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假发、发型史话


  国外假发、发型史话

  只要对英国法律制度略有认识的人,都不难发现,在英国法庭审理案件时,律师和法官都得戴上假发。这种引人注目的白色假发,颈部有两根可笑的小尾巴,如果没有及时打理,让外面窝着灰尘,里面贴满头屑、汗水和油腻,戴上它肯定会使人感到又痒又热,着实令人难受。

  对于这种古老的戴假发习俗,一些顽固的信奉者为其辩护说:它们给法庭添了威严的光圈,它能将那些拥有法律知识和经验的成员和外行们区别开来。但一个“律师反假发”的组织却提出,当今仍戴着这种使人出汗的传统帽子是可笑的。况且价值约600马克的马鬃织物也是一笔昂贵的投资。目前正在进行着的这场争论尚未有最终结果。但一些英国低级法庭的法官已允许律师在太热的情况下,摘下这法律威严的象征物,看来最终取消律师和法官戴假发上法庭的习俗,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外国人喜欢戴假发,这种习俗可追溯到很久远的年代。

  在古埃及,上自法老、贵族,下至平民、奴隶,不论男女老幼都剪去头发,以求清洁凉爽,但为了好看,又经常戴上假发。假发用人发、棕榈树叶纤维或羊毛制成。这种假发在古埃及延续了好几个世纪,至今在古埃及的木乃伊的头发上仍可看到。后来,埃及人把假发染成红色或蓝色。上层阶级留长发,男奴隶披短发,皇后、王妃则把假发卷成发鬈,垂在两侧,最下端以金环为饰,做工极为精巧。

  古代希腊、罗马人也戴假发。爱斯基摩人的先辈偶尔使用假髻,亦可算作是假发的一种。在古罗马时代曾经出现过流畅的波浪形发型。由于这种发型比较拘泥死板,只是存在了一段时间便销声匿迹了。罗马妇女喜欢把假发梳成高髻,远远看去,很象现代马戏团小丑戴的尖顶帽子。古希腊人常喜欢把长发盘成髻,垂在后头,再加上发带,两侧垂着长长的发鬈。由于这种发型具有简洁、优雅、自然的风格,有人把它看作是现代发型的雏形。

  到基督教会统治欧洲的中世纪,基督教会不允许讲究发型。一般女性习惯把发髻盘在头后,两侧扎辫,用头巾覆盖着。也有的年轻人垂着长发,每逢节日则戴上花冠以示庆祝。已婚妇女则必须遵守教会的戒律,把头遮盖起来。

  进入17、18世纪,欧洲社会重又出现了戴假发风潮,各式新的发型更是层出不穷。这种风潮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文艺复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个性解放思潮。另外也与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世密切相关。据说路易十三世在脱发之后,就大力提倡法国男士戴假发。那时的假发套又大又重,通常又扑上一点白粉。这种假发价格昂贵,戴假发的大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后来的路易十四,在少年时还留着长发,后来改为剃发,用假发代替长发。他的假发多种多样,有早晨用的、祭祀用的、午餐用的和晚餐用的,一天之内要多次举行换发仪式。由于上层社会的大力提倡,法国人兴起了戴假发热。其时,仅仅在巴黎一地,假发师就超过了600多人。其中的出名假发师,各自设计独特的发型,一望便可知出自某人之手,有的发式也因假发师而得名。为了显示高贵的身份,有些富翁还在假发上撒金黄色、白色、红色的发粉。与此同时,日常用的、旅行用的、运动用的、军队用的,以及法庭上用的种种假发亦相续出现。在假发流行的全盛时期,不仅是妇女,男子的发型也很多。大略算来,就有蝶型假发、辫型假发,袋型假发、鬈毛短型假发等多种类型。不过,害怕假发露馅者也大有人在。如17世纪的俄罗斯女皇凯瑟琳,害怕头上戴的假发被人识破,而理发师恰恰知道这个真相,所以她就残忍地把理发师关在房间里的一只铁笼子里长达3年之久,以保全自己满头秀发的好名声。

  及至19世纪,欧洲男子的假发显著减少,仅在医师、传教士、法官等少数人中残存着。女性假发着眼于装饰,假发鬈达到了全盛时期。进入20世纪,发型一直向自然型简单化发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现了平头。这种发型开始在军队中流行,因具有简便、洁净、朴素的特点,适合劳动群众,所以广泛流行起来。

  在欧洲以外的其他国家,较为强调发型的含义。非洲人的不同发型,不仅可以表明人的民族属性和性格特点,还能反映人的处境遭遇。例如,妇女剃光头通常表明她是一位寡妇。尼日尔小孩头上分别留有1绺、2绺或13绺头发,这是孩子已经失去父亲或母亲或双亲的标志。几内亚的富尔贝族人,不论是男是女,只要头发蓬松散乱,往往告诉人们,他们正在服丧。讲究实际的乌干达迪迪族人,把头发梳成蘑菇状,据说是为了保护眼睛,防止耀眼阳光直接照射。刚果的多贡族人出身于8个神圣之家,至今仍分8个民族,他们始终保持着名叫“库·塔里”式的发型,用头发捻成整整80条小辫,以示“民族团结’之意。南部非洲的波波族妇女,当他们的丈夫离家经商或做工时,便把头发留长起来,直至丈夫回家才再把头发剪短。而在巴西的印第安部落,妇女常常把头发梳成层层的立体式,这些妇女的发式,把一层头发表示10岁。如果30岁的妇女,便将头发梳成3层,以此类推。博罗罗族的印第安人遇上家有丧事,便把前额的短发剪去,使人一望而知她是奔丧者。尼加拉瓜土族女人,在左右鬓上结两个小花球,表示她还未结婚,正向男子求爱。墨西哥妇女在头发上加一只蝴蝶别针,这是说近期内她将举行生日纪念,亲友们看到这种发式,便登门道贺。

  既然有人在发型上标新立异,当然也有人在理发室上打主意了。在外国史书上,我们经常可以读到有关理发的大量记载。历史上最早的理发师,是由外科医生兼任的。公元前4世纪,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为了防止作战时被敌人抓住头发,下令全部士兵都要理发剃须,当时就是由军队里的外科医生负责理发的。后来理发师也在理发椅上为病人放血。为了说明这种身兼二任的行业,理发店画着独特的标志:红、白二色相间的柱子,下面吊着一个半圆形开口的铜盆。这三者都是与放血有关:“红”代表血,“白”象征绷带,铜盆是盛血的铜器。过去还有一种理发招牌,竟是一根擦了面粉的假发,当时这一招牌竟在英国引起一场混乱,因为面粉被用来无意义地装饰头发,而没有用来拯救挨饿的人。后来英国首相威廉·庇特,为了使人们不再使用搽粉的假发,曾要国会在1795年通过一项征收1畿尼(英国古币单位)特别税的法案,规定每个使用假发的人都要交1畿尼的税。这之后,使用面粉装饰假发的人才大为减少,而那些坚持用的人就被嘲笑为“豚鼠”,其字面意思就是“畿尼猪”,此词一直沿用至今。

  由于早期理发店的生意一般并不甚好,有的老板为了招徕生意,置备了各种乐器,让顾客进来自弹自唱,以此取乐和做广告。这一招吸引了顾客。演唱者也由一人独唱发展到多人重唱。据说后来舞台上的四人重唱,就是由此而来的。

  就世界范围而言,20世纪前,哪怕是在先进的西方,发型的变化和时行,也多囿于上层社会。进入20世纪,发型的活动才逐渐到民间,约在1905年,有位名叫查尔斯·奈斯勒的德国人发明了火烫的工具,在二十年代烫发就盛行起来了。

  能把一种发型向全世界推广而蔚然成风的有力工具是电影,其后是电视。自本世纪30年代起,一些大明星如葛莱泰·嘉宝、琼·哈罗以及稍后的瑙玛·希拉、玛琳·黛德丽等人的发型成为人们纷纷仿效的模式。

  进入上世纪80年代后,别出心裁的理发方式层出不穷。美国福罗里达州有一位叫左顿的理发师,租下一家饭店的游泳池,开展“水下理发”服务。理发时,左顿和顾客都要穿上潜水用具和带上氧气筒,潜入水底理发,时间为45分钟。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理发师戴利·利贝则发明了一种“悬空理发法”。这种理发法的关键是一把能上升9英尺又能从25度到180度进行垂直旋转的椅子,顾客由普通向上位置开始,然后由理发师按顾客的发式选择各种角度旋转椅子,使顾客在一个悬空的位置理发。按照科贝的说法,这种倒悬理发法有医疗上的作用,它能帮助减轻顾客紧张的情绪和刺激头皮,继而使顾客感到精神上的松弛,尽管他们为了理这一次发,要倒悬在空中约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