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时速岂能由乎官员的个人专断?


高铁时速岂能由乎官员的个人专断?
杨于泽

 

  周翊民,曾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高速办副主任,参与京沪高速可研、立项,近日向《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曝料:运行于我国高铁上的动车组CRH2、CRH3、CRH5原型都是从国外引进,合同明确规定最高时速限300公里,但刘志军想搞成“世界一流”,硬让高铁跑到时速350公里。后来盛光祖任铁道部长,才公开讲要把速度降下来。  
  看到这样的消息,足以让所有坐过高铁的人后脊发凉。高铁跑出350公里时速,实为交通肇事、危险驾驶。CRH2、CRH3、CRH5有安全保证的时速是300公里,国外技术供应商要对此承担责任;但时速达到350公里,“一旦出了事故,他们不负责任”了。这就是说,高铁时速绝对不能够超过350公里,但刘志军要高铁这么干,从而把成千上万高铁乘客置于巨大安全风险中。
  一旦发生事故,就只有国家来承担责任了。反正中国全国财政收入今年预计超过10万亿元,如果不幸而车毁人亡,钱还是赔得起的。每年那么多矿难,每次不是赔得家属们“情绪稳定”吗?但如果你要的是人生安全,要的是“平安回家”,那就没人能够向你提供保障了。  
  高铁机车时速,按照设计标准,绝对是有上限的,这既是专业问题,也是凭常识就能知晓的事。高铁怎么跑,应当由专家提供专业意见,作为常识,有关政府领导要尊重专业意见。但按照周翊民所言,“刘志军在任期间要求所有装备上的指标都搞成世界一流,世界第一在他的脑子里根深蒂固,什么都要世界第一”,于是“买300公里每小时的车,跑35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长官意志不顾专业意见,也推倒常识,实现了高铁时速上的个人专断。  
  这种怪事并非高铁独有,时时处处,我们都可能感到它的存在。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的制度建设滞后,权力不受制约,长官意志有时决定一切。权力不仅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且可以罔顾科学,公然违背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高铁机车跑多少时速本应由工程师们说了算,但刘志军掌握铁道部长的权力,就可以独断专行,个人意志决定“大政方针”。
  这几年,中国在世界上迅速崛起,也开始使一部分人产生盲目自大的心态,凡事不顾科学规律,在某些方面出现了“大跃进”的冲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一位高官说,高铁“是中国唯一一件超过发达国家的事情,美国人、日本人会很嫉妒、羡慕我们”。实际上,日本新干线验速度跑到了440公里,法国高铁很早以前就跑到574公里,但高铁时速绝不是越高越好。刘志军制造的“世界第一”,蕴含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中国高铁时速起起伏伏,其中有深刻的教训值得我们吸取。官员一句话、一个指示,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而且迂回牵连着千千万万人的人生安全。既然政府决策人命关天,就不能搞领导“一言堂”,让国事、天下事尽出于少数官员一人之抱负。我们的制度设计应如何回应每个人的物质利益、人身安全需要,需要大家细细思量,并且作出切实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