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这样一种政策呼声:当前彻底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破除二元户籍制背后的差别待遇和身份歧视的时机已经成熟,应允许农村居民包括农民工无限制地自由迁移到任何城市并获得那个城市的户籍。但是,正如前述,既然“开城移民”是一条依托“目标城市”而与城镇化发展阶段相容的渐进式“开门”之路,那么,它所对应的户籍制改革也就相应地表现为一条城乡户籍的樊篱被逐步拆除的渐进式之路,这显然表明,在当前城镇化加速阶段彻底消除城乡二元户籍制的时机还未完全成熟。
实际上,即使在城镇化完善期,“完全一元化”的户籍制也未必能实现,而可能在一段时期内表现为“基本一元化”。原因在于:其一,从中国人口基数庞大、转移基数庞大和国家安全等因素出发,城镇化完善期后有必要保留极个别城市特有的户籍约束。其二,土地制度改革趋向也是制约户籍制难以“完全一元化”的因素而需要引起关注。“国有永用”或私有化改革取向虽然是未来农地制度变迁的两个基本路径,但特殊国情下的历史、习俗、政治体制等因素共同制约了中国城市土地制度改革未必能与农地制度改革同步,既然未必能保证城镇化、“新农村化”发展中城乡土地制度改革进程完全协调一致,那么市民是否可以无约束地迁入乡村并获得农村户籍的所谓“非转农”自由权就未必存在,这同样赋予了城镇化完善期二元户籍制难以“完全一元化”的某种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