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建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在综合国力大大提升的今天,我们不仅有必要而且有能力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当前,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之所以出现一些损农现象,其内在的原因,就在于农民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支持者和利益代言人,决策者没有把农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因此,解决当前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是否愿意将更多的利益向失地农民转移。有人担心过多的让利于民会大幅度地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事实上,这是一种片面短视的看法:首先,过低的征地价格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后遗症和“城市病”,政府将来或许要花更大的代价来治疗这些“城市病”;其次,虽然表面上政府的建设成本的确有所提高,但是政府从土地交易中汲取税收的能力也在大大加强;最后,广大农民这是个巨大的消费群体,他们的收入增加,会极大的提高城市的消费水平和社会购买力,从而带动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在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绝不能忘记农村、忽视农业,更不能剥夺农民。我们未来的城镇化,必须依靠农业为基础,农村为市场,真正富裕起来的农民为主力军,政府应该将实惠和利益最大程度地让给农民。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增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识,切实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
如何保障农民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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