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逸枫:“微”经济刺激计划难稳增长


谢逸枫:“微”经济刺激计划难稳增长
 
   导语:2013年7月27日,汇丰银行公布的中国7月份采购经理人指数初值下降至仅为47.7,是11个月以来的最低值。汇丰银行因此认为中国工业生产出现“持续减速”。这将日益加大就业市场的压力,使出台稳定经济发展的“额外措施”成为必需。今年6月中国出口同比减少3.1%,为2009年10月以来最大降幅。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向国内市场转轨似乎也陷入停顿。虽然今年上半年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7%,但2012年14.3%的增幅远高于此。鉴于中国的私人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较低――约为1/3(美国的这一比例为2/3),所以内需增加不足以抵偿出口下滑。按照以往惯例,高层将于本月召开年中经济工作会议,分析研究上半年经济形势,并为下半年经济工作思路定调。
 
   2013年6月26日,《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已明确提出户籍制度改革方向: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也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提出,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此外,一些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城镇化措施已出台。2013年7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起5年内全国棚户区改造目标:改造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等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
 
   2013年7月25日工信部向逾1 000多家企业下令,要求它们关闭已为相关制造企业带来财务困难的过剩产能。受影响的行业包括钢铁、水泥、铜和玻璃等行业。工信部要求一些企业彻底关闭。中国政府已下令让19个行业的部分企业关闭一些工厂。在这些行业中,生产过剩已引发价格战。中国通过此举坚定声明,尽管经济增长放缓,但中国政府决心推进一次痛苦的经济调整。在调结构方面,预计政府将继续推出改革措施,并落实2013年7月5日“金十条”及近期相关会议的决定,引导资金流向中小企业、新兴战略产业、环保、市政、棚户区改造以及促进民生、有利消费的行业和领域。
 
   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后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经济形势座谈会,和经济形势专家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对当前经济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李克强在会议上表示,目前我国经济运行平稳并处在合理区间,区间“上限”是防通胀,“下限”是稳增长、保就业。他提出,在目前经济运行逼近合理区间“下限”的情况下,要统筹考虑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使三者做到相互促进。从今年三月上任至今,李克强及新一届政府以一系列“组合拳”、通过多项政策推动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显示出决策层不再以短期刺激措施拉动GDP增长,而是坚持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决心。   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研究确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部署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会议认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挥调结构、促改革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和内生动力。要在营造公平开放便利的市场环境上多下功夫,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多想办法,在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上加大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释放改革红利,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会议决定,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此前表示,要形成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框架,既稳增长又调结构,既利当前又利长远,避免经济大起大落,使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增长率、就业水平等不滑出“下限”,物价涨幅等不超出“上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全年GDP增长7.5%,CPI控制在3.5%,当GDP滑到7%以下时,就业确实出现了问题,7%是“底线”,跌破7%是不允许的。经济增长7%是底线;通胀率3.5%是上限。

 

   著名房地产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认为:“当前我国经济虽面临一些难题和风险,但总体平稳。今年二季度和上半年的GDP数据表明,中国经济仍然处在合理区间。在合理区间,又何必追求更快增速。实际上,在目前M2已高达104万亿元的情况下,即使经济到了需要刺激之时,也不宜再走货币刺激的老路,而应走制度改进的新路。近期不断出台的放权措施,以及盘活货币和财政存量的思路,寻求的就是释放制度红利的途径。

   著名房地产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稳增长’政策已打出第四炮,正式拉开新一轮经济‘微刺激’计划序幕”。第一炮是6月19日‘金融八条]与7月5日‘金融十条’及2013年7月12日,国务院印发“1000万户棚改”措施出台。第二炮是2013年7月18日,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32号文件“林权抵押贷款”。第三炮是2013年7月24日,免税、通关、铁路投融资、地区铁路建设的优惠政策支持。第四炮是2013年7月25日,发改委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毫无疑问,稳增长优先,调结构在后,体制改革居中,城镇化作为新动力,是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目标。”

   著名房地产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指出:“新一轮经济‘微刺激’计划难产生立竿见影的稳增长效果,一是“1000万户棚改”的资金存在巨大缺口。而‘金融八条与‘金融十条’显然比较空洞,需要具体的细则与配套政策方可全面实施。二是“林权抵押贷款”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三是免税幅度过小,下降成本有限,铁公基难见效看。四是小微企业融资需要央行与各银行出配套政策。虽然一系列“稳增长”的政策组合拳,在营造更加公平的商业环境和支持就业,中国还在研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显然,盘活存量货币与加大投资(基础设施与房地产)的经济刺激不可避免,否则难稳增长,保7.5%底线恐失守。”

   著名房地产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在中国有超过五千万家中小企业,除了创造了全国60%以上的经济总量和50%以上的财政收入,而且在就业和创新方面贡献更大:提供了全国70%左右的进出口贸易、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65%的发明专利、75%企业技术创新和80%的新产品开发份额。根据官方口径,这一政策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据此计算,如果以5%的营业税计算,那么最少将带来三百亿元的减税额度,但实际作用不明显,因为幅度过小。

   著名房地产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认为:“按克强经济学(经济刺激计划框架),即不搞大规模货币经济刺激、去杠杆化、结构性改革是三大支柱,而克强经济学三大要义,一个新方向是以转型打造经济升级版。一个新引擎是用好城镇化内需“最大潜力与创新驱动力”。一个新动力是用改革释放“最大改革红利”。虽然“克强经济学”的前两大支柱正在造成痛苦,这两大支柱对于为结构性改革铺平道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正在进行的各种政策讨论看,改革预计在这些领域开展,包括行政控制、土地制度、产权制度、垄断行业、金融制度、户籍制度、社保制度等。”

   2013年7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特别是最近国办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即金融“国十条”),正在逐步落实。金融系统也不断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我结合工作实际,就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的重大意义。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市场、扩大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的货币信贷总量,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按照中央的要求,把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住、发挥好,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适时适度预调微调。三、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要求,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四、积极发展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小型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具有信息、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五、大力发展多种融资方式,拓宽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小微企业资本金还比较薄弱。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支持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的渠道和机制。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六、要大力推动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机制创新,不断满足小微企业多层次、多样性的金融服务需求。小微企业点多面广、千差万别,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是多层次、多样性的。金融机构要做好对小微企业账户开立、支付结算、存款和存款类产品、外汇兑换、支付性质的垫款等基础型金融服务。七、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

中国经济增速在今年第一季度再度出现放缓态势。日前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实际GDP同比增速为7.5%,已降至决策层今年年初所设定的经济增速既定目标。对此,李克强表示,总体上我国经济运行平稳并处在合理区间,这一区间的“下限”和“上限”分别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即全年GDP增长7.5%,CPI控制在3.5%。

   2013年7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起5年内全国棚户区改造目标:改造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等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至2012年五年内,全国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占同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100万套(户)开工量的40%;基本建成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50万套《意见》提出,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今年要改造304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800万户,今年改造232万户;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90万户,今年改造17万户;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30万户,今年改造18万户;国有垦区危房80万户,今年改造37万户资金历来是棚户区改造的主要难题。对此,《意见》制定了国家财政支持、银行信贷扶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允许发行专项债券、税收减免等“一揽子”方案。国家财政支持,中央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此外,各地区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市、县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引导民间资本,民间资本可以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允许发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此前,一些地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曾发生暴力拆迁、毁坏历史保护建筑、借机建福利性住房等违法事件。更有甚者,个别官员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导致一些回迁住房成为豆腐渣工程。对此,《意见》明确提出,监察部、住建部等部门将建立督察制度,定期全面督促检查地方棚户区改造。督促检查中一旦发现,地方政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方政府负责人将被约谈,限期整改。根据《意见》,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

   国家统计局2013年7月15日发布初步核算数据,上半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24800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6%。其中,一季度增长7.7%,二季度增长7.5%,经济增速连续两个季度放缓。从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来看,消费贡献3.4个百分点,较一季度季节性下滑;投资贡献4.1个百分点,呈现季节性回升;净出口贡献0.1个百分点,大幅回落。第一产业增加值18622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117037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112350亿元增长8.3%。今年二季度我国企业景气指数为120.6,比一季度低5.0点,但仍明显高于景气临界值(100),仍处在景气区间。上半年累计,全国公共财政收入685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5%。这一增速略低于GDP增速。初步核算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中国经济同比增速为7.5%,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2个百分点,而一季度的增速又比去年四季度回落了0.2个百分点。此前,除了去年四季度经济增速反弹之外,从前年一季度到去年三季度,中国经济增速连续七个季度增速回落。持续的回落引发了外界对中国经济的担心。

   事实上,“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年均经济增速预期目标为7%,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经济增速预期目标为7.5%,上半年增速仍在预期的合理空间。中国15年来经济增速三次回落至7%平台,第一次增速回落至7%平台是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增速从1997年的8.8%,落至1998年的7.8%,进一步回落至1999年的7.1%。经过宏观调控的努力,经济增速2000年回到8.0%。第二次增速回落至7%平台是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刚刚爆发时的猛烈冲击,增速从2008年三季度的9.0%猛落到四季度的6.8%、2009年一季度的6.2%、二季度的7.9%。随后在大力度的政策刺激下,2009年三季度增速回升至9.1%。第三次增速回落至7%平台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外需持续低迷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原先的刺激政策逐步退出,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增速从2010年一季度11.9%的阶段性峰值开始回调,到2012年二季度增速再度回落到7%平台,此后至今连续5个季度运行在7.4%至7.9%之间。

   2013年7月18日,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品林做抵押,从银行贷款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实现了林业资源变资本的历史性突破。《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诚信、风险可控、惠农利民的原则,探索创新业务品种,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林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配套政策的一个突破。对于林权抵押贷款中普遍存在的抵押范围偏窄,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不匹配的问题,《意见》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协商确定林权抵押贷款的期限,贷款资金用于林业生产的,期限要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

   同时,《意见》中对于小额贷款项目进行了“减负”,规定对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评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以降低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成本。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应坚持保本微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对于林权抵押登记程序,《意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明确了林权抵押、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登记备案等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清偿债务或抵押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使抵押权的情形发生时,可通过竞价交易、协议转让、林木采伐或诉讼等途径处置已抵押的林权。

   2013年7年19日晚上19时,央行网站分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一、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二、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三、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四、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中国央行迅速落实着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承诺。 7月19日,央行宣布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在7月12日中美对话成果宣布之后仅仅7天,中方落实其承诺:“中方将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包括培育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扩大市场主体的自主定价空间。”

   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研究确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部署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会议认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挥调结构、促改革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和内生动力。要在营造公平开放便利的市场环境上多下功夫,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多想办法,在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上加大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释放改革红利,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会议决定,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贸环境复杂严峻,进出口增速均明显放缓。要通过制度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一是制定便利通关办法,抓紧出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方案,分步在全国口岸实行。二是整顿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减少法检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抓紧研究法定检验体制改革方案。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及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扩大保险规模。四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融资、通关、退税等服务。创造条件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逐步扩大服务进口。五是积极扩大商品进口,增加进口贴息资金规模。完善多种贸易方式,促进边境贸易。六是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会议强调,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要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这是继铁路机构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通过改革,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优先建设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铁路及相关设施。这将有力推动扶贫攻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更好地实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的迫切期盼。为此,一要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二要向地方和社会资本开放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等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三要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搞好综合开发利用,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四要加快前期工作,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及时开工,按合理工期推进,确保工程质量。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据权威部门测算,此次减税新政实施后,小微企业年减税规模将近300亿元,按照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估算,今年将减税120亿元。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税为5%,增值税为3%,营业税和增值税并不能并用,以一个月销售额2万元销售企业来讲,一个月最多可以减少税赋为1000元(2万元×5%)。

   2013年7月25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周四出台指导意见,通过扩大相关企业发债规模,规范清理商业银行收费,加大信贷支持等方式,来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指导意见称,将会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用于开发园区的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建设,意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意见并称,将抓紧制定鼓励财政出资的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与小微企业的项目对接活动。同时,要清理规范涉及企业的基本银行服务费用,完善银行收费定价机制。要彻查违规行为,整肃经营环境,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发改委并表示,将贯彻《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精神,支持创业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企业债券满足产能过剩行业的小微企业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的融资需求。此外,严格限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财政出资的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间接或直接投向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违规在建项目。

 

   加速民间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意见》强调,要积极争取试点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重点推动在经济发展滞后、金融服务不完善的县域设立小额信贷公司。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在榆林、延安分别开展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建立由省发改委主导的省市重大项目与民间资本对接机制。支持神木县以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为主旨开展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府谷县开展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验。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意见》在健全小微企业和县域金融服务体系方面提出7条措施。一是鼓励商业银行新设或转型一批支行作为小微企业的专业支行、特色支行。二是逐步放开小额信贷公司主发起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等政策限制,允许小额信贷公司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帮助中小企业做好私募债券发行服务工作。四是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省再担保公司牵头组建担保联盟等方式,积极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五是扩大农业保险承保规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保险产业,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六是健全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与金融联动机制,落实对民营企业贷款的“尽职免责”政策,落实符合转型升级要求但经营困难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七是创新监管机制,禁止存贷挂钩,禁止不合理收费,禁止搭售金融产品,严防贷款资金挪用或外流。

 

   对上海来说,按照上海市财政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截至2011年底,上海市共有法人企业35.76万户,其中小微企业34.62万户,所占比重达到96.8%。在34.62万户小微企业中,小型企业7.38万户、微型企业27.24万户。这些小微企业成为上海市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吸纳就业人员也高达583万人,约占上海全市法人企业就业人员总数的54.6%。2011年11月,财政部曾出台规定,大幅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按照上述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而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2013年7月28日,根据报纸报道,近日,陕西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意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适合民企特点的信用评价制度和信贷流程,增加信贷规模,加快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省级部门要配合打造民企上市“绿色通道”,降低企业上市融资成本,并指导已上市民企利用多种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民企要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信托以及资产转让等方式增强融资能力。保险机构要开发手续简化、保障充分、责任清晰、理赔快速的各类产品,重点为民企提供财产险、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产品。银行和保险机构要联手解决发展现代农业资金短缺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