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光能和光电企业应对美国“双反税”不仅只是态度
李华新
据新华社昨天报道,美国商务部10日终裁决定对华太阳能电池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我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昨天就此发表谈话表示,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2012年10月12日 07:30 常州日报)
获悉这一消息后,本报记者采访了我市天合光能和亿晶光电等公司。其中,天合光能昨天迅速作出反应,并发表声明。
声明说,终裁判定天合光能为向美出口以上产品的中国出口商之一,决定向其征收23.75%的合并关税(整个行业的关税范围从23.75%到254.66%)。该合并关税包括18.32%的反倾销税和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为避免与反补贴税重复计算反倾销税而从中扣除了10.54%的出口补贴。天合光能对终裁结果已准备好应对措施,将继续遵守和履行客户合同条款。
这是在表明一种态度,而且是会保留进一步上诉的权利,不过这样的一个态度,也不过是一种态度,是不会改变美国政府对中国光伏企业的态度的。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还表示,“作为一家业绩稳定、管理稳健的公司,我们将持续创新,推动技术进步,把清洁能源带给美国以及世界各地”。
就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的“双反”最终裁定,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荀建华昨天深表遗憾。虽然亿晶光电组件产品至今为止没有进入美国市场,短期内也许不会受影响,但假如美国建议将“双反”范围扩大至新加坡和我国台湾等地取得成功,那么,更多光伏企业将会受到影响。
1-9月份,亿晶光电利润同比下降96.1%,亏损3.63亿元。目前,公司单晶硅、多晶硅两个厂区全部正常生产,但利润极低极低,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利润。
荀建华同时也表示,要攻坚克难,把希望放在未来。不过如何度过难关,在我们自己受到如此“待遇”的时候,我们是否会依然履约,难道我们自己遭受到的损失了,依然履约承担巨大的损失吗?!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