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首先要实现住有所居,安居才能乐业。当前应下功夫改变农民工的居住条件“破、窄、挤”,居住环境“脏、乱、差”的现实,为以家庭为流动单元创造必备的前提条件。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一些地方政府也进行了初步探索,但仍然没有得到较大的改善。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应采取“政府引导和推动、企业主导和建设、社会参与和支持”三结合的方式,系统性地加以解决。一是把农民工纳入国家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将在城市稳定就业、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纳入政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政策享受范围,或出台农民工公寓建设支持政策。二是完善农民工住房租赁市场,鼓励社区街道、工业园区、用工企业建设社会化公寓,培育小户型房屋租赁市场;探索在城乡结合部,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建设用地建立农民工公寓。三是建立完善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将这一制度面向所有农民工,有条件的农民工都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可以支付房租。四是完善农民工住房配套制度,把农民工住房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考虑农民工住房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避免出现城市“贫民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