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连发8起案件,校园性侵幼女案缘何“井喷”?
最高法院刚刚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鲍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作为典型案例发布。2009年4月至2011年6月,鲍某某利用教师身份,猥亵、强奸7名女学生多达数十次,并拍摄被害女学生的裸照或者被奸淫的照片、视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鲍某某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中广网》2013年5月29日)
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最高法院公布性侵幼女典型案例,究竟有何用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指出,“与发布周期较长、批量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不同,这次典型案例有针对性,是择机发布,时间性较强,集中代表了一类案件的特点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说,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绝不能手软。
近年来,校园性侵案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的极度担忧。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发挥关键作用。从这个角度看,最高法院公布这几起典型案例,就是对校园性侵者的当头棒喝,更是对校园师德缺失现象所发出的严重警告!
《华商网-华商报》5月30日报道: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还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这8起案件具体包括:
5月8日,海南万宁一小学校长陈在鹏和房管局工作人员冯小松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目前两人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5月15日,安徽潜山县某小学校长杨某在12年里先后性侵9名女童,日前因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被提起公诉;5月18日,安徽省舒城县汤女士发现7岁女儿内裤有异物并掺杂血迹报警,50多岁的数学老师王某某被刑拘并承认了犯罪事实;5月20日,青岛警方在处理一起治安纠纷时获悉崂山区梅岭西路283号一家幼儿园有保安员猥亵儿童,遂将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5月21日晚,湖南嘉禾县普满中心小学二(1)班数学老师曾星明被举报猥亵多名女生,县公安局26日将曾星明刑拘;同是5月21日,河南桐柏县54岁小学教师杨某某在教室猥亵女生时被男生发现,28日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捕;5月22日,广东雷州某小学校长郑某在家长报案后向当地警方自首,对自己今年5月以来将该校六年级两名女生多次诱骗至学校宿舍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5月27日, 广东深圳市警方接到“4名学生在南山区弘基学校就读期间被老师猥亵”的报案,当晚将二年级老师吴某东抓获,日前将其刑拘……
8起校园性侵案之后,笔者用了一个长长的省略号,既是对这些“灵魂工程师”们卑劣表现的极度无语,也是对那些“祖国花朵” 们饱受蹂躏的极度同情,更是对这种校园性侵“井喷”现象的深度追问。——实际中,究竟还有多少孩子正在遭受这样的伤害?为什么为人师表者会屡屡将魔爪伸向无力反抗的孩子?怎样才能让这些脆弱而无辜的孩子免受摧残和侵害?……
对于20天接连曝出8起校园性侵案的“井喷”现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其实这些案件一直存在,并不是突然间增多,只是以前未能进入公众视野。原因是长期以来教育只注重引导学生选择性地展示美好一面,坏事却不敢告诉父母,学生不懂得保护自己,遇到伤害不会检举、报警。他同时认为,“这不是道德的问题,是法律的问题。”目前很多都是行政处理,当成内部问题来解决,很多类似丑闻都是不了了之,并没有走到法律程序,因而当务之急是落实法规,以及完善法规。
应该说,最高法院公布典型案例以及“绝不手软”的当头棒喝,与熊丙奇的观点是不谋而合的,其大致路线方针也是一致的。但笔者却以为,把一切都归结为法规的不完善、惩处的不够严厉,似乎并不准确。试想,当灵魂已经完全堕落之时,还会把法规当回事吗?
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教师是文明的传承者、知识的传播者、智慧的启迪者、人格的影响者、道德的实践者、人性的示范者和灵魂的塑造者,在这样的队伍里居然屡屡存在有性侵幼女的现象发生,这难道仅仅就只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性问题么?!
(李吉明2013年5月30日于河南新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