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垄断与竞争


  垄断 (英语:Monopoly) (或者称卖者垄断;台湾通常译独占),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与买者垄断 (Monopsony) 刚刚相反。垄断者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不能同时调节)。竞争(英语:Competition)指在市场上存在大量潜在的供应商和消费者,因此,没有人能控制产品、价格等市场因素。与垄断相反的经济形式。经济学上的竞争是指经济主体在市场上为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既定目标而不断进行的角逐过程。

  本文仅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二者进行一个理性客观的分析。无论是西方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脱离不开商业社会,而就商业社会的基本构成来看,参与商业社会的经济主体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企业,由这些大大小小的企业汇成了一个个行业,再有一个个行业经过中观层面的经济发展成为一个个国家的经济支柱(如重工业、轻工业、军工业、农业、服务业、高科技产业等等)。

  西方经济学一般认为商业社会的发展路径是自由竞争——部分竞争——部分垄断——完全垄断。但是,让我们看看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这种路径似乎并不完全正确。从企业的角度而言,它们需要一个开放的、公平的、透明的市场环境,按照经济学的发展规律,参与市场竞争,从而为消费者创造价值,为国家创造就业和税收,也就是企业家一直所说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从行业的角度而言,一个健康的行业同样需要一个有竞争性的,有监督(法制)的、良性的市场环境,按照经济学的发展规律,不断完成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配置,从而完成行业的完善和提升。从国家的角度而言,一个国家的繁荣和昌盛,同样需要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环境,翻开历史,每一个繁荣的国家乃至时代似乎都是一个充满商业竞争的时代。

  近期,我国政府对部分涉及垄断的企业进行了处罚,似乎从一个角度说明了新一届政府净化市场,鼓励竞争,服务企业,惠及大众的决心和信心。我在这里并不是要批评或者说抱怨这些被处罚企业,因为它们也是商业社会的一份子,也创造了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也履行了社会责任与义务。无论是涉嫌垄断或者说确实垄断了,其实并不是企业行为,这一点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因为,垄断的构成因素有很多很多,比如说一个行业的发展阶段,市场配置的是否合理,甚至还会由消费者主导。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现在的商业社会是以消费者为导向的,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会决定企业发展、品牌发展、行业发展、甚至是国家命脉。看似一个不经意的消费行为,会由于人口基数、消费选择、商品价值的影响产生质变。用一个数学公式表示可以看做E=N(人口基数)*n(消费选择)*P(商品价值)。如果E与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匹配,国家的经济就不会出现问题,反之亦然。我国政府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可以看做是在调整E所做的改变,美国、日本所做的QE3亦或安倍经济学也是在调整E,但是究竟这些改革的措施效果如果,只能有时间来检验,有市场来检验。而作为商业社会的主体企业而言,也应该充分释放自身的竞争优势,以消费者为导向,不断改进企业理念和企业模式,创新,说起来仅仅两个字,但是真正要做到确实很难很难,需要政府和企业的信心、雄心、恒心,同时也需要打破国别差异,社会差异,文化差异等诸多阻力,加强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面对各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