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贫穷的契约精神!
作者:林桂英律师
所谓契约即是合同。目的是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彼此约束,共同遵守,保证实现合同目的。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即应承担违约责任,无论违约人是否有过错。契约神圣是一种法律信仰,即只要双方就某事订立合同,就必须遵守。中国古代是一个诚信的民族,重视承诺,反对出尔反尔,所以有一诺千金之说。但现代的高度文明却让人丧失了美好的德行和精神,尽管立法在完善,法律知识在普及,合同也签订得越来越严密,但在一个没有契约精神的人的眼里,合同不过是一张废纸!他不在乎什么合同不合同,诚信不诚信,只在乎利益,只在乎自己。
我不是危言耸听,只是想警示世人:该是当头棒喝,让其清醒的时候了;该是在背后猛击一掌,让其出一身冷汗的时候了!诚信乃立身治国之本。“人无信不立”,“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人固有一死,民无信不立”。这些古训言犹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