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受贿,一根绳上的蚂蚱。给钱了还不让我当个代表,玉石俱焚拉倒,这样的举报实在没什么值得高兴的,看看都烂到了什么程度。长江日报援引湖南日报的文章,评价湖南邵阳人黄玉彪于1月17日在凯迪、天涯等多家网站发出实名举报称,邵阳市的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他自己就是一例,以千元左右一票的价格花费32万元给300多名有投票权的邵阳市人大代表,最后仍落选时写道,拿钱不办事,送钱还落选,黄玉彪为此气恼,很多人认为他戳穿了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把戏,还该给他点掌声,其实污泥浊水,都丑陋到家了。
真“丑陋到家了”吗?事实上,当正义网问出“32万元买选票难道不是行贿”时,我们并不想讨论靠贿选得来的人大代表,所选举出的湖南本届行政官员具备不具备合法性的问题。原因很简单,如“曝光此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促进选举风气好转和制度完善”、“站出来实名举报,就做好了自我牺牲的准备”,这样的豪言壮语,我们太熟悉了。它像南方都市报援引另一位“恼羞成怒”的退钱代表的话“靠送钱选代表,这样选出的代表又有什么用?”一样,黄玉彪无论怎样漂白自己,把自己说成圣人,评价此事,还是得把话两说着。
从新华社“中国网事”与黄玉彪的对话中可以观察到,倘若黄玉彪不去听信邵阳市人大那位副主任的话,去拿钱“做工作”,而是听邵阳市人大主任的话不要送钱(如果送钱会取消资格的),或许后来这场风波就不会存在了,即使黄玉彪无法如愿以偿做一回代表人民的人大代表,照旧可以凸显其做人的风骨。但他不听。非但不听,还一下子就送出了32万元。弄到最后的结果是,非但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最终让自己也恼羞成怒,于17日在网上进行实名举报。称邵阳市的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他自己就是一例,以千元左右一票的价格花费32万元给300多名有投票权的邵阳市人大代表,最后仍落选。
根据多家媒体描述,在黄实名举报后,湖南省纪委曾派员介入调查,称部分已查证属实,目前交由邵阳市纪委继续调查。黄亦与中纪委、中组部派至湖南的督导组官员取得联系,对方回电称已收到黄的举报信息。据黄玉彪出具的银行转账凭条显示:1月7日,新宁县转来3.8万元;1月11日,绥宁转2.6万元,新邵转4万元;1月24日,洞口转来4.9万元。加上之前退钱的城步和武冈,至24日,黄所送的32万元全部被退还。
新闻说到这儿,是不是意味着,这场湖南贿选风波,就看到“结头母”了?就万事大吉,一了百了了?就我们看来,其实不然。也就是说,不管要回了自己用于“贿选”的32万元的黄玉彪,如何漂白自己,都无济于是,都不会像其告诉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的那样,其曝光贿选目的在于推动制度完善,更没有其所说的,“站出来实名举报,就做好了自我牺牲的准备”那么玄乎。
我们知道,还在去年年尾时,就曾有湖南高官针对该省官员中的“乱象”,高分贝地批评道:“有的把企业当成‘唐僧肉’,随意向企业伸手,索拿卡要甚至敲诈勒索……我也时常接到有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信。”特别是“有些部门、有些干部过去是要有好处才办事,现在就是拿了好处也不办事,喝完了酒,吃完了饭,泡完了脚,屁股一拍就走人,什么事也不办,什么问题也不帮企业解决!”当然,旧话重提,并没有“消遣”这位高官的意思。缘由是,有一位一见河南出现“房妹”,就嚷嚷着向人家“求婚”的一位网络著名人士,曾提出过“拿好处不办事?要看是什么‘事’”的质疑。
现在看来,这件事还真在黄玉彪身上应验了。万幸的事,这些拿了黄玉彪钱的人,并没投黄玉彪的票,而投给了那些送钱更多的人票。才让黄玉彪将这件抖搂出来,要不然,更大的悲哀还在后头。固然我们默许了黄玉彪抖搂此事的行为,但我们却并不觉得这个曾被誉为“雷锋式企业家”的黄玉彪,会是什么正人君子。更不会像其告诉新华网“中国网事”的那样自个“曝光贿选目的在于推动制度完善”,这么简单。像早前其被“雷锋式”一样,倘若再被其贿选“高尚”一下,事情还真就麻烦了。
摆不正立场可不中。其实,现在的中国官场变得如此糜烂,如此腐败,都是老百姓给贯出来的。京华时报就在其文章《花钱当人大代表是哪门子生意》里一针见血地说:“如果能够顺利当选,黄玉彪多半会用代表身份,为自己赢取更多利益,成为更可怕的行贿者。明明是代表人民参政,一些人却把人大当成了‘私人俱乐部’,当做搞关系、做公关的平台,这样的代表,怎能不让人寒心。”
大家都明白的事,为何会出现如此恶果呢?也就是说,连拿别人的钱财的人,被要求退回时,也能恬不知耻地说出:“靠送钱选代表,这样选出的代表又有什么用?”那么,当初黄玉彪送钱的时候,就不知道,自己即使当选了“人大代表”也没有一点用吗?
由此可见,其立场仍旧没有摆正,其所说的“曝光此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促进选举风气好转和制度完善”、“站出来实名举报,就做好了自我牺牲的准备”,仍旧有着作秀的嫌疑。如此说,是因为黄玉彪并没有将自己事先已经知道的,“邵阳市和邵东县人大的相关领导参与策划此次贿选。当选的代表,行贿金额‘大多数不低于100万元,少的也是5万元以上’。并称选举中属于‘个人行贿,集体受贿,然后分给代表’”的内幕说出来。这才导致了,人们对本次湖南所选的行政官员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
也就是说,不管后来邓聿文,这位法学硕士,学习时报社的资深记者,副编审,如何在东方早报发表文章《贿选击中人大制度软肋》强调,“人大代表不仅具有政治上的荣誉性,也是一种实在的政治资源,而由这种政治资源又可进一步带来其他资源”,但它比起长江日报的漫画“丑到家了”:“贿选、受贿,一根绳上的蚂蚱。给钱了还不让我当个代表,玉石俱焚拉倒,这样的举报实在没什么值得高兴的,看看都烂到了什么程度”,仍旧稍逊一筹。
据观察,新京报比邓聿文看得更明白,其在文章《“贿选人大代表”事件可别退钱了事》中明确指出:“此次选举中之所以会出现拉票贿选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候选人提名和选举过程中,有的企业家候选人提名缺乏民意基础;对中央换届选举过程中‘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规定执行不好,监督不到位等。但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制度不完善,选举程序上存在漏洞……今后应该设置更加科学的程序,坚持候选人详细情况公示,必要时与选民见面,投票时坚持公开选举、秘密投票。”
同样说话,缘何有人总爱像黄玉彪一样,去释放豪言壮语,而那么不让人待见,而有人说出来的话既养耳,又能结合当前实际,帮人出解决问题的主意呢?令人费解。(文/梁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