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重视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文/袁成达教授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下一个10年的最大机遇。新型城镇化首先是人的城镇化的意义,深刻揭示了“新”的涵义是释放城镇化扩大内需最大潜力、是成为经济增长巨大引擎的根本条件,同时也揭示了城镇化正确处理我国“三农”问题的正确方向。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面对前所未有的生态危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带来的压力,要找准主战场,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之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方为上策。
区域差异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给新型城镇化出了一道难题。我国是世界上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我们进行了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改革开放后三十年,我们进行了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截止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正式成为第二大经济体,就是上述一系列探索的积极成果。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百年”的发展目标,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
但是,我国地貌西高东低,形成三大阶梯。地理范畴上的东西差异、南北差异,是我国最重要的地区差异。东西部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我国最重要的发展差异。实施新型城镇化应该同时考虑南北和东西的地区差异、东西部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历来行政区域的完整性。我国区域划分的第一层次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第二层次为各地区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域;省(直辖市、自治区)域内的县域,为第三层次,并以“县域”为我国区域划分的基本单元。
2011年6月,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公布。《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大类功能主体区。
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甑别这四个不同区域,以县域为主体在更大的区域内进行资源配置。
重视县域经济发展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动力。我国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县域以及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区域界线明确;有一个县级政权作为市场调控主体,有一个县级财政,具有一定的经济相对独立性和能动性。县域经济活动涵盖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各环节。因此在实施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要以县域资源禀赋为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有利于发挥县域经济“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比较优势,按照生态平衡的最高准则重点发展生态产业。同时,也有利于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突破县级行政区划的约束,在更大的区域内进行资源配置,获取竞争优势。
新型城镇化的主战场在县域及众多乡镇。生活在广大农村的农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生力军,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城镇化的主战场在县域及复盖全国绝大部分区域的农村。
然而,不可回避的是,当前城镇化面临着扩张速度远高于质量、城市市民与农民工新二元对立、有城市无产业支撑、农民“被上楼”、社会矛盾加剧、生态成本透支等种种挑战。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须找准主战场、直面种种挑战、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才能保证城镇化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否则,新型城镇化只能是画饼充饥的美好梦幻。
维护生态平衡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职责。生态平衡是生物维持正常生长发育、生殖繁衍的根本条件,当然也是人类生存的根本条件。人类的任何发展都应当以维护和保障人类生存的根本条件为前提,不应当以破坏和栖牲人类生存的根本条件为代价。因此,“生态阈限”是人类利用自然的底线,维护生态平衡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职责。
自然生态、产业生态和社会人文生态三大系统构成当代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环境决定人,人能改变环境。城镇化发展是“双刃剑”,在推动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长足进步发展的同时,又破坏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
18世纪中叶发生的工业革命和城镇化的发展,实现了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向现代工业社会的重大变革,引起社会结构的改变,推动人类社会进入工业经济时代。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空前的进步和繁荣,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被大规模、大范围地转变为人工生态系统,严重干扰和损害了生物圈的正常运转;生物圈中的各种地上地下资源被掠夺性利用和过度污染的产生,突破了“生态阈限”,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
所谓工业化、城市化使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实际上主要是以化石燃料产业及相关产业掠夺性地开采矿石,破坏了自然界的元素平衡。19世纪下半叶--20世纪初,推动人类社会进入电气时代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始于20世纪中期标志人类进入科技时代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呈加速态势的科技进步虽对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的势头有所遏制,但是,过量使用化石燃料造成大气圈和水圈质量恶化的生态问题却更加突出。全球生态系统建立新平衡的生存需求已非常严峻非常迫切。这就是既存自然生态、产业生态和社会人文生态三大系统为当代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的环境。
解铃还需系铃人。人类用城镇化和工业产业的发展突破了“生态阈限”,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人类必须新型城镇化的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来协助大自然休养生息,重建新的生态平衡。
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稳妥健康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当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是工业化与城市化相生相伴;而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相辅相成。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必要条件,也是其基本特征;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
资料显示,近20年来我国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从数据看,1990年至200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90.5%,城镇人口仅增长52.96%,城市用地增长率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比是1.71;2000年至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83.41%,城镇人口仅增长45.12%,城市用地增长率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比达1.85,均远远高于国际公认的合理阈值1.12。说明我国之前的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速度相差较大,城市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已超过合理阈值。由赚取土地差价推动的旧型城镇化转变为核心是人的新型城镇化,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实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已刻不容缓。
然而,土地城镇化造成的一大片一大片区的工业开发区做大当地GDP规模、各地产能不断扩张、加剧产能过剩的矛盾尚未有效解决,依靠劳动力廉价供给、依靠资源粗放式的消耗、依靠压低均等化公共服务成本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模式尚未清理,利用“新型城镇化”名义的一波席卷东中西部的“圈县热”又悄然兴起。
已成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新型城镇化尚未全面展开就面临着扩张速度远高于质量的严峻挑战,面临着亟待解决的损害农民土地利益、城市市民与农民工新二元对立、有城市无产业支撑、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村庄空心化、人多地少水缺的矛盾加剧、生态成本透支等种种固疾的严峻挑战。
现实告诉我们,新型城镇化必定是在下大力气解决这些严重问题中推进。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当务之急是转变观念,强调人本和可持续发展,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符合客观规律的城镇化道路。在宏观上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同时,重视在微观上提倡和推广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