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城市品牌”做好服务比抢注商标更能成功


   据725日《广州日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同意珠海抢注“幸福之城”商标,这意味着珠海将“独享”十年商标权!中国其他城市不得使用该口号。

 
    当品牌新闻网CEO叶征潮看到这条消息,首先祝贺珠海由“浪漫之城”升级为“幸福之城”。虽然对于众多游客来说,还未曾体会到过“浪漫之城”的罗曼蒂克,也未能预知“幸福之城”中的幸福能达到多高的水准,但珠海确实已经完成了对“幸福之城”的商标注册,可谓动作真快!其他城市只有眼红的份儿。
 
    众所周知,当“2009年度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评选结果最终揭晓时,杭州、宁波、昆明、长沙、银川、南昌等十大城市入选。遗憾的是,对于这一辉煌的、可以提升市民自豪感的结果,许多市民并不买账,相反,在被称作“被年代”的2009年里,许多市民认为自己是“被幸福”了。同样的“景观”也出现在2010年的评选之中。显然,没有民意参与、没有民众声音的幸福城市评选,只能引来许多质疑。
 
    叶征潮觉得,对于珠海这个“幸福之城”,珠海的市民是最发言权的!珠海的市民有没有真正感觉“幸福”呢?再叶征潮看来,目前中国还没有一个城市的市长敢说,我市有大半老百姓感觉自己生活很幸福!
 
    可以肯定的说,幸福,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是绝大多数市民的生活理想,更是政府的发展目标。温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曾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但是显然,这里的“幸福”二字的含义与珠海所注册的“幸福之城”中的幸福含义并不相同。
 
    目前,住房难是中国人其中的一座大山,还有两座是看病难,读书难,相信不少珠海人都被这三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但一些地方官员就是喜欢花钱来买“幸福”商标来,搞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而不是将钱花在百姓的身上,让老百姓真正幸福起来。
 
  叶征潮如此批评地方官员,官员们会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为了在旅游方面推广珠海的城市形象,投资注册商标无可厚非,这些钱花的是值得的,这些钱将来是有回报的。问题是,花钱买来的“幸福之城”,真的能起到推广珠海的城市形象作用吗?
 
    叶征潮倒觉得,花钱买来的“幸福之城”称号,是很难起到真正推广的作用。不妨假设一下,如果来珠海旅游的人发现这里的人个个都是苦瓜脸,让人觉得毫无幸福可言,那这个花钱买来的“幸福之城”,难免就会成为人们的笑柄。而且,花钱买“幸福之城”这种自夸,给珠海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显然会更加多,从珠海抢注“幸福之城”的商标新闻被媒体披露后,网上炮轰声响起。就可以充分见证,这个花钱买来的“幸福之城”,不可能是“舍得孩子套住了狼”,其结局很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在叶征潮看来,珠海真想打造“城市品牌”,就应该让更多人来珠海旅游或创业投资,只有在服务上做足工夫,好好服务每一个游客、每一个创业投资人;赢得他们的真正好感!只有这样,人家自然会向身边的人推荐珠海有多好!所以,要推广珠海的“城市品牌”,绝不是花钱注册一个“幸福之城”商标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