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警方涉嫌同性工作者“设伏抓嫖”一事被曝光后,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表示,报道基本属实。该分局副局长称,得知报道后感觉非常震惊和气愤,并称公安分局态度非常坚决,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该副局长还表示,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笔者理解,所谓的“设伏抓嫖”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警察事先盯上了在火车站等地拉客从事卖淫活动的女人,而当等到他们正在“做事”或“完事”之时便迅然出击,这就是所谓的“干拍”。二是警察与卖淫女结成联盟,当卖淫女招到“客人”之后就先和派出所的民警联系,“完事”时民警将嫖客抓走,或以拘留、收容威逼,或以通知其单位、家人要挟,敲诈勒索钱物,然后再给“小姐”提成,这就是所谓的“放鹰”。可以说,无论“干拍”还是“放鹰”,都从一定的程度上反映出了执法者的职能变味与道德沦丧,更是造成社会“娼盛”的重要原因之一。
西安韩森寨派出所搞的“设伏抓嫖”,显然属于“放鹰”的范畴。主要就是通过指使失足妇女或者卖淫者引诱他人嫖娼,引诱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公民产生嫖娼的违法意图,继而以欺诈和威逼的手段向陷人入罪者敲诈勒索钱物。而在其间,卖淫女充当的是诱饵角色,警察充当的是猎人角色,而“猎物”自然也就是那些上当受骗者了。
“设伏抓嫖”如同“钓鱼执法”一样,就是通过欺骗和欺诈的手段“引诱”普通公民“违法”,之后再以“执法员”的身份堂而皇之地向老百姓“钓鱼”。尽管西安市公安新城分局态度非常坚决,表示绝不姑息迁就,但依然不能消除人们心中那份尘蒙的阴影和莫名的阵痛。——在经过上海司机孙中界以断指的极端方式自证清白之后,“钓鱼执法”曾遭到了全社会的强烈谴责,但“设伏抓嫖”的出现,无疑让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再次受到了质疑,也再次让人们滋生了一种黄昏日落般的惶恐。
“钓鱼执法”始于作伪、终于无耻,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但为何仍然屡禁不止,很多地方依然存在呢?笔者分析,原因有二:一是“功利主义”作祟。同其他部门一样,公安机关也很在意“功勋卓著”的褒扬与嘉奖,也会下达相应的“执法指标”任务,任务完不成者也会遭遇问责,于是在诸多的压力之下,一些地方便走上了“诱人犯罪”的歧途。二是“执法经济”所致。行政罚款作为一种最普遍的行政处罚,主要目的在于惩戒违法者并加大违法成本。但在市场经济思潮的冲击之下,一些执法部门把“罚款”变成了执法的目的,把执法当作了“牟利”的手段,甚至采取了“按比例提成”的激励方式,从而导致了“钓鱼执法”的愈演愈烈。三是警察队伍不纯。这种以“站街女”为诱饵,将违法行为作为渔利手段,以猎取“罚资”的行为,或许也就是少数人所为。但它所反映出来的却是一个警察队伍纯洁性的问题。试问,那些遍布城市角落的发廊、洗浴城和宾馆旅社都在从事者一些什么样的“服务”,谁又是他们的“后台老板”?再试问,这种和按摩女、站街女私下勾结“钓鱼抓嫖”的龌龊行为,究竟有几个警察没有干过?
警察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理应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而当警察利用职务之便大行龌龊之风、带头违法时,他还配身上所穿的警服,还配做一名警察吗?一个社会的警察没有了,可以在很短时间重新建立,但设若人民群众心中不再有警察了,重新建立的时间该需要多长呢?——“警察不作案,治安好一半。”尽管民间的类似俗语多有偏颇,但当“钓鱼执法”、“钓鱼抓嫖”屡屡上演时,我们的社会治安状况还能好得起来吗?
钓鱼抓嫖”是对法律道德和社会道德的一种恣意践踏,贻害无穷。所以,要彻底杜绝“钓鱼执法”的再次发生,执法部门就要勇于走出“功利主义”的怪圈,敢于打破“执法经济”的骚扰,致力于警察队伍建设,严惩那些打着执法旗号犯法的“少数败类”,用良好的行为和正义的感召力来消除人们心中那种“警察圈套”的阴影和阵痛!
(李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