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亟需高质量的“第三方支付与结算”的教材


  中国亟需高质量的“第三方支付与结算”的教材



  《第三方电子支付探索与实践》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年版

  中国第三方支付与结算市场发展迅速,技术实践超前于理论研究,目前市场上只有《电子支付与结算(电子商务教育)》(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版)、《中国电子支付发展研究(第二版)》(济管理出版社2012年版)、《电子支付与结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出版)、《第三方电子支付探索与实践》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年版及《网上支付与结算(21世纪经济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系列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版)等等,纵观这些出版物,虽然对“第三方支付与结算”作了阐述,有的还有前瞻性,但第三方支付与结算市场发展之快出人意料,书中对“第三方支付与结算”新的技术、模式,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也许是时间的原因,在已出版发行的若干书籍中鲜有反映,中国亟需高质量的“第三方支付与结算”的教材!

  一、第三方支付新市场整体规模超10万亿

  第三方支付迎万亿时代,央行已发放223张支付牌照。据赛迪顾问《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13)》日前在京发布。报告指出,第三方支付是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兴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前景。目前,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线上和线下市场正在通过移动技术、O2O等形式不断进行融合。在此过程中,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出现了很多新的发展特征和重要的市场变化,这些变化都将对整个行业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整体规模超10万亿,第三方支付新市场格局显现。

  第三方支付通常分为互联网支付、线下收单和预付卡三大领域。据研究机构预测,2012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约为3.9万亿元,比2011年增长79.4%;线下收单市场交易总规模约为21.7万亿元,同比增长42.9%;预付卡发行规模则有望突破2万亿元大关。

  央行先后发放六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已累计发放223张支付机构牌照。从2011年5月央行发放首批27张支付牌照以来,央行迄今发放的六批牌照各有特点。第一批主要以从事全国支付业务为主;第二批以从事地方业务为主,获得预付费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企业占比较多;第三批亮点在于三大电信运营商均获得支付牌照;第四批新增了数字电视支付业务;第五批只有一家企业青岛百达通;第六批还以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为主。

  二、第三方支付的原理、交易流程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
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第三方支付是指以非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提供互联网线上和电话、手机、线下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的支付清算方式。



  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

  第三方支付模式使商家看不到客户的信用卡信息.同时又避免了信用卡信息在网络多次公开传输而导致的信用卡信息被窃事件,以BTOC交易为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的交流流程如图所示:

  (1)、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站上选购商品,最后决定购买,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

  (2)、客户选择利用第三方作为交易中介,客户用信用卡将货款划到第三方账户;

  (3)、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客户已经付款的消息通知商家,并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

  (4)、商家收到通知后按照订单发货;

  (5)、客户收到货物并验证后通知第三方;

  (6)、第三方将其账户上的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中,交易完成。

  三、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的原因

  业内认为,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源于多方面因素:一是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化进程加速,大型电商平台大规模促销成常态;二是保险、基金、高校、跨境支付等新兴细分应用市场不断被开拓;三是支付企业开始多业务布局;四是银行金融机构加入移动支付市场的开发和培育,另外手机刷卡器、二维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开始出现。“支付行业正处于一个传统与创新的交汇点上,中国市场完全可以提供足够的养分支撑起这么庞大的支付体系。”全球支付巨头美国FDC大中华区总裁陈启彰在近日举行的首届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业论坛上表示,传统支付企业的商业模式如同修建高速公路,只要有车子经过就可以收费。但在新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下,汽车可能不在原有的高速公路上行驶,届时传统的支付方式就可能会被摒弃。

  四、第三方支付清算组织存在的风险及问题

  (一)、第三方支付的风险

  1、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的风险第三方支付,从事的业务介于网络运营和金融服务之间,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虽然多数第三方支付试图确立自己是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是从所有这些第三方支付实际业务运行来看,支付中介服务实质上类似于结算业务。此外,在为买方和卖方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同时平台上积聚了大量在途资金,表现出类似银行吸收存款的功能。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是银行的专有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经营的业务已突破了现有的一些特许经营的限制,究竟应当如何定位,是我们应该深思的问题。

  2、在途资金和虚拟账户资金沉淀的风险在支付过程中,无论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还是内部交易模式,都有一种资金吸存行为,当吸收的资金达到相当的规模以后,就产生了资金安全问题和支付风险问题。

  客户备付金权益保障问题

  一是沉淀资金存在被非法挪用的风险。
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形成的沉淀资金金额巨大,仅支付宝的日交易额就接近14亿。沉淀资金有较大的可能被第三方支付清算组织非法挪用,进行投资以获取额外的收益,资金在投资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将直接影响客户结算资金的安全,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是存在携款卷逃的风险。一些资质、信誉较差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包括预付卡发行公司),面对金额巨大的备付金很可能会产生携款卷逃的道德风险。上海一家小型第三方支付公司“卷款而逃”的案例更是敲响了警钟。

  (1)、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中,沉淀下来的在途资金往往放在第三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一般商家的资金会滞留两天至数周不等,这部分在途资金,可能发生的风险有:第一,在途资金的不断加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风险指数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网上交易双方提供担保,那么谁来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有大量资金沉淀,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引发支付风险。

  (2、)在内部交易模式下,涉及到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使用。目前虚拟货币尚未纳入央行的监管范围,且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难以跟踪平台内部的资金流向,它将对现实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还不明确。但目前虚拟货币的发行是完全不受控制的,当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使用虚拟货币后,一旦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对接出现问题时,将是一个巨大的灾难。没有人愿意为这种风险买单,也买不起。

  (3)、《反洗钱法》带来的洗钱风险央行在发布的《反洗钱报告》中称,网上银行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的比重上升迅速,而且交易大都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进行,银行和客户很少见面,这给银行了解客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成为洗钱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

  (二)、第三方支付的存在问题

  在行业发展期间,第三方支付逐渐暴露出以下的问题,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

  1、风险问题

  在电子支付流程中,资金都会在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处滞留即出现所谓的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的风险。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支付结算账户,先代收买家的款项,然后付款给卖家,这实际已突破了现有的诸多特许经营的限制,它们可能为非法转移资金和套现提供便利,因此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

  2、电子支付经营资格的认知、保护和发展问题

  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银行将以牌照的形式提高门槛。因此。对于那些从事金融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如何赢利,更重要的是能否拿到将要发出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

  3、业务革新问题

  因为支付服务客观上提供了金融业务扩展和金融增值服务,其业务范围必须要明确并且要大胆推行革新。到目前为止,全球拥有手机的人多于拥有电脑的人,相对于单纯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领域将有更大的作为。所以第三方支付能否趁此机遇改进自己的业务模式,将决定第三方支付最终能否走出困境,获得发展。

  4、恶性竞争问题

  电子支付行业存在损害支付服务甚至给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冲击的恶意竞争的问题。目前,国内的专业电子支付公司已经超过40家,而且多数支付公司与银行之间采用纯技术网关接入服务,这种支付网关模式容易造成市场严重同质化,也挑起了支付公司之间激烈的价格战。由此直接导致了这一行业“利润削减快过市场增长”,在中国,惯用的价格营销策略让电子支付行业吞下了利润被摊薄的苦果。

  5、法律、法规支持问题

  在保护电子商务交易的同时,从支付认证、支付标准和交易公开性的角度看,我国必须考虑建立一些标准,为工商管理、税收管理和政府的行业管理作技术上和政策上的准备。如何规范电子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维护广大商户和用户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影响我国电子支付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法规的颁布,将一定程度解决这个问题。

  涉及违法犯罪问题

  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对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交易目的、交易对象以及交易真实性并不刻意注重,而且大都为非面对面交易,因而极易导致违规犯罪行为的乘虚而入。

  (1)、为非法套现提供便利。央行已经明文禁止“信用卡套现”行为,但目前不法分子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免费”套现行为。

  (2)、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2010年9月14日全国集中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联席会议通报:活动期间打掉为赌博活动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壹支付”;抓获了帮助网络赌博网站流转资金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员工梅某(“快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梅某与境外赌博集团勾结,协助境外赌博集团流转资金30余亿元,“快钱”公司从中获利1700余万元。)和廖某某(“易宝”公司客服人员)。

  (3)、为非法洗钱提供便利。第三方支付平台游离在银行系统之外,难以跟踪其内部资金流向,其交易具有匿名性、隐秘性、便捷性、简捷性等特点,并且基本不与客户见面,因此成为洗钱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一旦第三方支付清算组织接入网上银行跨行清算系统,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通道得以拓宽,非法资金交易将更加活跃。

  6、业务信息系统安全性问题

  (1)、网络运行安全问题。第三方支付服务以开放的互联网为基础,系统运行始终面临网络硬件安全、网络运行安全、传递数据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目前,第三方支付组织应对、处置危机的能力较差,网络运行安全性缺乏保障。

  (2)、客户资金安全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开立的是虚拟账户,没有实物,也没有“电子口令卡”、“U盾”等安全介质。因此,当业务系统存在安全缺陷时,窃贼可以通过黑客等手段盗取到账号、密码等相关信息,从而盗取资金,给客户造成损失。

  (3)、客户信息安全问题。第三方支付清算组织掌握大量的客户重要资料(包括姓名、银行账户等信息),若业务系统存在安全缺陷,客户信息就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盗窃,一旦客户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的金融损失、社会影响将不可估量。此外,在整个社会诚信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大环境下,第三方支付清算组织还存在泄露客户信息的道德风险。

  7、恶性竞争及盈利模式问题

  当支付宝为了“圈地”提出免费模式后,支付服务行业出现了明显的价格战、虚假广告等恶性竞争,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没有找到适宜的盈利模式,已经无力提高技术和服务,那些靠风投生存的企业(如快钱公司),若不盈利则直接面临倒闭,因此它们忍不住要铤而走险,打起歪主意。

  8、《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仍有待完善的问题

  一是对客户备付金收益归属权、沉淀资金动用规则、资金清算规则等问题有待明确和细化;二是对申请人盈利情况、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等未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对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较小(除反洗钱条例外,处罚金额最高为3万元),注册资本要求偏高;四是缺乏退出保障机制,客户结算资金、账户信息等安全性难以保证。

    任何新兴战略性产业需要理论和技术的支持,面对中国庞大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人才奇缺,中国亟需高质量的“第三方支付与结算”的教材!

  参考文献:

  1、《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13)》

  2、整体规模超10万亿   第三方支付新市场格局显现

  3、【清算障碍】第三方支付清算组织存在的风险及问题

  4、第三方支付快速扩展:企业年交易额将突破万亿

  蔡律   201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