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展与和谐
陈敏昭
(三门峡行政学院 472000)
1、发展与和谐;2、和谐发展概念的界定;3、和谐发展的国际比较;4、和谐发展,功在千秋;5、和谐发展的实质;6、不容乐观的发展现状;7、和谐发展的对策;8、和谐发展与社会制度理性化
发展是事物不断完善的过程,和谐是发展所要达到的目的,是更加人性化的发展。和谐发展就是经济繁荣、政治民主、社会进步、思想文化活跃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等基本要素之间的协调性。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中国更应该注重发展的全面性、圆满完善性。
1、发展与和谐
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能否实现和谐发展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紧迫问题。为了赶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大量利用本国廉价劳动力,使劳动力质量得不到提高;大量使用本国的自然资源,以初级产品的形式出口换取外汇,使污染物大量排放;为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刻意压低本国劳动力报酬,使本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受到了严重威胁。
发展是事物内在的潜能的展开和实现过程,是事物不断地趋向圆满和完善的过程。人们对“发展”的喜好和偏爱,也正是基于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各种关系的圆满和完善的信念和期待。所谓“和谐”是指在一定发展基础上呈现出来的协调、圆满和完善的关系或状态。具体表现为经济繁荣、政治民主、社会进步、思想文化活跃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等基本要素之间的协调性。和谐是发展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谐是一种高层次的发展,更加人性化的发展。
在人类早期,人们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下,满足于饮食男女这种最基本的需要,和睦相处,过着一种无忧无虑的田园式生活,这种生活看似“和谐”,其实是一种生活的无奈,在缺乏技术、知识和教育的条件下,人的一切活动及其各种关系的发展都受到了自然力和社会力的严重的制约,人们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着必然性的支配,自由的程度很低,也是很不协调;生活十分困难,水平极其低下,生活并不完美。因此,落后的社会不可能是和谐的。
人类社会之所以要发展,不仅仅是要改善人的物质生活,提高活动效率,而是从根本上为了人自身的发展和进步,亦即为了人的生命潜能的充分实现,个性的全面发展和精神的全面提升,并使人自身和周围世界都充满人性的光辉。发展只是一种手段和过程,和谐才是发展的目的。发展有大小快慢之分,和谐也有程度高低之别,人类社会不存在绝对和谐或绝对不和谐。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在发展思想、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等许多重大发展问题上得到了不断深化和不断提高。在特定时期,具体发展具有针对性,这是社会阶段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当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必须立足于整体看发展,进行各方面关系的全面协调,注重发展的全面性、圆满完善性,这是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
2、和谐发展概念的界定
关于和谐发展,我从两方面做一些讨论:一是对概念的界定;二是和谐发展的国际比较。从概念上讲,和谐发展具有持续性、综合协调性和人的满足感三个基本特性。
2.1和谐发展的持续性
所谓“持续性”,指可以长久维持的过程和状态,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就是不断改进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以满足大多数人日益增长的需要和对环境的适度要求的过程。同时,对可更新资源的使用速度保持在其再生速度的限度之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保持在生态系统平衡所允许的限度之内。
2.2和谐发展的综合协调性
从系统理论的角度看,如果把“人类生存与发展”看作一个大系统,那么,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就是这个大系统中的四个子系统。大系统中的任何一个子系统的改变,都会引起其他子系统发生变化,并对整个大系统的状态产生影响。事实证明,只考虑经济增长而忽视由其引起相关系统的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与社会发展失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其结果反将制约经济的健康发展,甚至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只有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才是唯一的出路。
2.3发展与“人的满足感”
或许“人的满足感”是和谐发展的最重要特性。作为和谐发展主体的人类,首先追求的是幸福,只有让大多数人甚至全体人群的需要都能够得到满足,都能够生活在自由幸福的氛围之中,这样的发展才是真正和谐的发展。一个人只有感到需求得到满足才能感到幸福,而一个人只要别人所具有的他也都能或可能具有,就能感到满足。因此,和谐的社会使每个人都有机会和条件可能得到其他每个人所有的一切,这样的社会就可能更加容易满足,其成员也就越来越感到幸福;假如有任何一个人感到在他周围存在另外一些人享有比他更优越的生活地位,享有比他更多的特权,那么,他就既不可能满足,也不可能幸福,即使按他的社会地位和目前的生活条件与过去相比已经提高了一大截,他也可能不是幸福满足的。满足,是人类欲望和能力的平衡,但不是象传统道德告诫我们的那样,是一种出于自然的欲望和能力之间的和谐感。如果有人凭借这种欲望和能力而侵害到其他人,如果一个社会制度纵容或庇护这种侵害,那么这个社会就不是和谐的,它所追求的发展也肯定是不平衡的。幸福在于满足,满足在于自由,自由在于平等,而平等产生于民主。人如果不能自己为自己做主、不能相对平等地生活在同一个组织之中、同一片蓝天之下,共同地享有自然资源和劳动成果,那么,对大部分人来讲就不会享有自由,也不会满足,也不会有幸福。或许某些组织和个人能够凭借强权或不平等制度获得一时一地满足,但是这种侵害和剥夺他人满足的满足,总归是要归还的。因此,人的满足感是和谐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是发展的主旨。
3、和谐发展的国际比较
从国际比较出发,和谐发展既有国际间的共同指标体系,也有国别间的不同要求。关于这一点,国际社会间己有了一些共同的标志,值得我们借鉴:
(1)结构协调:一是指经济—社会—能源—环境系统的各子系统内部结构的协调;二是四个子系统之间的要素协调;三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系统内部结构的整体协调。
(2)层次协调:经济、社会、能源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既表现在微观层次上,也表现在宏观层次上,四者要协调发展,既要抓微观协调,也要抓宏观协调。我国现行的环境管理政策中关于“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政策主要反映了微观协调,而“三同步”(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三统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则反映了宏观协调。宏观协调与微观协调的统一才是经济、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空间协调: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际协调,当前举世瞩目的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和酸雨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就是一个需要国际协调来解决的环境问题,为此,国际成立了许多协调组织和机构;二是地区协调,当前我国面临的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就是一个需要通过地区协调来解决的环境问题;三是社区协调,包括城市社区、集镇社区、农村社区的各自协调与相互协调。
(4)时间协调:人类生存与发展是一个带有时间标志的过程,又是一个周期性过程,从协调到不协调再到协调就是一个发展中的周期。在周期内存在着可逆性与不可逆性的对立统一。经济的发展具有可逆性特征,如我们可以在一个废墟上重建一座新的工厂;而常规能源与环境的发展则具有不可逆性特征,如石油资源总有一天会枯竭,一个物种灭绝以后不可能再生。从时间的本质意义上看,经济、社会、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大趋势是不可逆转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4、和谐发展,功在千秋
对于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来说,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持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其意义十分重大。
4.1和谐发展是我国工业改造的重要方向
工业化程度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未来的数十年间,我国工业增长将在过去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工业用能源和资源亦将随之增长,由此导致的环境污染防治与工业发展的矛盾将十分突出。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在过去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这些企业设备陈旧老化,技术落后,能源和资源消耗高,效益差,严重污染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仅有少部分企业进行了较全面的技术改造,而真正达到技术先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以及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则很少。因此,老工业企业改造将是我国的一个长期任务。
4.2和谐发展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
以gdp增长为唯一目标的社会不是健全的小康社会。健全的小康社会实质上是多重目标的,它除了要求经济收入、能源消费数量及质量达到一定水平外,环境生态目标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部分,它包括了环境污染的控制程度、城市和农村环境质量的提高程度、自然生态恶化趋势的缓解程度等。而达到上述目标,必须走经济、社会、能源与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道路。
4.3和谐发展是社会变革成功的重要条件
变革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样,保护环境不仅是保护生产力,也是发展生产力。变革的任务之一就是要通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资源价格体系和市场体系,改革过去那种“产品高价”、“原料低价”和“资源无价”的扭曲现象,充分发挥环境与资源作为生产力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溶入国际社会的角度看,我们不仅要在保护环境中利用外资、在利用外资中保护环境,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借鉴那些经济发达、政治民主的国家的社会民主政治制度,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在缺乏民主、集权与专制的社会里,很难想象会有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很难想象大多数人能够分享到发展的成果
4.4和谐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持续协调发展是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对能源和各种资源的依赖程度愈来愈高,随之而产生愈来愈严重的区域及全球性环境问题。这些环境问题不仅会发生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而且会遍及全球,如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和酸雨等已成为没有国界的全球性问题。这也是人类社会至产业革命以来那种高生产、高消费和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带来的必然后果,而且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单独地稳定全球气候,也不可能靠某一个国家的单独行动,在全球范围内来解决这些环境问题。
4.5和谐发展是我国仅有的选择
环境和各类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物质基础,是生存与发展之本,如果破坏了这个基础,当前和未来的发展都要受到制约。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量少,为发展提供的空间有限,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还要保证子孙后代的永续使用。而环境问题已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不能继续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和模式。不能采用那种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的发展方式,这种短期看得见的“效益”将很快消失,而后果是经济发展受阻、人居环境恶化。
5、和谐发展的实质
和谐发展的实质,就是要弱化、消除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消极关系,同时充分利用和发展其积极关系,从而实现四者之间的良性循环。这种良性循环可以概括为:(1)人口规模及增长率维持在经济、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之内;(2)经济发展速度、规模与人口增长、劳动就业、人们消费水平相协调;(3)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国家自然资源基础得以维持和加强,对可更新资源的利用要以不破坏其再生机制为前提;(4)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改变要在环境容量之内,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5) “和谐发展”的中心是经济发展,但在强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着力解决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中的不和谐因素。
6、不容乐观的发展现状
建国以来,我们在发展的道路上曾经走过很大的弯路:建国初到60年代中期,在矿产资源利用上我们是盲目的、无序的、急功近利的、破坏性的;在环境方面,我们在“以粮为纲”、“以钢为纲”口号下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砍伐森林大炼钢铁,开垦草地、湿地、荒山广种粮食,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发展工业不考虑环境问题,造成严重的固体物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和放射性污染;在人口问题上,采取了鼓励生育的政策,造成严重的人口压力和一系列社会问题;在社会政治制度方面,奉行斗争哲学,一部分人专另一部分人的政,人人自危,稍有不慎,都可能成为专政的对象;经济建设上好高骛远,盲目追求高速度。这一时期我国在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工农业产值增长率和资本积累等方面,达到了较高的国际水平,是应该得到肯定,但是增长主要来自高积累,是以抑制消费为代价的。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后期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种秩序被破坏,是共和国发展中严重曲折的十年。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的说法:“文化大革命”不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和社会进步,它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动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1978年到1981年是我国发展的历史性转变时期,在徘徊中前进,拨乱反正,实现国家战略的根本转变,改革开放开始起步:探索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探索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初步改革,作出对外开放的决策。此后,我国的发展逐渐摆脱了政治挂帅的高压,虽然仍然有不少曲折,但是基本上进入了理性发展阶段。在中共十三大会议上,还规定了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gdp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近年来,我国政府将计划生育、保护环境、保护土地相继列为基本国策,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并采取了许多措施,在控制人口、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改善治理生态环璋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一直处于一种不协调的状态。目前,这种不协调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存在的问题仍是十分严峻的。如人口与经济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人口总规模急剧膨胀和劳动适龄人口数量庞大对经济发展形成的巨大压力;资源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随着经济产值增加对资源的大量消耗和浪费,经济发展的自然资源基础不断受到削弱和破坏,已出现了某些重要资源的短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经济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日益严重的污染和自然生态持续恶化,对人们的健康构成严重的危害。其后果是:第一,人口过快增长抵消了相当一部分经济发展的成果,并影响了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与发达国家的绝对差距还在拉大;庞大的人口规模构成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沉重的负担;第二,资源供需前景不容乐观;第三,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增长,我国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及土地污染日益严重,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野生动、植物品种数量不断减少,濒危及面临灭绝的物种数量急剧增多。
7、和谐发展的对策
进入21世纪后,我们已逐步认识到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走上了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轨道,建立了与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济承受能力能允许的环境保护战略、政策和制度体系。这些政策制度在环境保护与治理过程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进一步完善这些政策和制度,进一步强化这些政策对于保扩和治理环境的导向作用。
7.1增加环保投资是实现经济、能源与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环保投资占同期gnp的比例是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实现环境目标全部措施中最根本的一环,同时又是制约环境目标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国环境欠帐太多,如果不及时提高环保投资的比例,不仅旧帐难清,新帐又欠,势必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适当的增加并保持一定比例的环保投资,是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经济、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此外在增加环境保护资金的同时,应注重提高环境保护与治理投资的效益。
7.2能源价格市场化是改善我国能源效率和提高能源效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能源价格,不仅可以鼓励设资者对能效高、成本效益好的节能技术项目投入更多的资金,也有利于节能工作由管理措施向采用先进的节能新技术的更高层次发展,进一步提高节能投资的宏观经济效益。尤其是合理的能源价格,可以真实的反映节能项目的效益,而节能项目的效益又是选择节能项目的前提。
7.3改善对节能投资的管理方式,拓宽节能投资渠道,形成一个鼓励对节能项目进行投资的机制
如建立专门的节能投资基金、为提供节能投资的公司、企业或个人实行资源税、能源税、所得税及财产税的减免优惠政策等。把节能工作推向市场,建立和完善节能项目管理、投资效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实施、独立核算及核查验收等制度,使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及时得到反映,确保效益好的节能项目能获得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7.4以先进的防治技术为基础,通过实施严格的法律监督实现控制污染
应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特别是低投资、低运行费用、高效率、高效益的技术与装备的研制。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以达到既节约能源又防治污染的双重效益。如:采用低污染的燃烧技术、推广和应用循环流化床锅炉、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发展工业和民用型煤、开发各种洁净煤技术等。另外,应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经较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
7.5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
吸取国外的经验与教训,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发展我国的环保事业,使我国能在较短的时期内,实现经济、能源与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此外,还应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和社会风尚。
8、和谐发展与社会制度理性化
并非社会和谐完全依赖于发展、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就能够实现社会和谐,或者说必须等到足够发展时才能构建和谐社会,有些十分富裕的国家动荡不安、冲突不断就是明证。这说明发展只是为和谐创造条件,经济发展不等于甚至不意味着社会和谐。我们要认识到和谐社会不仅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要通过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机制推动经济发展。
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制度制约和影响着经济发展的水平、速度与质量。这就是说,和谐作为一定制度框架下的一种状态对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很难想象,一个不和谐、不安定的国家能够使得经济迅速发展。涂尔干(法国社会学家)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危机形成的关键,是在从传统社会向工业社会急剧转型的过程中,利益和价值的分化造成了社会冲突和社会失范,传统的利益协调方式和价值体系解体,社会矛盾不断加深。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在新的社会基础上进行社会重组,构建新的社会团结,防止社会排斥和社会分裂。事实上,我国现阶段就存在着涂尔干所描述的现象。
那么,如何在效率和平等之间做出选择呢?有两种观点:均衡论和非均衡论。执均衡论者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使资本和劳动的逆向运动,不仅能使各市场主体充分展示效率,社会不需要付出总体效率的损失,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动实现整体繁荣;非均衡论者认为,由于经济增长中的效率和平等不兼容,市场经济的力量一般趋势只能扩大差异,他们强调应当集中有限的资源优先发展重点产业,依此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当然也有执调和论者,如威廉姆斯(美国经济学家)认为,在经济发展初期,区域间收入差异将会扩大,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成熟阶段,收入差异会趋于收敛的倒u型曲线;理查德森(经济学家)认为,在市场失效引起过度的分化增长的过程中,政府干预的目标在于寻求一个社会可以接受的效率和平等的结合点。我认为,无论是个人收入差距还是地区收入差距,应该以和谐作为一个临界点,在差距未超过承受能力时,也就是未破坏和谐的状态下是不损害效率,或者说是较少损害效率,一旦超过一定的界限,破坏了社会的平衡与和谐,必然影响经济效率的发挥。经济增长和质量的不和谐已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表现在资源消耗与浪费严重。据世界银行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每年仅空气和水污染带来的损失占gdp的比重就达8%以上。中科院专家测算,2003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占gdp的15%。按照这样的高消耗的发展,在目前的经济增长模式下,我国的自然资源体系已经无法持续地提供支持。
人与人的不和谐,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数量与质量的不和谐引发许多不和谐的社会问题,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增长,诚信缺失;收入分配差距带来的利益矛盾突出;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区域发展水平相差过大;就业压力持续加大造成失业增多;群体性突发事件上升等。这些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一是违背了发展的共同性本质,二是造成贫困落后地区不能为经济发达地区提供市场,反过来制约整体经济效率的提高,三是差距过大超过居民承受能力,甚至会造成社会动荡,自然也就没有了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率。
要继续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着手解决经济社会不和谐问题,调和各种社会矛盾,平衡利益关系,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普遍地享受发展的成果,共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单纯追求gdp的增长,容易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人与人的不和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迷失了经济发展的目的。针对这些问题,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谋求和谐社会理想目标的实现。当然,历史已经证明,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机制上解决问题,构建一种以人为本的和谐发展机制,为持续快速健康的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动力。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激励机制、平衡机制和约束机制。
激励机制促进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力。赫兹伯格(美国管理心理学家)认为,工资、工作条件、个人生活等经济因素属于保健因素,这些因素得不到满足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满足不会起到什么激励作用;而工作本身的成就、社会认可、工作环境、责任伦理等因素才是真正的激励因素,这些因素的满足才会使职工发自内心地、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完成工作。诺斯(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认为,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这种有效的组织能够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财产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的活动,这种刺激会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正是构建这样一种制度环境。以民主推动发展,以法治维护产权,提高效率;依靠诚信制度鼓励合作,达到共赢,避免因诚信不足使国民经济走入展困境;通过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公正规则激发社会活力,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都涌流出来。
平衡机制维护和保持社会各种经济力量之间的协调、稳定。从社会均衡发展方面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城乡分化、地区分化、收入分化,收入差距的扩大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反映社会不平等的程度的基尼系数还在提高,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安全范围。这种分化不仅成为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而且已经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构建一个无论在资源配置上,还是在财富分配上都公正合理的平衡机制是和谐发展的应有之意,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充分展示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长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扶持弱势群体,特别是为民众提供自我发展的能力。按照阿玛蒂亚?森的观点,当下层民众具备了一定的教育水平、健康水平以及就业之后,他们就可以自食其力,为社会创造财富,社会也因此变得和谐有序。
约束机制规范各种经济行为。约束机制的构建不只是指对自然界的索取行为的约束,也包括对任何有损于和谐发展的行为的约束,如防止高收入群体和既得利益者的行为对中、低收入群体、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的利益伤害,以及通过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差距过大等等,推动人与人关系和谐的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