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 2012年1月15日新华社)
近日胡润“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出炉,国内一线白酒企业茅台和五粮液双双入围,与路易威登、爱马仕、宝马齐等国际品牌并列榜单中。一时间,有关茅台酒是否是奢侈品的话题再次引发人们的热烈讨论。而在此时人大代表提出“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 建议,无疑折射了公众对公款大吃大喝甚至狂吃狂喝的深恶痛绝。
然而,禁喝茅台就能解决公款消费超标、混乱的问题吗?新华社质疑:不让喝茅台,人家可以喝五粮液,不让喝国产名酒,人家可以喝洋酒,拉菲、XO、人头马,这样的禁令之下,会不会造成一个茅台倒下了、千百个“茅台”站起来的另一种景象呢?
实际上,禁止公款喝茅台也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建议,而要真正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办法则是全面推行公款消费“禁酒令”。早在2009年,政协委员陈世强《关于在全国推行禁酒令的提案》,就曾引起了诸多委员的共鸣。陈世强介绍,河南省信阳市强力推行公务人员工作日“禁酒令”以后,每年招待费仅喝酒一项,两年就节约了2亿元以上。据此初步推算,全国330多个地州级单位,禁酒一年应该可节约500亿。如果禁酒令在全国推广,既具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等经济意义,也有提升政府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等重要作用。
其实,禁酒对于公务员来说,于公于私都是有好处的。试想一下,公务人员一天的有效工作时间有多长?酒后脸色通红或满嘴酒气是否会使来办事的人怀疑自己是否走错了地方?而更为值得引以为戒的是,在酒事的往来有与相互的敬劝当中,有的官员醉酒后丧失了原则,随便乱表态、乱点头;有的官员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直接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的官员醉酒后骚扰侮辱妇女,造成恶劣影响;有的官员醉酒后要么不见踪影要么“雷语”横行……
以前对公款喝酒有个很经典的总结语,叫“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只喝的老婆背对背。”诚如某公务员自己所说,其实大家都不愿喝酒,没办法,盛情难却,工作日不准饮酒的禁酒令出台,大家都拥护,正好借此不喝,请者与被请者都乐意接受。应该继续坚持下去!
当然,也有对“禁酒令”可行性和合法性进行质疑的。说其不可行,是因为白酒销售商和白酒企业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影响了地方的整体收入。说其不具有合法性,是因为公务员法并没有公务员工作日不得饮酒的规定。而笔者却以为,设若酒类产业链的盈利必须长期建立在公款消费上的话,则说明了腐败是可以存在并允许得到纵容的。尽管公务员法并没有公务员工作日不得饮酒的规定,但却规定了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如果公务人员工作期间饮酒,就可能因酒误事,可能因酒与前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发生冲突,可能因酒影响公务员本身及政府的形象。这样,公务员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就会大打折扣。所以,“禁酒令”可行性和合法性是无须再加以质疑的。
在全国范围实行“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饮酒”之规定,既可降低行政成本、减少群众的非议,又可以遏制诸多“潜规则”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还可以抵制公务人员酒后失德、违法犯罪并保护其身心健康、家庭和谐。如此一举多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之呢?!
(李吉明2012年1月17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