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要“现实主义”不要“古典主义”


统计要“现实主义”不要“古典主义”
杨于泽

 

  最近,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又成争议焦点: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每月1123元,其中占比最多的是食品400元、交通和通信165元、教育文化娱乐136元、衣着120元,而住房支出仅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现在房奴每月还贷压力沉重,住房支出在统计中竟然不足挂齿?
  《人民日报》昨天有一篇报道,引述国家统计局官员的话,对“111元”这个数据作出了解释。原来,“住房支出”不是我们理解的那样,公众不能望文生义,其解释权属于国家统计局。据他们解释,“居住支出”包括水电燃料费、住房装潢支出、维修用建筑材料支出、租赁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服务费等,就是不包括购建房支出、自有住房虚拟租金。
  国家统计局算是自圆其说了,但《人民日报》借“编后”呼吁:统计机构在采集数据、发布成果时,应强化“公众意识”、“生活意识”,使自己的工作更加贴近实际。
  要求统计“更加贴近实际”,意味着它现在还不贴近实际,甚至与实际有不小的距离。比如城镇失业率,统计部门至今统计的都是“登记失业率”,2010年只有4.1%,而据学者估计,这大概不到实际失业率的一半。在CPI构成中,美国有“住宅类”指标,权重达到42%;而中国设“居住类”,不仅排除购建房支出,而且权重仅有17.82%,与购房、居住在人们消费支出中的实际占比大相径庭。
  这不禁使我们想起文艺、社会领域里的两个概念:古典主义与现实主义,古典主义以古代的形式、趣味和理念为圭臬,不敢越古代“雷池”一步;现实主义强调关照现实,批判现实,试图改造现实。现在我们的统计工作就有点“古典主义”味道,它拘守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统计科目、项目和指标,其兴趣停留在以前,而置经济社会现实与社会的现实需要于不顾。
  就拿国家统计局统计的住房支出来说,上世纪90年代“房改”前,城镇居民住公房,住房支出确实只有水电燃料费、房租、取暖费等项目,算得上统计的“古典主义”样本。但近几年,各地房价飞涨,大家都在买房,都在向银行按月支付房贷,而房贷每月低则一两千元、多则五六千元。把按月归还的房贷排除在住房支出外,没有任何道理,也不符合“国际惯例”。
  统计不是一种文艺趣味,它事关公共知识生产,切合实际的统计有助于正确决策,而脱离实际的统计可能误导市场与政府。财政部日前设定新的个税起征点,就是以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去年城镇人均消费支出每月1123元,按平均每个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每月负担的消费支出为2167元,3000元起征点已显“宽大”。但这个数据,大大低估了人们的每月消费支出。
  显然,统计工作必须抛弃“古典主义”,面向“火热的经济社会现实”,实行“现实主义”的统计。科目、项目、指标等作为统计的框架,具有继承性、稳定性,但对它们的界定必须符合已经变化了的现实,不能墨守成规。对那些具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概念,必须重新予以界定,使之反映现实,服务于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