强刑责?
很明显,“史居平案”的公诉人、法官故意回避这些问题了。如今该案既然再次被翻出来,相信甘肃省反腐机构及司法机关不可能视而不见。白勇强如今被停职,应该只是彻查该系列案的第一步,相信白勇强的所作所为很快将进入司法程序,到那时,白勇强在法院、检察院的“哥们”,以及让他长期稳坐公安局长宝座的官员,会有好看的了。
为争查处“转发500次案”首功,白勇强被推入漩涡,今后的日子一定会变得灰暗,如今一定是肠子都悔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