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战争》三——神奇的判决【一万二千元官司要人命】


 

《土地战争》系列三

       

‘一万二千元’官司要人命

 我敢确定《红水河在呻吟》一年多前就已送至中共高层手里,只是现体制下,他们也无能为力;至于我——黔之驴,本打算偃旗息鼓,因最近偶倒兴义,顺路看看阿雪,事态越发让人心酸,只好哄哄他照几张相,如下:

 

     

[几年前,某律师去看他,阿雪一见面就跑;一年前,我打算巴结他,但他不搭理;这一次我用土语叫他,才拍来这几张照片三十六岁的李阿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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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冤源

 李阿雪祖上在南盘江边巴结一带也算有些名份,只因家道中落,五十年代划分阶级异己分子时没攀上“地主”,不过十年文革没少受折磨、没少受歧视。邓老爷给他们松绑,“精明、勤劳、智慧”显现。

 阿雪父开始在贵州兴义、安龙及广西隆林南盘江边做起木材生意。天有不测风云,溺水亡故。

阿雪母——岑氏李乜了缓过气来,带着三个女儿和幼小的阿雪,别人种地她不种谷,别人耕田她不栽稻,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李乜了一家成了巴结第一芭蕉大户。

 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农村,女儿越多越好。土地承包时分田分地,长大外嫁带不走。六个人田地都留给帅小子——李阿雪,“嫁就嫁给李阿雪那样的人、那样的家庭”。

母子俩倒是苦了一点,日子却过得宽裕、踏实。90年代初,红水河十大梯级电站一、二级——天生桥水电站动工修建,水位逐年逐月上升,最终淹没他的家园、淹没他的田地、淹没他的芭蕉林、淹没他的职业、淹没他的希望、淹没他的未来。不过淹没补偿应该也有一大笔吧!姑娘们对他仍没有失去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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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万二千元

 李家被淹六个人田地,村组干部只给他家两个人份额;李家被淹的芭蕉林补偿少说也有六、七万,问了几年,镇移民站终于承认:你家芭蕉林补偿共有12314.96元”

 无论得到是三分之一还是五分之一,只要领到手,李家的历史就会重新改写。

 李阿雪远房堂兄李某某、祖籍与阿雪同村同组的镇政府干部罗某某等早已把该组的果木补偿款存到他们账上,阿雪能从他们身上割回那块肉吗?

大西瓜应该是被淹没家园、田地、职业的库区移民,可是从上往下几经易手,见者有份;西瓜滚到巴结镇,只剩几小丫。这些小块西瓜都由移民站唐站长(兼镇党委副书记——十年后被关押)分割,唐成了众矢之的。在镇移民站,即使像唐站长这样的官也对李某某、罗某某说:那是人家的钱,你们就给他家吧”。两人东拉西扯,阿雪声音越来越大,派出所把他押走。无奈之下,阿雪放出话:“不还我的钱,我炸死他们”。

某日,李、罗邀约阿雪到某馆子“商量解决”,鸿门宴没结束,阿雪到馆子门口吐了一大堆,从此以后,阿雪疯了!

 公路坎下分得一块宅基地,但六个人田地只给两个人份额,芭蕉林补偿一分未到手,“建房”只是天边边的事。要是到开发区居住,只有沦为乞丐。母子俩到大河对面山林里搭棚,母亲砍些柴火到镇上换粮换盐;阿雪游荡,“只要能嚼的东西他都吃”。不时有亲戚熟人告知住在马岭镇的三女儿李元秀:“你妈他们好像早就没有吃的了”;女婿说:“老妈就只有一个,拿去吧”。女儿下巴结送粮送盐。

山林里实在呆不下,三年后,母子俩搬到开发区,李元秀买空心砖搭两间小屋。李乜了翻垃圾箱找东西卖,李阿雪翻垃圾箱找东西充饥。

 

        

[开发区政府赐给3000元作为‘危房改造’,空心砖换成火砖。共约六、七平米的‘平房’分成两间,前间原是李乜了住,后来找到归宿后传给其二女儿;后间是阿雪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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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司、判决

 2001年,李元秀代其母起诉。市法院判决:“由李某某返还侵占李乜了林木款12314.96元并按银行利息支付利息。——这是一份教科书式判决,人人都能看得懂。李某某不服,上诉至中院,此时村干部宁某某冒出来作证:“那份表是我们为了套取上级淹没补偿而造假,因此,李乜了家的12000元不是事实,不能退还”。(组长不敢得罪村干部、不敢得罪镇领导,但也不忍昧着良心,没有出庭作证。

 中院‘发回重审’,市法院第二次判决:“果木补偿分配行为不属于本院调解范围,驳回原告李乜了诉讼请求”。李元秀上诉,既然早先中院已‘发回重审’,后来‘维持原判’属情理之中。

 李乜了一家属巴结中心村者么一组,该组有“夏橙果园案”。此案中,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判委员会作出有史以来最有名的判决——2002)兴民终字第371号民事判决书:果园补偿80%属土地所有者及投工投劳者——者么一、二组。农民们高呼“共党万岁”!然而,后来镇政府、市法院、贵州省检察院——合起伙来“斗农民”。

农民集体惨败,不过371号判决书足以载入史册。

而在李乜了‘林木补偿案’,中院判决使我肠胃翻滚。当初市法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却‘发回重审’,农民出身的李某某、干部出身的宁某某、罗某某及中级人民法院——齐心协力“斗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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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命运

 即使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一万二千元也不算大数目,可是这神奇的‘一万二’改变一家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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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秀:“到移民站、市政府、镇政府,到法院反映打官司,前后六年多时间,我也差一点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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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姐为了照顾弟弟阿雪,组长答应:“你回来,我们给你一块地基”。她东奔西跑,差不多一年没回去,最终‘地基’化为泡影,广西田东的丈夫也把他‘休了’,七、八年来一直在开发区小餐馆找“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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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到馆子‘协商解决’呕吐后,阿雪宁愿翻垃圾箱也不吃别人的东西,无论在山林里的小木棚还是在开发区的空心砖房,三姐给母子俩送来的粮盐都被他撂丢。

 大姐在广西隆林已有孙辈,哪一代都只姓‘梁’而不姓‘李’。二姐与广西田东几乎没有联系,原夫已组成新家,当初几年因为“还在念书”,后来又因“已出门打工”,廖家的孩子们很少到贵州‘寻母’。三姐住不远,可是聊天时,她总是‘我婆(孩子外婆)……他们家……’,而非‘我妈……我弟弟……’;李乜了是其生母,李阿雪是其亲弟,但母子俩太连累她,况且她嫁往张家已有十几年,除了户口薄名字前还有‘李’,人们都只是称‘某某妈……’‘张家媳妇……’‘张某某老婆……’她早已是张家的人了。

两、三年前,我幻想李阿雪是“现代华子良”(因为他姐说‘要是他不疯,早就被那几个人整死’。),但三十六岁的李阿雪的的确确疯了苍天作证。他们一家到李阿雪也就断代了。

        

      

       

    [李阿雪的房间和伙房,粮盐都是二姐事先买好拿给他,“这几年稍好,偶尔发病,他又翻垃圾箱找吃”。“你怎么不打扫一下?”“我扫干净了有人就要赶我走,我就没地方住了”。阿雪不是因大脑受损伤而患神经病,而是精神受到打击而患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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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年以前阿雪母李乜了属红色阶级;五、六、七十年代受丈夫李明璐株连;李明璐抬头,没几天好日子,丈夫溺水而没;她带着女儿们苦干数年,成为芭蕉大户,不幸又被天生桥电站淹没;跑了几年,移民站“你家有一万二的补偿”,可又被存到他人名下;官司打了几年,最终中院“驳回李乜了诉讼请求”。

 半个世纪前是贫雇农,半个世纪后沦落为乞丐,我们时代仍没有放过她

 2004年腊月二十三,她为了替李家根子阿雪祭祖,到三女儿家讨点香火钱,女儿给母亲53块钱,李乜了舍不得花三元钱坐车,被一醉汉开农用车撞死。

 交警作出裁定:事故由车主负全部责任,应赔偿死者各种费用47983元。可是除了那辆破车折价1400元(一盒棺木),李乜了只有请大圣帮忙,看看数劫之后阎王能否判决:‘开车的立即赔付原告46583元,否则打入第十九层地狱’!!!

 没有祭奠,没有祷文,三女儿请他们张家亲戚及从前的左邻右舍把棺木抬到山上草草下葬。

 神奇的‘一万二’,神奇的官司、神奇的判决、神奇的命运!!!

 

 

韦登忠

2011年夏末

 

{是有多事者好奇,详情请参阅《红水河在呻吟》——天生桥(二);倘若某君“这是真的吗?”,请拨打李元秀电话:136-6859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