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信息表
质量保证类别 |
|
||||||
车 牌 号 |
|
||||||
经销企业名称 |
|
||||||
营业执照号码 |
|
地 址 |
|
||||
车辆基本信息 |
车辆价格 |
¥ 元 |
品牌型号 |
|
车身颜色 |
|
|
初次登记 |
年 月 日 |
行驶里程 |
公里 |
燃 料 |
|
||
发动机号 |
|
车架号码 |
|
生产厂家 |
|
||
出厂日期 |
年 月 |
年检到期 |
年 月 |
排放等级 |
|
||
结构特点 |
□自动挡 □手动挡 □ABS □其它 |
||||||
使用性质 |
□营运 □出租车 □非营运 □营转非 □出租营转非 □教练车 □其它 |
||||||
交通事故记录 次数/类别/程度 |
|
||||||
重大维修记录 时间/部件 |
|
||||||
法定证明、凭证 |
□号牌 □行驶证 □登记证 □年检证明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养路费缴付证明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 □保险单 □其它 |
||||||
车辆技术状况 |
|
||||||
质量保证 |
|
||||||
声明 |
本车辆符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属合法车辆。 |
||||||
买方(签章) 经销企业(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本表由经销企业负责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车辆展示,其余作为销售合同附件。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质量保证类别。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使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填写“本车属于质量保证车辆”。
如果超出质量保证范围,则在质量保证类别栏中填写“本车不属于质量保证车辆”,质量保证栏填写“本公司无质量担保责任”。
2.经销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码及地址应按照企业营业执照所登记的内容填写。
3.车辆基本信息按车辆登记证书所载信息填写。
⑴行驶里程按实际行驶里程填写。如果更换过仪表,应注明更换之前行驶里程;如果不能确定实际行驶里程,则应予以注明。
⑵年检到期日以车辆最近一次年检证明所列日期为准。
⑶车辆价格按二手车经销企业拟卖出价格填写,可以不是最终销售价。
⑷其它信息根据车辆具体情况,符合项在□中划√。
⑸使用性质按表中所列分类,符合项在□中划√。
⑹交通事故记录次数/类别/程度,应根据可查记录或原车主的描述以及在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对车辆有重大损害的交通事故次数、类别及程度填写。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填写“无”。
⑺重大维修记录应根据可查记录或原车主的描述以及在车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更换或维修车辆重要部件部分(比如发动机大中修等)填写有关内容。车辆未经过大中修填写“无”。
4.法定证明、凭证等按表中所列项目,符合项在□中划√。
5.车辆技术状况是指车辆在展示前,二手车经销企业对车辆技术状况及排放状况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及检测方式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实施,并将检测结果在表中填写。同时,检验员应在表中相应位置签字。
6.属于质量担保车辆的,经销企业根据交易车辆的实际情况,填写质量保证部件、里程和时间。一般情况下,质量保证可按以下内容填写:
⑴质量保证范围为:从车辆售出之日起3个月或行驶
⑵本公司在车辆销售之前或之后质量保证期内,保证车辆安全技术性能。
⑶质量保证不包括:轮胎、电瓶、内饰和车身油漆,也不包括因车辆碰撞、车辆用于赛车或拉力赛等非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
经销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质量保证期限,放宽对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限制。
7.当车辆实现销售时,由经销企业及其经办人和买方分别在签章栏中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