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湖南“邵式弃儿”被媒体曝光,事涉国策与人伦大体,举国为之瞠目。据后续报道,事件旋即惊动高层,省委负责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彻查”,邵阳及隆回市县两级火速“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
加那么多双引号,并非有意怀疑其诚意。但以前“彻查”见得多了,不了了之者不在少数,初如猛虎下山,结果是“狼来了”。于是没法安心,更无从拍手称快,不得不提个醒。事已至此,对受害者做一些补救固然善莫大焉,哪怕纾解些民怨,也是好的。
就“邵式弃儿”事件本身来看,若非国内媒体重磅披露,或许也不会有此番“彻查”。据媒体报道及本刊记者了解,2005年至2007年间,即有“弃儿”家长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和国家计生委上访。结果,如某位观察人士形容的,“秦香莲”去告状,“包公”批给“陈世美”查办。省、市、县三级三次调查,均认定12名“弃儿”为非法收养,从计生部门到民政部门再到福利院最后是海外收养人,一应程序都合法。
若利益共生,“官官相护”在所难免,此乃人性和政治常识。衡诸以往不少案例,官方结论定调之前,总想外人闭嘴,煞有权威状;其实不过权力高高在上的姿态,若无公信力,久之便如高台上演戏,没人当真。还好,此次湖南各级官员尚未急匆匆出来“辟谣”。据本刊了解,由于“邵式弃儿”事发偏远地区,许多人在外务工,且距离事发时间较长,调查组表示正抓紧时间调查,争取尽快公布结果。这倒是实情实话,值得拭目以待。
是否足够尊重法治与民意,至少有如下三方面的处理可听其言观其行:一、时间虽长,人证俱还在,DNA比对便可知。媒体也已披露了很多详情,掌握公权的调查组自然不难查证。为非作歹者应依法受罚,这是最起码的。
二、按国务院规定,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计生罚款,应悉数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但征收多少并无定则,由各地视情而定。上缴财政后再返还有关部门,更是以往不少地方“公开的秘密”。据媒体披露,“邵式弃儿”即因此而生。有权的地方就有利益,权力缺乏监督,利益便会膨胀,事实便会扭曲,民众权利便遭践踏。管住社会抚养费,正是釜底抽薪之举。
三、据本刊了解,“邵式弃儿”事件曝光后,类似举报也多了起来,有专家认为应警惕连锁反应。而防止连锁反应的最好办法,莫过于全面排查,真正痛定思痛,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