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任“土地爷”先后落马的沉思


两任“土地爷”先后落马的沉思

  

  近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郴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原主任龙跃帅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另据介绍,龙跃帅是郴州土地中心的“前腐后继”者,他的前任胡文一,因受贿8.4万元,2008年12月被资兴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从某种层面上说,龙跃帅能够坐上郴州土地中心主任这把交椅,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其前任的落马。(2012年5月15日法制日报)

  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有了前车之鉴,按说后来者应该有所顾忌,然而恰恰相反,对于收受钱财,龙跃帅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有过之而无不及。官场中,如此“前腐后继”乃至更加疯狂的现象,绝非仅此一例。其背后暴露出的一些积习和弊端,值得各级各地党政部门、党员干部深思。

  贪欲在权力的助推下更易膨胀。欲望,人皆有之。官员也不例外。而官员的欲望往往会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范围的扩大而不断膨胀。因为权力具有一定的延伸性。一些官员,尤其是一把手官员,大权在握,说话管用,一旦失去控制,便会异化为以权谋私的工具。而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后,贪欲便会不可收拾、无法遏制。两任“土地爷”,都靠“土地”发财,任凭贪欲膨胀,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其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规范。因此,遏制官员贪婪的本性,必须首先从规范官员的权力运行过程开始,想方设法将官员的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里,使贪欲无从膨胀。

  教育、监督、制度一个不能少。反腐败,固然需要加大打击力度、加重处罚力度,但是仅靠打击是不够的,必须在严厉打击的基础上,坚持做到教育监督制度并重。一要强化教育引导。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使“一把手”意识到职务犯罪的高风险、高代价,让他们打消其铤而走险的念头。通过在“一把手”中广泛开展宗旨教育,引导“一把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促使他们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以客观务实的态度掌好权、用好权。二要强化监督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要斩断权与利勾结的罪恶之手,关键在于全面推行有效的阳光的监督机制,特别要强化来自公众的有效监督从制度上压缩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空间。三要强化制度反腐。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制度先行,强化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完善促进领导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一把手”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建立公开透明制度,规范“一把手”收入和财产申报、公示、报告等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完善,来遏制官员的贪腐。

  反腐机制建立健全更要强执行。反腐败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应该说,各个领域的反腐败工作,惩治和预付腐败体系不是没有,而是执行的不到位、落实的不彻底。建立健全权力需要监督,反腐需要补牢制度漏洞。但是,当反腐倡廉工作持续至今日,各种监督机制、反腐体系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备时,更需强调的是各种反腐机制的执行。上述案例中,两任“土地爷”先后落马,只能说明,各种反腐机制在当地执行不力。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反腐机制中,很多措施被形式化、概念化、简单化了,虚设、空摆、空转等不正常现象依然存在。在其他地方、其他领域,类似的执行不力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此,要想取得反腐败的决定性胜利,重落实、强执行,必须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认真抓好,必须下真功夫、出硬着子,绝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

  腐败分子落马,值得我们欢呼。但一个又一个腐败分子“前腐后继”又很令人震惊。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深思之后更要有行动,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重落实、强执行,净化政治土壤,规范权力运行,遏制腐败发生,从而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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