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是基金业的一个重大的利好。根据新的《办法》,基金销售专业机构的组织形式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形式;将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证券或其他金融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出资人;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将会应运而生。
更多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诞生,对于扩大基金销售有着积极的意义。毕竟在此之前,基金销售基本上处于银行垄断的地位。由于基金销售对银行的高度依赖,不仅使得银行业对基金销售拥有高度的话语权,导致基金销售成本提高。而且由于银行的基金客户又多数都是一些老客户,这就使得各家银行在新基金发行的过程中,通常动员客户赎回老基金而申购新基金。而这种做法的结果,就是导致基金发行陷入一种“只增基金数量,不增基金规模”的怪圈。
如2010年共发行新基金145只,共计募集新基金2351亿份,但2010年末投资基金的总规模只有2.4233万亿份,较2009年年末的2.4535万亿份下降了302亿份。如果能有更多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加入到基金销售中来,那么,基金发行“只增基金数量,不增基金规模”的怪圈就有可能被打破,使基金发行“既增基金数量,也增基金规模”。
基金规模的扩大对于基金公司意义重大。它不仅是基金“做大”的标志,而且它更意味着基金管理费的增加。在目前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规模提取的情况下,搞好基金销售工作,扩大基金规模,这是基金公司的第一要务。
不过,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面世只是为基金规模的扩大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而已,如果基金业把基金规模做大的希望完全寄托在这第三方销售牌照的发放上面,那就大错特错了。虽然说近年来基金发行“只增基金数量,不增基金规模”现象的出现与基金销售渠道的狭窄存在一定的关系,但更重要的原因还在基金自身的身上。那就是基金投资的业绩太差,投资者投资基金不仅没有赚钱效应,甚至还要亏钱,投资者当然就不会继续投资基金了,甚至还要赎回基金份额。
实际上,即便不考虑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的因素,如果基金公司理财水平太差,老基金的亏损甚至比新基金发行金额还多,这同样不利于基金规模的扩大。如统计,截至6月10日,今年共有87只新基金成立,合计募资1527.38亿元,而据专业人士测算,截至6月15日,370只去年有年报数据的开放式股基已经累计亏损1579.74亿元。同样还是“只增基金数量,不增基金规模”。而更加重要的是,面对投资基金如此亏钱效应,谁还敢把钱交给基金打理?
所以,尽管《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发布对于扩大基金销售意义重大,但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在重视扩大基金销售渠道的同时,更要注重基金理财水平的提高。实际上,基金业绩才是最好的销售牌照,只有那些业绩优秀的公司,才能最终赢得基金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