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文艺汇演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育人宗旨,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主旋律,培养学生“五爱”精神和审美情趣,陶冶高尚情操,活跃健康的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争取校园文艺创作出精品。
二、内容、形式与要求
1、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性文艺汇演,时间一般安排在“六一”儿童节和“元旦”。
2、节目内容要健康向上,风格要清新、明朗,表演形式要生动活泼,融思想性与艺术性为一体,反映我校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能体现较高的审美追求,表演富有学校和地方特色。
3、节目体裁
汇演节目形式包括声乐(合唱)、器乐、歌舞表演以及戏曲、相声、小品等。节目要短小精悍,声乐、器乐、舞蹈节目每个不得超过六分钟,戏曲、小品、相声节目每个不得超过十分钟,要求以创作节目为主,改编或学习节目为辅。
4、评奖办法
(1)每类评出一、二、三等奖。
(2)鼓励戏小品、相声、音乐剧参赛,此类节目可适当加分,优先获奖。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