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品招标新政吸引大量的眼球,但湖北药品招标接二连三的负面报道,却更让人陷入沉思:面对负面,我们应怎样做?
第一波
5月21日,《法制日报》所属的法制网率先以《网上报价671元竟以720元中标 湖北药品招标采购价格竟就高不就低》为题对湖北省医药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公布的“2012年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第三批)”提出了质疑。
《法制日报》记者胡新桥、周琦在这篇900多字的报道中提到,有人投诉上海中信国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25mg冻干粉针剂(流水号83198)于2012年12月14日公布的限价为671.46元/瓶,两日后第一轮报价解密结果显示,该种药网上报价仍为671.46元/瓶。令人诧异的是,2013年4月28日网上公布该药品竟以720元/瓶中标,高出报价48.54元/瓶,因此投诉者断定“中标价格涉嫌严重违规。”
记者提到,其5月7日提交采访提到到省卫生厅,但直到5月16日、5月20日记者两次到湖北省卫生厅求证此事,仍然被以种种理由拒绝。
笔者认为,此处卫生厅应对新闻媒体不予理睬的作法十分欠妥,在面临负面时不出声并以“种种理由拒绝”,给媒体树立了官僚作风形象和推诿嫌疑,为媒体后期的撰稿报道和持续深挖留下了伏笔。
这篇报道最狠的一段话是文末处提到“记者致电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举报电话12388,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湖北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结束后,该厅接到了很多投诉,纠风办已对此展开调查。”这通过第三方机构的表述,传达出了“药品招标采购存在问题”的信息。
第二波
就在第一篇负责的新闻报道出来之后,5月23日又有人向该报投诉称,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2ml:10μg前列地尔注射液于去年12月被认为“不可投标”,也没参加当时的第一轮报价,但却在此轮结果中以88.16元中标,涉嫌违规。为此,记者又到卫生厅采访,但被告知领导外出,不能回应。
常说“吃一蜇,长一智”,但省卫生厅却显然不是这样。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您应当知道,拒绝接受采访也是一种态度,并且往往还被记者写到了版面上,实在是不光彩。就算领导很忙,中央级媒体的负面报道都出来了,难道还不向领导汇报?向领导汇报了,难道就没有商量出一丁点应对媒体采访策略?
在这样的被动中,迎来的是法制网火力更为猛烈的第二篇报道《无竞标资格药品蹊跷中标,湖北药品招标采购被指儿戏》,报道中仍然没有卫生厅的声音。
第三波
经过连续两波的新闻冲击,两篇有关湖北省卫生厅的负面报道已经被广为转载,遍布了整个互联网。
这个新闻也有其发生的新闻背景,那就是广东药品招标新规定于5月17日发布,引起了行业的广泛抨击。恰恰湖北的招标又被投诉,因此被“放大”了报道力度。
5月24日,湖北省卫生厅就“720元中标”一事开始采取回应措施!
其详细地介绍了为什么“720元中标”,看起来并无什么不馁,但却被媒体和律师解读为“为满足企业而推翻了自己制定的规则”,并不是其所称的“为满足消费者需求而第三次议价”。
回应得到的仍然是负面报道。
第四波
在风平浪静几天后,法制网因有人投诉,又以《同种药,加个“帽子”价格翻数十倍 一定价格梯度,多少合适? 》为题对湖北此轮招标结果提出了质疑,并且此次根本就没有提到采访省卫生厅。
因为在招标规定中,有可以提升价格的相关规定,但可以提升多少却不容易给出答案。媒体此次其实没有多少新闻点可挖,就强调“同种药,加个‘帽子’价格翻数十倍”这样哗众取宠的标题吸引眼球,湖北药品招标再度于无形中形象受损。
第五波
针对《无竞标资格药品蹊跷中标》报道形成社会热点后,湖北省卫生厅也进行了回应。其称因工作偏差,招标前漏掉了哈药生物的参与投标的“首仿”资质,为了“纠偏”让其继续参与投标,直至中标。
然而,针对哈药生物的前列地尔注射液(2ml:10μg)的“首仿”认定,却是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认定首仿资质效率如此低,背后肯定有隐情”,业内人士如此质疑: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0月,既然哈药生物有确凿的首仿依据,为何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不停申诉,还是错过了申诉期,才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其为首仿?
投诉人更是直指,长时间申诉的背后,企业肯定在公关。
法制网为此通过“业内人士”这种并不很规范的新闻方式,又提出了“该厅却无视规定跳过限价、报价,给了投标企业直接议价的机会,卫生厅的回复也承认了其过程违规。漏采资质又违规操作,这是错上加错的行为。”并且还以《湖北省卫生厅如此“纠偏”为哪般?为补偿企业违规操作被指错上错》为题进行了报道。
这又是一篇负面报道!按常规的新闻追踪报道,在没有得到经得起推敲的说法前,相信法制网也不会就此罢手。
第六波
于5月31日,法制网又再度挖出了湖北药品招标的“乱象”。报道写道:“中标价2元钱的葡萄糖水,犹如变魔术一般,竟然卖出了50元高价;此外,粉针价格高于水针价格的规则,在湖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也出现逆反,出现了水针比粉针价格高出百余元的怪相。”
这篇报道通过武汉某医院药剂科负责人的说法“这样的中标价格让人匪夷所思,这无疑会加重患者的负担。”
文中还举例了水针中标价竟然远远高出粉针,出现了严重的价格倒挂的实例,如胸腺五肽10mg粉针最高中标价72.23元,10mg水针应中标价69.73元,结果某两药厂生产的胸腺五肽10mg粉针,竟然以双双以每支201.53元的价格中标,多给了132元,多给了186%!
总结与反思
截止5月31日,此事暂时告了一个段落,但很难保证在法制网或其它媒体抓到新的问题再度进行放大的可能。
纵观整个媒体报道与卫生厅的新闻处理过程,本人有以下思考和反思:
一是应当重视媒体,特别是对涉及负面的报道--很可能也是单位内的敏感话题事件--还是应积极主动地与媒体保持沟通,拒不接受得到的往往是相反的结果。
二是新闻宣传负责人应与单位一把手保持有直接沟通的权力通道,在特别情况下,应当启用这一通道,汇报环节越短,信息就越准确,效率就越高,对自己就越有利。
三是经不起推敲的回复,往往起的是反面效果。实在难以答复的,也拿出一种积极的、解决问题的姿态,最后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应当知道,媒体不是审判机关,没有必要按它所有要求向它提供所谓的“证明”,而你的“证明”本身又被它挖出新的漏洞。
--------------------
关注公众微信账号 MIC366,增进对医药医疗领域产品、技术、市场、趋势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