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6.20)午前,xsh来电话谈及黄采为缙云某某书有碑文,请他将碑文邮来一阅。晚间收到浙江缙云 詹勇标 搜集的碑文,今晨,重新读校该文如下:
明故建宁左卫经历詹君墓誌铭 浙江缙云 詹勇标 搜集
刑部侍郎广西巡抚 李 棠 撰
徵仕郎中书舍人 黄 采 篆
正綂壬戌冬十二月乙巳①,建宁左卫经历詹君以疾卒于官。其丧已归,明年十二月十六日,葬于缙云东山下先塋之次。其孤皆童年勿克,请铭当代钜公。君之兄思盛泣谓予曰:“知吾弟之深者,莫如予。盍俾之铭,以藏诸幽,予与君为髫年友义勿辞。”遂摭其行实而为之铭。
君讳腾,字思铭。其先周文王之苗裔,始居缙云者曰:驿后处士,积德累行,再传而有大中公骙。骙生少保公迥、尚书公适,以年少取高科跻显仕。有声于祥符、庆历间②,厥后簮纓联属,代不乏人。缙云言故家者,必以詹为首称也。君之曾大父常道为儒学教谕;大父嗣皆隐德不仕,君生数岁而孤。母田夫人,以盛年守志。君却能承颜悦色以慰母心。少以敏学,选充邑庠为弟子员。荘重简默,循蹈规矩,诸博士爱而器之,尝从晦庵叶先生学易。永乐庚子③,以本经领乡荐补太学生历政。刑部郎中某素倨傲历政,诸生鲜有被其亲接者,其遇君独改容礼之,凡有劇獄皆咨访焉,藉其裨益居多。尚书施公闻而贤之,谒选天官,释褐授前职,众以卫幕非要地,认为屈其材者。君曰:“命也”。处之无窘容,卫之长少皆武士,多暴戾不循法度。君以廉谨自持,众皆畏而敬之,未几清誉塕然。先时卫有宿吏姜佛养者,舞文法,通贿赂,军民病之,前官莫能禁。君至廉得其实,斥黜之,众赖以无扰。佛养啣之,阴以事诬君,逮提刑狱,主司素知,平理得出。以此愤懑得血气疾,终于建宁之旅舍。生于丁丑④五月初十日,享年四十有六,配赵氏太古先生之女。能勤谨以相其家。子男二亨、孚,女一适吕成。君处乡曲知与朋友信,接人蔼然于义,所当为则毅然刚果,势利莫能夺,当其病劇,孤与姪往省,其病危甚,犹諄諄勉以大义,衣棺皆自检之,不以生死为欣戚,亦可以见其为人矣。
铭曰:“翳君之先兮簮组蝉联,君之克成兮有芳其传;天厚其赋兮胡啬其年,仕非显融兮蕴而勿宣;东山之下兮有閟其阡,勒此诗文兮以昭□□⑤。”
〔注〕
① 正统(七年)壬戌,即公元1442年。据“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九 正统七年十二月丁亥朔” 乙巳,乃十二月十九日。
② 祥符、庆历间,北宋(大中)祥符为公元1008~1016年;庆历为公元1041~1048年。
③ 永乐(十八年)庚子,即公元1420年。
④ 丁丑,明·洪武三十年,即公元1397年。
⑤ □□,掉二字,疑为“百世”或“后世”。
附录一: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李棠,字宗楷,缙云人。宣德五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为尚书魏源所器。金濂代源,以刚严慑下。棠与辩论是非,谴诃不为动,濂亦器之。进员外郎。录囚南畿,多所平反,进郎中。景帝嗣位,超擢本部侍郎。未几,巡抚广西,提督军务。所部多寇,棠以次讨平之。正己帅下,令行政举。
景泰三年,思明土知府黄夌老,子钧嗣。夌庶兄矰使其子杀夌父子,灭其家,而以他盗为乱告。棠檄右参政曾翚副使刘仁宅按其事。翚等诱执矰父子下之狱。矰窘则遣使走京师,上书请帝废太子立己子。帝大喜,立擢矰都督同知,出其子于狱。事具《怀献太子》及《土司传》。棠既不得竟黄矰狱,郁郁累疏谢病归。不携岭表一物,以清节显。
附录二:
百科名片·李棠
李 棠(1400—1460) 字宗楷,号蒙斋,缙云人。明宣德五年(1430)进士。任广西巡抚时,整顿军务,平息祸患,令行政举,社会安宁。景泰三年(1452),称病辞归。女儿出嫁时,妆奁仅有竹箱一只,布衣数件。他写《送女诗》一首,曰:“汝嫁筐奁事事无,清官门户亦宜乎。竹皮箱箧何曾满,麻苎衣衫莫嫌粗。从此适人为家妇,便须移孝奉公姑。肃雍勤俭宜家法,莫遣旁人笑老夫。”一生为官清廉。
李棠(1400—1460),字宗楷,号蒙斋,缙云宫前人。明宣德五年(1430)进士。初授刑部主事,因耿直廉明,为尚书魏源器重,议事是非分明。正统元年(1436),任刑部员外郎、奉直大夫,任内检察冤狱,多所平反,任满后,权臣王振以其不附己,不予升迁。有人劝棠结交之,称:官可不做,名节不可污损。王振死后,升任刑部郎中,再升右侍郎。十四年,奉命巡抚广西,奖励文士,劝赏农桑,清简刑律,革弊布新,招抚与征讨部落。景泰二年(1451),奉兼提督征蛮军务,赐通议大夫。次年,因思明土官知府黄父子被庶兄黄父子谋杀案,未能获帝准严处,抑郁不乐,以病奏请辞归。途经梅岭,检视行装中有香草一束,以我平生不妄取官府一文,取投江中。归乡后,极清贫,女出嫁,仅竹箱一只,布衣数件。作《送女诗》一首相赠:“汝嫁筐奁事事无,清官门户亦宜乎?竹皮箱箧何曾满,麻苎衣衫莫嫌粗。从此适人为家妇,便须移孝奉公姑。肃雍勤俭宜家法,莫遣旁人笑老夫!”在故乡传为美谈。著有《蒙斋文集》、《诸庆集》、《蒙斋奏议》等。
附录三:
黄采(1407~1461)字以载,永嘉黄氏族系第十八世。少保黄淮公次子,生母李氏。宣德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由父亲少保黄淮面陈宣德皇帝:“其子采颇习楷书,愿留于京报效。”宣德以淮旧臣,从之,命采于翰林院进其书学。正统六年三月下旬,诰命黄采为中书舍人。天顺元年四月升太常少卿;三年生母李氏卒于京,扶柩回乡,以疾终于南柳寿徵庵,年五十五岁。著有《击缶集》,佚传。
以上浙江缙云 詹勇标 搜集“明故建宁左卫经历詹君墓誌铭”是刑部侍郎李棠所撰,黄采为其“篆额”(极有可能并书其正文,但需要看到该碑文拓片或照片才能予认定)。
黄永陵 2011-6-21 于温州知省斋阅读并加注、编辑附录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