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三板”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


  被称为“新三板”的“非上市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系统”2006年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始试点。在沪深股市持续低迷的时候,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当口,扩容的消息传来。扩容后的“新三板”新增了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区。至此,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柜台交易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对于高科技企业、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VC/PE们,“新三板”扩容应该是个利好消息。但证监会要有清醒的认识,“新三板”到底是为谁服务的?“新三板”应该坚守一点,那就是服务实体经济,为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改善企业的营商环境!在流动性不强的背景下,“新三板”只有首先服务于创业,让高科技企业发展好了,投资者才能有丰厚的长期回报。由于参与“新三板”的利益相关者数量有限,监管部门也不必过多地顾虑投资者的“维稳”和“平衡”,这反而成了“新三板”发展的有利条件。

  发展“新三板”的有利条件还包括它成长的土壤。因为挂牌企业定位于国家级高新园区内的高科技企业。可以说,“新三板”天然地“接地气”,其天生就遗传了高科技企业的基因。希望“新三板”纯正的血统,不要因“政治平衡”或“政治考量”而被“转基因”。

  “新三板”必须坚守金融的本义。金融的本意是“资金融通”,即是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其核心就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从金融的起源上来看,金融业的产生和发展源于经济活动的需要。但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会掌控经济活动的“命门”,从而导致非金融企业对金融爱恨交加。哈佛大学历史学教授尼尔.弗格森在《货币崛起:金融如何影响世界历史》一书中写到:“在西方文明发展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对金融和金融家经常性的敌意始终存在。这种敌意源于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金融家借助放贷维持生机,是千方百计依附于农业和制造业这两种‘真实’经济活动的寄生虫。”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金融市场已经成为一些非金融企业无法摆脱的“梦”,不管是“噩梦”还是“好梦”。

  为了防止“噩梦”成真,发展“新三板”不能“为金融而金融”,不能为了提高“流动性”而导致过度的“投机性”。“新三板”终归要为实体经济服务,不能为了迎合券商和投资者而刻意追求“高流动性”,不能让“食利者”过度盘剥“新三板”的企业。如果“食利者”一直坐收高额红利,“新三板”就会变成变相的“高利贷”,对振兴实体经济不利。

  首先,监管部门要摆正位置。如果将来监管部门把“备案制”异化为“审批制”,“新三板”将难免落入主板和创业板的“俗套”,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新的创业板,证监会也将背上沉重的包袱。“新三板”本来的作用就是优化资源配置,监管部门不能把市场问题“泛政治化”。监管部门最大的职责就是制定“游戏规则”,包括审核制度、上市标准、市商制度、转板机制、退市标准等,为“新三板”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

  其次,要充分发挥园区的平台作用。在明确证监会角色的同时,还要规范各地金融办的行为,虽然目前各地园区“新三板”的管理工作放在了各地金融办,但还应继续坚持以园区为主。作为高科技企业参与“新三板”这场“盛宴”的平台,园区应积极制定或参与制定“游戏规则”,并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积极(不遗余力)并谨慎(不徇私情)地“推销”(不包装造假)高科技企业走向“新三板”。

  最后,要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新三板”的发展终归依赖于各类市场主体的充分参与,其成功与否,衡量标准主要看是否实现了资金的充分融通。只有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才能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适宜的成长环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但在“新三板”壮大的过程中,如何在创业者、券商、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动态平衡,如何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将会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必须牢记“新三板”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只有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底线,我们才有机会讨论“‘新三板’离纳斯达克有多远”的问题。离开了实体经济,“新三板”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金融创新不能建立在泡沫上,建立在沙丘上的创新会随着不断创新而轰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