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及年报工作业务培训
很高兴跟大家一起学习探讨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及年报工作,首先,我们一起学习一下核查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完成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核查、认定和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等工作,为全面实现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纳入统计系统全国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奠定基础。
完成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报、增加值测算和评估工作。
二、工作范围
核查认定的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详见文件的附件3)所规定行业范围中的全部法人单位,包括文化服务业(企业、事业和社团)、文化产(用)品和设备制造业、文化产(用)品和设备批零业的法人单位。今年,国家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进行了修订,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变化,增加了文化创意、文化新业态、软件设计服务、具有文化内涵的特色产品的生产以及其他;减少了旅行社、休闲健身娱乐活动、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和彩票活动等。在新增的内容中,特别要注意是焰火、鞭炮产品的制造,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的制造、销售,陈设艺术陶瓷制品的制造等(但是日用陶瓷碗制造销售不计入)。这些变更的内容,大家在统计的时候要划分清楚。
年报统计范围为国有、集体、私营和其他各种经济类型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规模(限额)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规模(限额)以上非文化法人所属的文化产业活动单位资料主要来源于统计部门实施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规模(限额)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统计渠道原则上为各有关部门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统计,有行业执照的按照行业执照管辖范围,没有行业执照的按照产品(服务)的行业属性归口统计;各有关部门对基层单位要突破系统管辖范围,实行统计。
三、工作内容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
1.核查确认
按照国家要求,市局已经将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全部法人单位名录资料,以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商务部门提供的部门名录资料进行整理、下发,各县区统计局要根据这些资料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名录信息,按照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操作流程,逐一进行核查和确认。核查内容包括:单位是否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单位是否存在以及单位主要信息是否正确等。
核查确认工作要注意:对两类单位只确认、免核查。
两类单位是指:
①已纳入“一套表”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批零企业和限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含服务业重点企业)。
②服务业小微企业。
对上述两类单位不再核查行业代码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但对其中有“*”号的单位需要按照“关键字词”进行筛选,判断其“是否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其中,第一类由省局社科处通过“一套表”平台进行标识认定。
2.补充入库
根据核查确认结果,统计部门组织新发现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填写《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表,下同),并向同级单位名录库管理部门提供核查信息(包括新增单位名单、《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和需变更的单位名单、变更信息)。同级名录库管理部门在对核查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后,负责增补或更新到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中。
3. 标识认定
省级社科文统计部门负责对核查确认的结果进行审核,名录库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认定和标识。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结果交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最终确认。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报工作
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指标统计两部分,部门业务指标统计内容在湖南省统计局制定的《湖南省部门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报表》。年报工作要结合国家布置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并按照“先入库,后有数”的要求进行,单位基本情况由省统计局根据最终审核认定的法人单位核查结果,由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统一导入年报数据处理系统。报表中所列指标按当年统计口径填报,价值量指标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填报,数据保留整数位。
四、组织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2013年1月1日-3月10日
1. 2013年2月10日前,省统计局完成 “一套表”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名录(含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和小微抽样企业名录的下发工作;
2. 2013年1月-3月10日前,组织实施对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进行核查确认、补充入库和标识认定等工作;
3. 2013年3月1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二)统计年报工作:2012年年度基层统计报表数据填报开网时间为2013年4月5日0:00时,填报截止时间4月20日24:00时。
六、资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核查认定需报送的材料有:
①更新的系统表一“新行业代码单位核查名录”工作表;
②更新的系统表二“旧行业代码单位核查名录”工作表;
③系统表三“新增单位基本情况表”工作表;
④系统表四“核查认定情况汇总表”工作表;
⑤核查认定工作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核查认定工作基本情况、结果分析及情况说明、质量评估、问题和建议等。
2、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报,电子版一份,纸介质一份。按规定的时间由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审核汇总后的基层表、综合表报当地党委宣传部、统计局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各一套。关于填报方法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2013年报表制度中各项具体说明和规定执行。
(二)报送时间
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2013年3月10日前。
(三)报送方式
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报送邵阳市统计局社会科,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5363147
(四)认定要求
各县市区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必须经上级宣传部门、统计部门最终认定后方可由统计局对外发布、使用。
这是实施办法,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下具体操作流程,这个操作流程是省局制定下发的。同时下发的还有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提取的邵阳法人单位名录信息,以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商务等部门提供的单位名录资料,我们进行了整理,并挂到了群共享供大家使用。
首先来看一下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名录的核查和确认流程
这也就是名称为 “邵阳名录”的文件,密码是4305E。文件共包括4个工作表:即“系统表一 新行业代码单位核查名录”、“系统表二 旧行业代码单位核查名录”、“系统表三 新增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系统表四核查认定情况汇总表”。表一和表二分别对原库中的法人单位按新、旧行业代码进行归集。其中对属于“*”号行业(见附2)的进行了标识。两张表中还包含用于信息修订的内容,如“是否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是否存在”、“H组织机构代码”、“H详细名称”、“H行政区划代码”和“H行业代码_11”等字段
(一)系统表一:新行业代码单位的核查要求及流程
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分别对新行业97个无“*”号的行业和23个有“*”号的行业单位进行核查和确认。
1.无“*”号的单位
(1)根据国家要求,下述两类无“*”号的单位免核查,仅认定
①已纳入国家“一套表”的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批零企业直接确认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不再进行核查(名录中在“是否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和“是否存在”已赋值为“1”)。②国家下发的服务业重点企业和服务业小微企业名单,直接在“是否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和“是否存在”两处填写“1”。
国家下发的已认定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名录,不得变更任何信息,按上述要求做好相应标识。
(2)其他无“*”号的单位核查步骤
第一步,确认是否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
依据 “主要业务活动1_11”判定其“行业代码_11”是否正确。如正确,直接确认其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在“是否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处填写“1”,下同);
如不正确,在“H行业代码_11”进行修改,再进行判定看是否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在“是否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处填写“1”或“2”)。
如果更正后的行业代码属于带 “*”号的行业,则在“是否*号行业”对应处填写“*”,并按对有“*”号单位要求进行核查和确认。
第二步,核查单位是否存在。并在“是否存在”对应处填写“1”或2
第三步,核查单位主要信息是否齐全和准确。进一步核查其“组织机构代码”、“详细名称”和“行政区划代码”三项指标内容是否齐全和准确。如信息不齐全或有误,在“H组织机构代码”、“H详细名称”和“H行政区划代码(2012年标准)”对应处进行补充或填写正确信息。
2.有“*”号单位
(1)根据国家要求,对有“*”号的已纳入国家“一套表”的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批零企业,以及服务业重点企业和服务业小微企业,免核查单位信息,只确认“是否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 按照“主要业务活动1_11”与星号行业“关键字词”(详见附4)相符或相近的原则进行确认。
(2)其他有“*”号的单位核查步骤
第一步,确认单位是否是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依据 “主要业务活动1_11”判定其“行业代码_11”是否正确。依据“关键字词”进行判定,如“主要业务活动1_11”与 “关键字词”相符或相近,则可判定其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
如“行业代码_11”有误,则在“H行业代码_11”对应处填写正确行业代码,再进行判定其是否属于文化产业单位。
第二步,核查单位是否存在。同上述“(一)1”中的有关规定,两类单位免核查此项。
第三步,核查主要信息是否齐全和准确。同上述“(一)1”中的有关规定。
(二)旧行业代码单位的核查要求及流程
第一步,对行业代码进行转换。根据旧、新行业分类“一对多”对应表和该单位“主要业务活动1”的有关信息,将旧行业代码转换为新行业代码。
第二步,确认单位是否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如修订后的行业属于无“*”号的行业,则直接确认其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如属于有“*”的行业,则依据“关键字词”进行判定;如不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行业范围,则结束认定工作。
第三步,核查单位是否存在。
第四步,核查单位主要信息是否齐全和准确。
二、新增单位的核查和确认流程
新增单位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源于部门名录,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商务等部门,另一部分则来源于大家的查漏补缺补上来的。
(一)部门名录单位的核查和确认
第一步,将部门名录与名录库中法人单位进行比对,对已存在的单位进行单位核对更新(不得对一套表的单位做改动),其他作为新增单位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第二步,对新增单位的法人属性、是否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活动、存在状况等进行进一步的核查,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部门新增单位的核查和确认工作应协调部门共同参与。
第三步,将确认为新增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主要信息填入“系统表三 新增单位基本情况表”,并组织新增单位填写《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其他新增单位的核查和确认
第一步,对其他新增单位的法人属性、是否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活动、存在状况等进行进一步的核查,符合条件的要确认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
第三步,将已确认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主要信息填入“系统表三 新增单位基本情况表”,并组织新增单位填写《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四、补充入库、标识认定和最终审定
(一)补充入库
核查后,统计部门向单位名录库管理部门提供需要增补的单位名单(系统表三)和新增单位《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以及应当变更信息的名单(系统表一和表二);同级单位名录库管理部门负责在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增补调查单位及单位基本信息的更新。
(二)标识认定
2013年3月10日前,各市州统计部门向单位名录库管理部门提供需要标识的单位名录(包括新增单位),由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负责对核查确认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进行最终审核认定,并在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加打“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标识。
(三)最终审定
2013年4月底前,国家统计局完成对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所有标识入库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最终审定确认工作。
关于年报工作,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年报基层表中共有5个报表,其中101-1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报送辖区内规模(限额)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报表时间是3月20日前,101-2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报送辖区内规模(限额)以上非文化法人所属的文化产业活动单位;其他三张财务报表开网时间是4月5日到20日,采取网上报送的方式进行。
二、 关于财务报表审核关系:
规模(限额)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表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模(限额)以下文化产(用)品设备制造业、文化产(用)品设备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单位填报)
主要审核关系:04>05;06>=07;08>=09;10>=11;14>=15+16;17>=18;如果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则22=7-9-11+12-13-14-17;如果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则22=7-9-11+12-13-14-17-19+20+21;
提示性审核:如果是规模以下文化产(用)品设备制造业法人单位,则07<20000千元。如果是限额以下文化产(用)品设备批发业法人单位,则07<20000千元。如果是限额以下文化产(用)品设备零售业法人单位,则07<5000千元。如果是限额以下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则06<2000千元。
限额以下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表
(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限额以下文化服务业单位填报)
主要审核关系:02>=03+04+05;06>=07+08+15;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
提示性审核:02<2000千元。
限额以下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表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及其他会计制度的限额以下文化服务业单位填报)
主要审核关系:01>=02+03+04+05;06>=07+12;07>=08+09+10+11;12>=13+14+15+16;
提示性审核:01<20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