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良给力网络反腐,网民应积极回应


吴玉良给力网络反腐,网民应积极回应

6月22日上午,中央外宣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介绍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情况。

在回答记者近期国内出现的诸多民间反腐败网站,如“我贿赂了”、“我行贿了”等网站存在的合法性以及评价它在反腐败中的作用时,吴玉良表示,中央纪委监察部门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把它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我们注意核查从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出来的案件线索,重视发挥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同时,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要引导网民合法合理地表达诉求,也使网上反映的案件线索提高真实性和可靠性。

吴玉良有关网络反腐的表示,前一部分是代表中纪委、监察部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网络反腐,希望网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发挥更加重要的监督作用;后一部分则是希望提高网络反腐的质量,以防网络成为不良分子泄愤的平台,避免虚假信息消耗反腐资源。

笔者注意到,中纪委其实一直十分重视网络反腐。2009年10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统一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开通当天,网站被点击瘫痪。20天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考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时强调,反腐倡廉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下一步将要完善中央、省、市、县四级统一的纪检监察网络举报体系。2010年12月29日,中国首次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也首次肯定了网络监督的作用,评价“网络监督”是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

笔者以为,网络反腐的主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网络对官员的监督作用日渐明显。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抽“天价烟”被网民逮住,最终被认定为“贪官”;内蒙古阿荣旗检察长刘丽洁因开百万豪车被网络曝光,而提出辞职;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因“香艳日记”弄到网络上而失去人身自由;因“三鹿毒奶粉”被问责的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在处理期间被提拔为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后在网民的高度关注下,有关部门不得不收回成命;此外,如湖北“邓玉娇”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上海“钓鱼”执法等事件,均因为网络的热炒,使问题放大,而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很快得到处理。近期,江苏省溧阳市卫生局局长谢志强就因“微博直播开房”被撤职;沈阳沈河区工商局长杨晓松因家人卖问题粽子被曝光,率队闹报社,及襄樊市樊城区法院院长范海涛与该院女纪检书记“开房”被查,均显示出网络反腐的巨大能量。

二是网络已成民众向高层建言反腐妙计的最优通道。笔者于2008年6月28日首推“裸体做官”一词后,在网络上以爆炸式的速度传播,很快引起了各级反腐机构的重视。半年之后的全国“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就此提出提案;笔者所写的《加强对“裸体做官”者的管理,遏制贪官外逃》,也被《人民网》推荐至全国“两会”。

此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均明确提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去年2月,监察部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其中特别提及“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去年7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以表明中央的反腐决心。

2009年11月份,深圳市出台规定,明确“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由于网络具有“直通性”优势,民间反腐良策更容易被送达到决策者手中。因此,网络又成为反腐机构倾听民意、科学决策的最佳“窗口”。

按照吴玉良的说法,当前中国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又非常繁重”。那么,动员4.77亿中国网民直接参与反腐,发动全世界网民帮助中国反腐,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再次给力“网络反腐”,网民应积极回应。笔者作为一名资深网友,愿和广大网友一道,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心,继续用网络为中国的反腐败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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