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房产中介


  作者:肖进飞

  据新华网北京8月28日 消息:北京市决定,自2011年8月31日起,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向住宅买卖双方收取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费用标准统一下调0.5%。北京市现行住宅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于1997年制定,一般代理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房屋成交价格的2.5%,独家代理服务为房屋成交价格的2.8%。根据北京市新的收费政策,住宅成交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下、5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及以下、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及以下、5000万元以上,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均下调0.5%,分别为成交总额的2%、1.5%、1%和0.5%。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处长李虹表示,北京市今年以来已陆续出台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措施。此次政策出台的目的,主要是切实降低住宅买卖费用负担和规范经纪机构收费行为。

  上述政策将直接导致住宅买卖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副处长门立峰表示,新政策实施后,住宅买卖经纪服务费用水平将下降20%以上,其中独家代理服务费用水平降幅在30%左右;代办房地产登记、代办贷款、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三项服务费用总额将下降80%左右。(以上摘自新华网)

  “中介收费限价”:温柔一刀

  任何降低交易成本的政策客观上都会促进交易,而今年以来的银行收缩信贷,土地出让政策,以及限购,限贷都旨在收缩流动性控制日企严重的通货膨胀。该政策出台与之前的调控政策背离而显得有些怪异,即使真要降低交易成本,直接降低契税就好了,为什么会在这个时点出台这样一个古怪的政策呢?笔者以为该政策是税制尚未有效改革前政府为解决地方债问题的阶段性产物。“限制中介收费标准”又是逆市场化之行径,直接后果等同于为房产中介增加20%以上的税负,房产中介要保持过往的收益需要比以前卖更多的房子这直接导致政府的契税比以前大幅增加。当然该政策还可能有另一面的杀伤力导致一些规模小利润低的房产中介倒闭。房地产中介市场本来就是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大部分交易集中在几家大的中介公司手里,笔者认为该政策的出台就是为增加税收,很可能的原因就是地方偿债有了硬指标,调控让土地出让和房产交易萎缩导致地方税收大幅减少,金融危机时期为刺激经济而导致现在地方政府偿债的紧迫性,这使我们相信该政策会推及到地方债问题严重的很多地方,同时也会有更多怪异的变相收税的政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