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加强监测
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在两纲监测阶段性评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邵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邓红专
同志们:
2013年是2011-2015年“两纲”实施的阶段性评估年,做好2013年阶段性评估工作,为全面了解两个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推动各级政府健全工作机制、出台政策提供依据,从而进一步促进规划目标终期达标。下面,我就一年来的工作做个简要回顾,并就做好今年“两纲”监测评估工作讲点意见。
一、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两个规划,全面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突出表现在6个“不断”:
1、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断改善。一是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加。2012年,邵阳市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2012年,邵阳市人均GDP14425元,比上年增加1628元,增速达12.7%。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7.2 亿元,医疗卫生经费 7.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39.9%和38.6%。二是居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2年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4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13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8%和17.5%;全市就业人员491.6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员220.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0.37%和0.23%;2012年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14.7万人,增长6.52%,其中女性6.4万人,增长1.59%; 三是生活环境不断优化。2012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78.3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14.0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0.55%,卫生厕所普及率50.94,分别比去年提高了8.18、40.11和2.64个百分点,城市农村妇女儿童自然和社会生存环境得到不断改善。
2、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各级政府通过完善劳动保障政策、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妇女就业创业渠道,妇女就业比例明显提升,就业创业成效突出,2012年,全市女性从业人数占从业人数总数的44.9%,女性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占31.81%,较去年均有小幅提升。全市妇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不断增加,企业生育保险覆盖率达100%,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3、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女性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民主自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14.07%、18.48%。村委会、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分别占36.43%、47.99%,已达到或接近规划目标。
4、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2012年,邵阳市在园幼儿数17.6万人,其中女童7.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14%、3.95%;学前三年毛入学率62.2%,接近65%的规划目标。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9.72%,其中女生99.68%,比上年分别提高0.02个和0.03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其中女生96.9%,接近规划发展目标;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8.3年,较目标仍有2.2年的差距;青壮年文盲率0.58%,其中女性1.28%,实现了规划目标。
5、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状况不断改善。全市各地把农村已婚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纳入了公共卫生事业,把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和两癌检查作为关心妇女健康的民心工程纳入医改内容。2012年,全市开展了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41.26万人次。同时,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认真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的“降消”项目。2012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77%,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99.73%和99.72%,孕产妇死亡率14.5/10万人,其中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16.33/10万人,分别比去年下降了10.33%和3.14%,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产前检查率为94.47%,提高了1.5个百分点。加强了免费婚检的监督管理,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38%,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8.86%,其中城市88.88%,农村88.85%,分别比上年提升了9.3、3.5个百分点;2012年我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8.30%,比去年提升了11.9个百分点。7种疫苗的接种率全部达到规划目标。
6、妇女儿童权益不断得到保障。全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社会安全整治、“扫黄打拐”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侵害妇女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妇女的权益和安全。2012年,全市家暴妇女儿童求助站点数13个,受救助的妇女儿童116人次;共破获强奸案件109起,拐卖妇女案件2起,拐卖儿童案件4起,查处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45起。
二、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从实施《规划》的过程中看出,成绩是显著的,大部分监测指标进展良好,部分已提前达标或接近达标。但也有少数监测指标实现规划目标难度增大等问题,突出表现在5个“不高”:
1、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不高
女性代表占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近年来一直徘徊在15%、18%左右,未得到明显提升,这与两个《规划》中规定的在上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有所差距。
2、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水平不高
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虽有增长,但随着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女性职工失业、下岗问题成为影响城镇妇女发展的一大难题,下岗失业人员女性比例远远高于男性,而再就业女性比例又远远低于男性。这一方面与女性生理、技能等有关,但更主要的是市场需求度和招聘用工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所造成的,从而造成妇女就业和再就业的困难。2012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34.94万人,女性11.05万人,占比31.8%,与规划提出的46%目标相差了14.2个百分点。
3、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质量不高
2012年,邵阳市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虽然比上年有较大改善,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与规划目标还有一定距离。我市两个规划中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分别提出75%、50%的目标,相差25.94%和36%。2012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78.38%,距离规划目标还差6.62个百分点。
4、农村孕产妇生育安全度不高
2012年,尽管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比去年下降了0.53个百分点,但较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之比为2.6,远远高于规划中提出的农村与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之比不得高于1.2的目标。这是农村医疗条件有限,农村孕产妇保健意识淡薄导致的。
5、艾滋病毒感染人数降低率不高
艾滋病毒感染人数逐年上升,2012年全市当年报告艾滋病毒感染人数296例,其中女性86例,分别比去年高出77人、12人。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形式严峻,卫生部门应加强宣传与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妇女的身心健康。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保障妇女儿童发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也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完善措施,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要做到5个“进一步”:
1、进一步缩小城乡儿童卫生保健差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邵阳市在儿童卫生保健方面要有新的突破,重点、难点在农村。儿童事业的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消除儿童事业发展的城乡差别首先要从发展经济入手。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地区经济,加强和提高农村地区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十分重要,各级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和经济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儿童卫生保健事业发展中的差别,尽早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2、进一步改善社会生活环境,确保儿童茁壮成长
在城市,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在农村,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的工作方针,多方配合,筹集资金,继续加强农村改水改厕、集中供水、安全饮水工作,努力提高整体水平,进一步为妇女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与生态环境,确保儿童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里茁壮成长。
3、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在提高妇女文化素质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就业培训,增强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就业创业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妇女从业优势,开展适合妇女发展的就业技能培训,培养一大批技能型、创新型、综合型女性精英;加强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引导妇女在面对可能遭受的就业不平等待遇时,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4、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构建维权网络
围绕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和妇女参政议政
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妇女权益遭受侵害时有法可依、有法可行。加强维权机构建设,广泛设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维权合议庭、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暴伤情鉴定中心、妇女维权岗、妇女庇护所等维权机构,努力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咨询、投诉、救助和保护等全方位帮助服务。要加强基层维权阵地建设,与综治部门合作,推进乡(镇)、村(居)妇女维权站建设,将更多的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
5、进一步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要实施定期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要将规划监测指标纳入本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向同级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统计局报送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提交年度、半期和终期评估报告。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