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效率低下


  监管部门效率低下,甚至直接无所作为,这已经让人怒不可遏,但遗憾的是,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因为在干预药品市场方面,监管部门展现的是一种异常勤快的姿态。前文提到,涉事企业将原因归为“体制”,深入观察之后可知,此言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也并非为药企卸责,而是要阐明:时下正在进行的医药改革,为了降低药价,采取了政府阳光采购,药企低价竞标的方式,这样的方式本该取得良好成效,并广获赞誉。但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在于监管必须到位,针对药企,更是针对负责采购的人员。否则,可预见的情况便是,药企在国家低价的压力下选择“造假”,而为了使假药进入采购市场,势必要贿赂采购官员。最终,在这一利益链条之下,民众肯定大受其害,药企肯定不会亏本,采购官员将赚得盆满钵满,国家则会遭遇信誉危机。2008年爆出的广东省疾控中心正副主任双双被抓,折射的正是上述困境,而此番“毒胶囊事件”的根因,也是同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