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如何晒高官财产?


  近期,香港政府公布了最新的高官财产动态。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中,特区行政长官和三司长十二局长共16人拥有物业高达47处。百姓做起简单的算术题,他们每人大约拥有3个物业。许多官员事实上还是“包租公”。所以有人质疑这些官员是否会致力于“稳定”房价。

  这些物业的清单相当详细,说起来也很有意思。比如现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英国有3套物业。其中有一套物业是她去年购入的位于剑桥郡的单元。这些物业清单透出很多信息,一是她的家人在英国居住,她与英国有较多的联系;二是她本人去年可能有意正式退休,因此置业为退休之用。人们还可以根据高官的过往经历有其他合理推测。除了这些高级官员(行政会议官守成员),行政会议的非官守成员的财产清单也相当有意思。工联会荣誉会长郑耀棠在内地拥有较多的“砖头”。他太太在中山市拥有4个物业(并非完全产权),因此,郑和他家人与广东有较多的联系。而新任香港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林奋强拥有的27个物业(高达24个是租给他人的,超级“包租公”)。

  香港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主要涉及两类人员。一是香港政府的问责高官,也就是各司局的第一把手。这些人是香港行政会议的官守成员,因此要申报财产,并且资料是对外公开的。另一类人员是高官的辅助人员(如局长助理)及“事务官”中最高级别的人员。后者的申报不向公众公开。

  第一类官员的财产申报由来已久。在回归之前,行政会议的正式名称是行政局。行政局由社会知名人士组成,他们讨论香港的公共政策,给港督提供建议。香港政府还可以透过这个机构来增加政府施政的社会认受性。这个智囊机构权力极其大,为了保障公众利益,香港政府要求行政会议成员(官守和非官守)均需进行利益申报。多年前的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事件,就是因为梁知悉香港政府即将加税而在新政策公布前“偷步”买车,而且没有按规定进行利益申报,因此他丢了官帽。

  在公共管理中,高官财产申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高官的财产向社会公开之后,高官的邻居们就可以看看高官的生活是否超越他们应有的生活水平,而媒体人士也可以行使监督权。香港充分利用了财产申报的好处,同时也保障了官员的个人利益。比如,只有第一把手才需要进行公开申报,其他人是内部申报。而第一把手申报的财产利益也不是全部向公众公开。公众可以查阅到的是官员的房地产利益及公司股东及董事身份的利益。这些利益不论位于香港还是海外,均需公开申报。

  这些财产申报除了有助于廉政建设之外,还有其他的含义。比如楼价问题。眼下香港中产阶层的工资收入赶不上房租的增长,有些人士不得不一年数次搬家。而一些工资收入较低的人士还住在劏房、甚至笼屋。房屋政策上的失败让香港的国际形象大大受挫。因此,行政会议成员中有多人就是“包租公”让民间许多人很是悲观。既然他们自己是房地产行业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何来动力去“稳定”楼价?因此,财产申报可有多种意义。有上进心的政府可以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