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监管层关于限制炒新的新规定尝试在市场上初步得到了成功。此前,两支新股在上市当日触及条件后,被暂时停盘。新政的短期效果,相当明显。然而好景不长,这两支新股在随后的几个交易日中特立独行走出一轮持续上涨的行情,好像是要把上市首日受涨停限制而没能充分发挥的行情报复性地走完。
显而易见,监管层希望利用新政来限制上市首日的炒作,进而打击炒新的游资,以达到弥合一级二级市场之间估值鸿沟的目的。但是,此做法似乎缺乏战略性的全盘考虑。首先,游资正是看中了新股发行制度上的缺陷,才疯狂炒作新股。因此,只要新股发行制度中的缺陷得不到解决,炒新的资金就不会退场。其次,压抑首日价格飙升,势必造成随后几天的价格上涨,因此新政充其量可以缓解目前的问题,难以根除。
另外,从普通投资者的角度,上市首日大涨,和随后几日补涨相比,未必是件坏事。首日大涨,可能会让一部分投资者意识到价格太高,对风险有所担忧;而温水煮青蛙式的缓涨可能反而会让投资者丧失警惕性。
新股上市首日获得超出市场平均的收益,并非中国A股市场的个案,而是反映了上市发行过程中深层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散户投资蒙受损失,或不能跑赢大市,也并非中国A股的特例。根据笔者对美国证券市场的研究和对台湾证券市场的研究,即使在不实行发审制的海外市场,大半以上的散户亏损,大多数散户业绩跑输大盘,也是普遍现象。这种现象并不直接是发审制的后果,而是很大程度归因于散户在投资过程中难以克服自身的诸多行为偏差,例如追涨杀跌或是听信传言。
投资者必须在市场中成长,蒙受损失是投资者成长必须经历的一步。真正的威胁在于投资者盲目地认为他们自己受到保护,但是本应该给他们提供保护的监管者没有相应的能力实现他们给投资者提出的承诺。发审过程重要的问题在于提供给投资者一层并不真正存在的‘安全垫’。为什么众多的中国企业远赴美国纳斯达克去上市,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纳斯达克对盈利记录和商业模式没有明文规定。市场认可的,监管层和交易所也认可。既然创业板是为了鼓励创业和创新,鼓励投资者参与企业今后的高速发展,为什么还要提出硬性盈利要求?如果说发审制度是以保护投资者为目标,何以投资者在创业板上受的伤比主板更多更深重?
中国的投资者,无论在股市还是楼市,往往面临类似的悖论。一方面,投资者尚未具备审慎明智投资的能力;另一方面,投资者有对政府的托市和保护抱有无尽的信心和憧憬。这有点好像互联网泡沫期间的格林斯潘看空期权(the Greenspan Put):投资者相信央行永远会站在股市一方,利用货币政策调整来推动股市。这造就了美股九十年代的大牛市,也同时为二十一世纪第一的十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和股市萧条播下了种子。政府呵护市场的动机再善良,用心再良苦,在金融市场中,都不过是众多信息中的一朵,用的多了,审美自然就疲劳了。
什么是好公司,什么是坏公司,市场会给出最公正,也是最准确的判断。任何行政审批和计划手段都不能,也不可能和市场一样有效。这一规律在很久以前围绕奥斯卡-兰格关于整个国民经济计划的理论争论中已经被研究地很透彻了。计划经济的局限性也在各国的经济实践中明显地暴露出来。国民经济尚且如此,国民经济中市场性最强,行政色彩原本最淡的资本市场,难道不更该如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