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英国壳牌石油公司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全球五百强企业的生命周期有多长?调查的结果发现,平均竟然只有30年到40年,其中只有20家存活在200年以上。记得小时候哪家有钱能够买到一台通用汽车的车子,就觉得是不得了的事情,好像是人生最大的梦想莫过于此,但是曾几何时,这家曾经是世界第一大的公司已经破产重组!
不过,那20家企业到底是怎么做到存活200年以上的呢?调查发现,原来这些企业都有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就是他们会不断地学习,“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柯林斯在《基业长青》一书中指出,基业长青企业主要学的不是技术,也不是战略,而是一套哲学和价值观;一套技术只能够改善工作效率,使得公司在短期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一个正确的战略可以使你在未来的10年,甚至20年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这些都不是长久之计,公司只有学到了深刻的价值,奠定一个公司愿景、价值、文化与规范,才可能基业长青。
这些年来的研究发现,中国管理哲学是一套要我们做久做实、基业长青的哲学,而不是学着做大做强,专搞垄断,成为一时之雄或一世之雄的哲学。
中国人的管理智慧是什么呢?
中庸是一种动态平衡
引古论今,以一句话归纳中国人的管理哲学,那就是“无为而治”,也就是强调放权与自我管理的自组织治理模式。但只是无为而治是不够的,中国人的管理哲学总是强调阴阳并存、阴阳融合的,中庸之道也就是学习型组织在变化环境中的动态平衡之道,也就是在收权与放权,制度建设与制度松绑间因情境而动态平衡。具体而言,中国人的管理哲学有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裂土封侯”式的激励,也就是放权式的管理。中庸之道谈无为而治,因为中国组织中最主要的效率秘密就来自于自组织。给员工一片天地去驰骋,给员工一个裂土封侯的机会,让员工可分享占有自己的努力成果,就足以激发一个员工及其圈子内的一群人的创意与积极性,中国组织效率的最主要的来源就在于此。
第二,“关系管理”以营造信任环境。自组织治理建基在信任之上,关系管理建基在长期的系统的思考之上,总体的、长期的关系管理目的就在建构一个信任而和谐的环境,所以要做好自组织的治理主要就是要做好长期的、总体的关系管理,这是放而不乱的根本。
第三,“情境中心”管理好圈子。中国的员工善于建立圈子,这是他们的文化习惯,改变不了。圈子可以很坏,成为派系,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潜规则横行;但另一方面,圈子也可以很好,成为效率之源,靠着“裂土封侯”的制度,变成强大的激励。许光“情境中心”理论中的“情境”,就是决定这些圈子好坏的因素,用自组织治理的方式使圈子导向正轨是可能的。
第四,“礼法并治”做好治理。一个好的自组织式的治理,一定是礼法并治的,礼治来自于德行领导,企业家管理者要以身作则建立文化,以天下至诚的态度树立愿景,与此同时,管理者也不能忘记法治规训,即规章制度流程及奖罚的执行。
第五,“中庸平衡”视情境而决定放权或收权。中国人的思维是阴阳相融和阴阳平衡,即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强调在动态的环境下,要不断地应情境的修正而进行改变。人情与公平,信任与权力,礼治与法治,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允执厥中的地方。
中国是一个家伦理本位的人情社会与关系社会,而这种社会的最大的特质就是它容易自组织,也善于自组织。所以在无为而治的思潮底下,中国组织可以让自我组织充满了发展的空间,多元并存、生气蓬勃。在这种情况下组织的结构就是网络式的了,这是为什么我们的民营企业中总会看到网络结构出现,一大堆的小单位靠着关系连结在一起,也靠着交易治理跟大的公司连结在一起,形成一个个“中心—卫星”体系结构,如外包网、商帮。
中国自古以来不擅长层级治理,而擅长于商道。商道最重要的手法是关系管理。可惜的是,今天的中国社会有一个误解,我们总认为关系是短线的利益,是不合法的、不合理的一种操作。其实,笔者想说的是,真正的关系管理实际是要经营一个信任的环境。如何经营信任的环境?中庸之道说要礼法并治、天下至诚、德行领导、以身作则,以塑造文化和规范,当然,除恩慈领导、德行领导之外,威权领导与法治,用规章、制度、命令直接控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中庸之道总让阴和阳同时并存在这个系统中间,有礼治有法治,有信任有权力,有恩慈有威权,有人情交换也有公平均分,有分权的自组织治理也有集权的层级制治理,不同的情境中需要不同的侧重,今天的成功管理常常会变成明天的毒药,因为情境变了、对象变了,你就要有所改变,这正是动态的平衡,也正是我们不断强调要学习,强调学习型组织的道理。
以史为鉴:
礼治与法治的平衡
先从历史故事说起。
汉刘邦一入咸阳,即废秦苛法,与民约法三章。秦民大悦,之后楚汉相争,关中地区一直是刘邦的基地,为前线提供兵源与粮源。同样的,李世民一登基就指示修法,并在贞观九年颁下大唐律令,死刑减少九十二条,流刑减少七十一条,减少连坐范围,从而造就了历史着名的贞观盛世。
王莽刚好相反,他在篡汉之后建立新朝,从事了一系列“复古”的改革,其中有许多善政,比如废除了奴隶制度,重建井田制度,阻止豪强对土地的兼并,重新分配土地给农民,减少间接税,加收直接税,以增加赋税公平性等。然而,改革的命令一个又一个地下,地方官吏竟无所适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表面文章阳奉阴违的情形变得越来越多。到最后,民怨四起,天下大乱,新朝十五年就亡了。
中国上下五千年,这样的历史故事数不胜数。作为企业管理者,能够从中得到什么启发呢?
秦因为苛法而亡,所以汉初以法尚俭约为原则,隋也因为苛法而亡,唐一建立就废隋苛法,重建比较宽大的唐律。王莽就没学到秦的教训,以为皇帝只管下命令,底下的人就会把他所期待的制度一一建立。殊不知,命令多了,官员也无所适从,有的想些对策虚应故事,有的更上下其手,从中谋利。秦王朝十五年,新王朝十五年,隋王朝三十八年,都是中国比较短命的几个王朝。因此,中国的法不能太严,太严了,反而会酿成大乱,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潜规则盛行。
那管理是否“法越少越好”?东汉末年,益州牧刘璋只知以恩德收买人心,幽州牧刘虞为政也十分宽大,他们的军队却毫无纪律,一战即溃。实力最强大的袁绍执法松散只知恩慈领导,也为郭嘉所不齿,最后兵败官渡,人死族亡。
从这些历史故事中,我们可总结出以下几个经验教训。
首先,道德不能用法去推行。道德是“礼治”的范围,只能由大家心中的一把尺形成舆论,用舆论进行监督与制裁。以组织管理的概念来说,法就是制度、规章与流程,有些良好的组织行为,如公民行为,工作士气,知识分享等,需要组织文化的熏陶,而不是用法律来规训。好的制度可以帮助形塑好的文化,比如提供奖励让员工乐于分享知识,或建立“师徒制度”让老员工向新员工传承经验等。但法却不能强制执行道德教条,只能让员工间以主观的观点相互品评,收集意见,提供奖励以为鼓励。管理者如果一定要用法来惩罚不道德的人的话,那结果只会是让大家相互告密,甚至相互诬陷,造成天下大乱,组织成员道德水平低下。
其次是,法要能执行。一定要有很清楚的犯法行为的客观定义,有方法侦测到这些行为,并容易留下记录。很不幸的是,我们今日的组织常常陷在一种想要法“完备”的迷思里。管理者以为只要把流程与规章定到巨细靡遗,就会人人守法,所以只顾把法定得很严,却不考虑能不能执行,结果我们的法治经常不是没有法可依,而是有法却根本不执行。中国人最擅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只要执法不严,就会有许多人钻漏洞。为了补漏,管理者往往又只好立法更严,这又更加导致了执法的困难。以此往复循环,到最后,法律基本上就无法执行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往往会去找一些潜规则自行运作起来,把法晾在一旁,只有碰到执法者讨厌的倒霉鬼时才出来找人麻烦。法不再是公平的依据,而成了找碴的工具。
不过存在另外一种现象,那就是法虽然能执行,但执法的成本太高,侦测非常困难,也难于留下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执法者人数有限,精力不够,就会选择性地忽视那些执法成本太高的法。这样的法一样疏于执行,反而使法的尊严受损,钻漏洞的人更多。我们组织常流行“一票否决制”,说明法的执行不是普遍而恒常的,而是重点突击的,人员因此养成侥幸心理,也会陷入上述的法的困境。
以今日组织管理的现象来说,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很多单位中,很多工作并不是十分容易就留下可供追查的记录。为了执行某些流程与检查,员工要不断地填写没完没了的报表,而填写的内容又没有可供客观检查的证据,填报表时是一套,最后做的时候是另一套。结果大量时间被浪费在填写报表以应付检查上,而填写的内容却多是造假,规章想监督的行为一样无法监督,徒然破坏法的尊严。因此,“能不能执行”也是法尚俭约的一个重要标准。
法能管人的行为不能管人的心,所以人心需要礼与道德来规范。法能管的行为也有限,之外的空间也需要礼与道德来规范。这就是中国人“法尚简约”的智慧。
以人为鉴:
法制建设抑或制度松绑
回味完历史故事之后,我们转到当代都市。
笔者曾在大型高科技公司佳世达大陆厂做研究调查暨企管顾问,这是一家十分强调美式管理的公司,流程十分严谨,规章也很健全,但离职率却很高,这成为了我主要研究的问题。
该公司的流程制定十分详细,而且执行力很高。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极为深刻,就是外来宾客探访也有流程。一般公司都是人到了门房,门卫打电话到来宾要探访的人那里,获得同意后就押下证件,换一个来宾证即可进入。该公司因为进进出出的人太多太杂,所以收回了一般经理的受访权,如有探访者,事先要申请,申请表放在网络上,有权签字同意的只有总裁与厂长那一级,获同意后,自动转发到门房的计算机上,并可由总务安排会议室。
如我事先约好人,准时坐出租车来到大门口,守卫立刻出来问:“是某某教授吗?”我说是,并出示我的证件,该守卫立刻说:“请在某号门右转,进入二厂,XX厂长会在一楼某某会议室见你”。进入三号门时,守卫同样在门口等候。信息化后,使很多执行成本很高的流程,变得可以制度化,该公司信息化十分成功,整个流程所需的信息在网上整合得很好。
因为之前几次总是见有核可权的人,所以没约好,临时约见也进得去。但有一次我约了一位中层经理访谈,一时不查,临时约,结果我到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得到核可,我等了半个小时,门卫就是不让我进去,不得已这位经理只好赶快把手中的事交待出去,出来和我吃个午饭同时接受访谈。该公司的制度执行就是到如此有纪律的地步,连一个门卫都一丝不苟。
我认识的大多数国内企业都是制度化不行,所以给建议时都是提出一些制度建设的想法。而这家企业正好相反,它制度方面建设得太好了,以致于我要一直建议他们做制度松绑。
其实下这个结论时我们已经做了相当多的调查了。我们针对白领员工做了四个月的离职研究,除了做问卷调查外,也针对离职员工进行访谈,还对已经离职的人进行追踪访问。结果发现,这家制度良好的公司人际关系和谐,并不像国内相当多的公司,离职者常会报怨不公平,派系关系复杂,相反的,这家公司离职的员工不太会对公司有恶评,还有人时不时会回到老公司来看看老长官和老同事。
不过,这家公司的离职比率确实很高,究其原因,除一方面因为这家公司培训不错,做满两年就会有欧美公司以高薪挖人,另一个最常被提及离职因素,就是“没有发挥的空间”,员工们不希望一味重复着流程要求的动作,成为一个机器人。
因此,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制度松绑是应该考虑的。做好制度松绑,管理者应考查哪些工作可以以最终的工作成果作为控管的依据,而不必对中间的流程进行过分严密的监控。管理者应该好好让员工开诚布公地提出,哪些体制其实已经是虚应故事,根本不是在工作流程中记录下来,而是为了对付检查而填报的。制度或流程执行成本太高,员工花了太多时间在不那么必要的控管上,得不偿失;缺少客观可观察的监控数据,大量的流程控管都流于形式,降低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助长了造假作伪的风气,这些都不是制度建设所期待的效果。
企业如果希望有效地实施放权管理,那它就要先找到放任与信任之间的险要地带。加强法治,还是制度松绑,中庸之道告诉我们要动态地加以平衡。秦与隋因苛法而亡,所以汉朝文景之治与李世民贞观之治就力主建立礼治,废苛法轻刑罚。但汉末天下风纪涣散,所以曹操与诸葛亮都以严明法纪纠正之,真是英雄所见略同。
总而言之,法尚俭约,管理者在判断法的设计是不是太严时,一要看它能不能执行,没有客观可观察的行为标准作判决依据的,就是不可执行,完全由属下填报,又不能客观查证的,就是不能执行。二要看它执行的成本是不是太高,如果收集客观可观察的员工行为的成本太高,就会被执法之人“选择性办案”,伤害法的尊严与公平性。
中国人的动态平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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