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新规剑指高资本消耗


  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周审议并通过《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将从明年起实施的《办法》借鉴了国际监管的最新经验,将重塑银行业经营模式和理念,促进银行由高资本消耗向集约化经营转型。

  我国银行业长期以来走的是依托高资本消耗,放量放贷,赚取利息的粗放经营路子。与发达国家的银行相比,资本利润率较低。目前,我国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主要还是靠“吃利差”维持生计。以工商银行为例,现在整个收入结构大概是6:2:2,即60%的收入来自于存贷利差,20%来自中间业务(手续费或佣金),另有20%来自投资和交易收入。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处于快速发展期,以利差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增加了银行扩大资产规模的动力,特别是风险权重较高的信贷资产快速增长,遂造成资本充足水平下降。

  由于银行要承担国家经济波动的大部分风险,因此管理层对银行资本金的约束始终比较宽松,这养成了银行过度依靠放贷吃利息的懒惰习气。一项问卷调查显示,银行本身最不愿意改变的就是“吃利差”现状,追求放贷规模是每家银行的本能。从而使大量资金进入低水平的发展行业和非实体经济中,制造了大量经济泡沫,危及银行业自身的安全。

  银行靠吃利息增肥,其实是养了一张浮肿的脸,大而不强。截至2011年3月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合计本外币资产总额为101.2万亿元,突破百万亿元大关。但是,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不仅看银行的资产、资本、市值和利润,更要看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制定金融标准的能力和人才的国际化,这些方面恰恰是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软肋。像高盛这样的国际金融大佬,背后有着盘根错节的金融大家族做后盾,手中又有令人眼花缭乱、层出不穷的各种金融衍生品。与它竞争,中国金融机构根本不在同一数量级上。

  因此,必须加强资本监管,强化资本约束,以提高资本利润率。资本管理的目的是发挥资本约束机制,使资本增长与风险资产的扩张相匹配,提高银行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强化资本约束,提高商业银行资本运用效率,有利于确保银行体系稳健运行、缓解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压力、调整我国融资结构和防范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监管新规融合了巴塞尔III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正在倒逼国内银行走上一条内涵式增长之路。重压之下,银行靠扩大贷款规模来提高利润的盈利模式似乎走到了尽头。

  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四大行资本充足率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其中农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已经下降到11.4%,低于监管底线。

  来自银监会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38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0亿元。虽说同期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仅为0.96%,处于低位。但随着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或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到期,有超过5000亿元的房地产信托贷款也将迎来还贷高峰期,以及各地民间借贷危机中所暴露出来的风险银行贷款违约风险的几率大增。

  资本充足率被“卡死”,融资渠道又受堵,银行大量放贷的冲动受抑制,要生存要发展,只有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监管新规要求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必要政策。在此情势下,银行必须转变利润增长方式,实施精细化的资本管理模式,走资本节约型发展道路。

  首先,努力开拓中间业务。开展中间业务既要充分运用政策空间,又必须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要坚持着眼未来,立足现实,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对近期能开办和整合的业务品种,尽快在所有网点全面推开,形成一种效应。要发挥后发优势,模仿也是创新,外资银行在拓展中间业务方面都有着很成功经验,要广泛借鉴和吸收,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加以改造,为我所用。同时,要努力自主创新,以新颖、耐久、有吸引力的金融衍生品推向市场。

  其次,提升科学管理水平。要通过全面实施内部转移定价管理,引导经营机构逐步调整思路,加快各维度资源的整合,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提升风险定价水平,精耕细作,持续优化业务流程,为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再次,未来银行业不但是实力的竞争,更是服务和品牌的竞争。为提升经营客户水平,应把客户价值作为终极目标来营销、经营,提高客户粘性。居民资产配置理财形式多样,须因人而异,这又要求尽力细分客户需求,跟踪客户需求,以提升客户理财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