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分配要“分而不专”


  《中国式领导软威力》之N2

  中国企业组织普遍以金字塔管理模式为主,从基层到中层、高层,层级越高,责任越重,权限也越大。这以太极的组织构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如图:

  从太极组织结构图,我们可以看到,太极为了达到协调阴阳的目的,必然把自己一部分权力赋予下面的阴阳各一部分,然后让他们在各自的范内再形成自己的老阴、少阴和少阳、老阳,以此类推,演化为八卦和六十四卦。

  在太极的繁衍演化中,有一个专业名词,叫“生”。如太极“生”两翼,两翼“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六十四卦……等。《易经》为什么在这里用“生”,而不用“分”呢?这是因为,“生”与“分”是有区别的。

  “生”强调了对立而又统一,虽然“生”出了不同的个体,但相互间仍是一个协同体、共同体。但“分”强调了个体的对立性和独立性。

  正如中国人讲的“分家”,兄弟几个人分成独立的个体,但在潜意识里,仍然有“大家”的概念,如家族等。中国人的“分家”是分而不散,有血缘的存在,永远这个家存在着各种联系,永远分不了。中国人这种“分家”的概念,我认为更接近于《易经》中“生”的原理,既“生而不离”。

  但如果按“分”的主张,那么“分”出来后,彼此因为具有独立性,因此,往往很多时候很难对对方加以限制、控制。

  权力也是一样。

  中国人更讲求权力可以“生”,从而,虽然我把权力授权下去了,我仍然保存这种权力的控制。这就是《易经》中“生而不离”的效果。

  如果不按《易经》中“生而不离”的原理,而是以西方式的分权模式,必然会出现两个问题:

  第一,权力分配能不能平衡;

  第二,下属权力过大,如何限制。

  我们首先来回答第一个问题,即权力分配能不能做到平衡?

  在金字塔组织结构的管理模式下,权力分配永远无法达到永久、完全的平衡,这不具有操作性的。在金字塔组织结构下,在这段时间,这一方的权力可能会大一些,但到另一段时间,可能另一方的权力会大一些。这种权力永远在“此消彼长”的怪圈里循环。

  那这样的运转下去,就会出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当一方的权力过大或权力过于膨胀时,是否膨胀的一方会利用这种权力,在打击竞争对手的同时,进而威胁到授权人的地位。

  当威胁到授权人利益时,尤其是这个授权力能力很弱、实力很小的时候,是否会存在着地位不保,甚至被废黜的危险?我认为,这完全是可能的。而这也是金字塔管理模式永远无法解决的弊端。

  例如,国美“黄陈之争”,表面上是身为董事局主席的黄光裕与与身为的总经理的陈晓“上下级之争”,但实质上是两个对等实力集团关于利益归属权的权力之争。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要从陈晓的身份说起。身为国美总经理的陈晓原为永乐电器的董事长,永乐电器为国美收购后组建新国美后,其原有的实力其实并未受太大的影响。虽然黄光裕是大股东,陈晓是小股东,但小股东的权力得到膨胀,且其两个利益集团的权力发生彼此消减,特别是两者的利益、经营理念发生不可协调的冲突时,必然会爆发两个利益集团的冲突,以取得国美电器的控制权。

  又如,东汉末年,交替把持朝政的主要有三股势力,一是外戚势力,二是宦官势力,三是士族地主势力,特别外戚与宦官势力实力最强,皇权基本名存实亡,已成摆设。在这种金字塔组织结构下,造成皇权虚设的主要原因是其下面的实力集团的实力,已经远远大于皇权的实力,再加上皇帝本身年幼无知或者昏庸愚昧,不会做好权力的相对平衡,以至于造成一方独大,最终把皇权也牺牲了进去。

  我们再来回答第二个问题,即权力过大,如何限制?

  在金字塔管理模式下,虽然不能达到最终的权力平衡,但至少可以做到相对的平衡,以达到以静制动,维护自己的地位与权力。

  在这方面,刘备就做的比较聪明。刘备夷陵之战被东吴打败后,在永安城托孤时,他虽然把刘禅托付给了诸葛亮,但同时也把刘禅托付给了另一个大臣李俨。刘备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采取分权的模式,以达到制衡、约束诸葛亮的目的。虽然齐备的目的没有达到,但在金字塔组织结构的现状上,这种相互制衡模式,却能一定程度上防止一方权力膨胀,且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但是,采取这种模式的前提,是两方实力要相对均等,只有在这种前提下,才能发挥这种相互的最佳效果。例如,刘备把刘禅托付给诸葛亮和李俨后,由于诸葛亮实力太强、李严实力弱的现状,因此,刘备虽然采取了“双托孤”的制衡策略,但是不久李俨就被诸葛亮罢黜为平民,从而最终没有达到权力制衡、共同辅佐的目标。

  而这种“双托孤”的运营风险与成本也是很高的。因为只要诸葛亮心术稍微不正,或对皇权的贪欲有那么一点点,那么诸葛亮就不再是诸葛亮了,可能就成为第二个曹操了。

  因此,在金字塔组织结构下,权力是无法绝对平衡的,一个领导者只有运用自身的智慧,才能达成这种权力的相对平衡。

  这时,有人要问:“什么是领导的智慧?领导智慧,主要指什么?不要让人听得云里雾里的,可以讲得明白一点吗?”

  我认为,关于领导的智慧,没有一个标准。在这方面,伟人毛泽东的三点作法,或许可值得领导者借鉴与深思。具体如下:

  第一,是讲民主。

  毛泽东认为:“领导干部讲民主,是关系到组织存亡发展的重大问题。”讲民主能从环境氛围和监督机制上解决了一方独大的专权局面。

  每个人能力有大有小,但无论其能力再大,都无法解决世界上任何问题,只有发挥众人的智慧,能才保障组织的高效运转。特别是位居高位的人,如果缺乏的民主,缺乏了监督和监督机制,必将会让自己的私欲无限膨胀,进而损害到组织的整体利益。

  例如,有一次,毛泽东对于黄炎培关于“‘其兴也渤焉,其亡也勿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的提问时,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1962年召开的中央工作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对一些干部缺乏民主的作风,说:“有这样的情况:一切事情,第一书记一个人说了就算数。这是错误的。哪有一个人说了就算数的道理呢?我这是指的大事,不是指有了决议后的日常工作。只要是大事,就得集体讨论,认真地听取不同意见”,并指出,“如果不是这样,就是一个人称霸。这样的第一书记,应当叫做霸王。”

  由此可见,讲民主,特别是形成一套健全的监督机制,是对权力进行限制最好的办法。空讲民主,空喊口号是不能解决权力过大、专权的根本问题,那还是“人治”,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健全的监督机制,在制度上和意识上,对权力进行监督,限制专权。

  第二,是“双首长制”。

  实行“双首长制”能从权力分配层面,解决了一方独大的专权局面。

  毛泽东中军队中推行的双首长制,就在是一个军队有两个首长,一个是军事主官,一个是政委。军事主官主要管事,政委主要管人。

  毛泽东在军队推行的双首长制并不是毛泽东本人首创。在中国推行双首长制的首推人是后来打了败战的蒋介石,是蒋介石当年从苏联引进的。双首长制是苏联在革命实践当中摸索出来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掌握军队的方法。

  双首长制这么有用,那为什么蒋介石最后还是失败了呢?那是因为蒋介石对于这套方法没有“善始善终”。蒋介石登上总统宝座后,为了个人的私欲和对权力的贪婪,在国民党军队废除了这套管理军队的方法。蒋介石逃到台湾后,总结失败原因时还悔恨地说:如果自己不取消国民党军队的党代表制,也许就不可能有共产党的天下了。

  而天下之事,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毛泽东却深知双首长制的巨大作用,于是在八一南昌起义后,毛泽东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尚用了这套作法,在军、师、团各级普遍设立了党代表或指者,负责政治、思想和教育工作。

  有人会说,实行双首长制是否会存在争权夺利的问题呢?

  我要说的是,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但做任何事情,都要权衡轻重利弊,存在着孰轻孰重的问题。做任何决策,特别是权利的下放,都要考虑到下放的后果。如果权力下放到了极限,造成一人独大或一党独大,那么其后果,就是这个人或这个团体,已经不再受到有力约束,到了那时,再想去约束其力量,削弱其实力,就为时已晚了。

  因此,对于可能存在的“争权夺利”与“权力膨胀”的后果,应该优先以权力平衡为提前,要防止“一方独大”,造成的不可收拾后果。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我们对于毛泽东的这个“双首长制”,也可以有针对性地加以借鉴,特别是在企业比较大型的集团公司,实践意义也许更为重大。

  第三,是“支部建连上”制。

  实行“支部建连上”能从执行层面,解决了一方独大的专权局面。

  所谓“支部建连上”就把党组织从军到连,都有党组织。按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书写的:“党的组织,现分连支部、营委、团委、军委四级。连有支部,班有小组。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

  “支部建连上”为什么能在执行层面,解决一方独大的专权局面,从而利于权力平衡与控制呢?这主要是因为,“支部建连上”可以最大化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组织的权力监督,特别是保证军队的统一性、完整性,而不至于为某将领或某集团所操纵。

  “支部建连上”就相当于把一个党组织通过“生根发芽”的形式,变成无数个党组织,然后把这无数个党组织有机地、系统地分布在需要的团体里,进而解决了“统一指挥”和权力“生而不离”的问题。

  例如,解放战争时期,不少部队受到国民党军队的包围和围攻,很多部队都被打散了,作战首长和指导员也牺牲了。面对这种失去“领导”指挥的战场,要换在国民党或旧军阀的军队,早也成鸟兽散了。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这支军队不仅没一哄而散,而是共产党员首先站出来,把认识和不认识的官兵自动聚在一起,组成临时党支部,由这个临时党支部发布作战命令,所有官兵,不论职务大小,全部听从于党支部的命令。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对于一个领导者也需要有一个“支部建连上”的意识。

  《易经》说:“贵而无位,高而无民。”太“高”和太“贵”了,就会失去民众的支持。其实失去民众支持,并不是因为你自身的“高”和“贵”,而是在于由于你的太“高”太“贵”,导致的“四方进言堵塞”,了解不到基层的民间疾苦,掌握不到基层的动态信息,然后失去了对整个组织的权力控制。

  关于权力分散的问题

  上面,我们分析了权力限制的问题,接下来,我们要分析一下,如果权力太过于分散,是否会造成基层和下级执行力受挫、事事被动、处事不利的局面呢?我们该如何平衡权力分散的问题呢?

  《易经》说:“一阂一辟谓之变,往来无穷谓之通。”意思是说,房门的一开一关,就是“变”;人们在房门的一开一关中来来往往,就是“通”。——这就是“变通”一词的来源!

  对于权力分散与集中的问题,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权力分散与集中,关键是要看当前所处的环境及实际情况。就像一些明智的企业家,当他们还在创业的时候,他们对于自己的下属往往不会有太多太繁琐的制度条文约束。这些企业家往往只有三点建议:第一是不要违反法律制度;第二是不要违反伦理道德;第三是积极为企业创造价值。除此之外,下属爱干嘛干嘛去。

  而西汉开国皇帝刘邦也如此。刘邦军队攻入咸阳后,为了安天下百姓的心,只制定三条法令,即着名的“约法三章”。司马迁在《史记》上是这么写的刘邦军队“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我认为,刘邦之所以伟大,并不仅仅在于他会用人,肯进谏,而且还在于他懂得“安抚”民心;既能调动人的执行力,也能加强人员的自律管理。刘邦的这种权力,不仅没有削弱军队的作战力,而且还增强了这种作战力。

  刘邦颁布“约法三章”,至少可以“安”三种人的心。具体如下:

  第一种人:“安”天下百姓,特别咸阳百姓的心。

  秦王统一全国以来,横征暴敛,实行的残暴的“酷法”和“暴政”,全国百姓面对暴秦苛政,已经到了苦不堪言、忍无不忍的地步。秦的苛政严酷到什么程度呢?例如,大街上只要有三个人聚在一起交头接耳,就可能以聚众谋反的罪名加以处罚,甚至判处死刑;如果百姓在大街上乱倒垃圾,就可能面临砍手砍脚的处罚。

  而刘邦的“约法三章”相当于“授权”给天下百姓说“除了杀人、伤人、盗窃不能做之外,其他的都能做”,从而迎合了天下百姓的心,大受百姓欢迎。

  相比之下,西方楚霸王项羽就愚笨许多。项羽不仅没能做到与民约法,反而大肆“授权”、“纵容”下面的将领在咸阳城大肆屠杀,最后一把火把咸阳城都烧了。如果这样的人得了天下,与秦王“暴政”有什么区别呢?如何得到民心呢?如何巩固军队的作战力呢?

  第二种人:“安”刘邦军队内部的心。

  军队打仗,生与死都是瞬间的事情。“约法三章”对于刘邦军队内部也是一种激励,因为刘邦军队内部的将士在取得这么一个胜利,必然会有庆祝的情况出现。为了庆祝,刘邦军队的将士很难避免会这样想:“咸阳都攻下来了,秦王也投降了,既然上面都有‘约法三章’的规定,我只要遵守‘约法三章’的条律,偷偷到咸阳城消费一下也合情合理”。

  因此,刘邦的“约法三章”也可以“安”军队内部的心,是一种变相的物质激励。

  第三种人:“安”秦朝旧部的心。

  刘邦军队攻陷咸阳时,秦二世已死,皇权由子婴接任,并仍拥有一定的军事实力。刘邦的“约法三章”条文清晰明了,既没有涉及到清算秦朝皇帝的问题,也没有问责秦朝官员的条文。这种做法无疑能让秦朝的官员将领吃了一颗定心丸。为了“安”秦朝上下的心,刘邦还对秦朝的继任者子婴以礼相待,更是让秦朝官员将领放下紧张的防备戒心。

  因此,刘邦的“约法三章”也起到了“安”秦朝旧部的心。

  从刘邦的“约法三章”我们可以看出,权力的“分”与“专”是要看环境变化的。环境变化了,就要适应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井冈山时期,红军成立了士兵委员会,大小事情都由委员会决定。很多士兵都认为这就是民主,就是平等,就人人享有权力。但是这样的结果是,一个问题在会上争来争去,都不见任何决议。为此,毛泽东指出: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任何问题的决策,事先都要征求群众的意见,“军队在作战时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时处置之权”。

  在一个企业中,对于一个领导者来说,对自己的下属绝对的授权与绝对的集权,都不是好事。

  最好的办法是“生而不离”、“分而不专”:该收的时候收,该放的时候放,这样才能起到既能调动下属员工积极性,又能起到防止下属滥用、错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