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当坦然采纳“绿色壁垒”


中国应当坦然采纳“绿色壁垒”

杨于泽

 

        很多人基于生活经验,一直怀疑出口与内销产品质量标准“内外有别”。前不久,中国疾控中心专家驳斥了“内外有别”之说。但媒体在不停地证实,比如《南方日报》27日报道,国内企业生产儿童玩具有两套标准,出口标准很高,使用无毒无害原料,而内销品使用很多低成本有害原料。一家国际环保机构调查显示,国内市场上大量塑料玩具含有危害儿童健康的邻苯二甲酸酯,而欧盟、美国、东南亚均已禁止生产和销售含该物质的玩具。

质量安全标准“内外有别”,虽然有关部门拒不承认,但在我国几乎是必然的:既然外国禁了某些有害物质,我们的产品是要出口的,当然只好按别人的“高标准、严要求”来生产;既然国内并没有禁用某种成份,即便它有害人体健康,企业也可以蛮不在乎。内销产品质量差了许多,但国家不追究,自然就没事。

很多国家对产品质量与安全性有着比中国要求高,因为要求高,提高了“中国制造”出口的门槛,所以我们把此类标准称为“绿色壁垒”。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绿色壁垒是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对国外商品实施的准入限制。而且此词是中国人的创造,在国际文献中检索不到。换句话说,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目的,中国与其他国家有着不同看法,我们认为它不是质量标准,而是想限制“中国制造”。

这种“绿色壁垒观”造成这样一种现实:我国质检部门不承认绿色壁垒所代表的质量标准,对国内市场上的商品,自然只按自己的标准抽检;企业为了让产品出口到发达国家,自觉采用绿色壁垒标准。这就必然造成产品质量的“内外有别”,出口商品质量标准高,而内销的东西质量相对就低。国外不允许使用的有害材料和添加物,被广泛用在内销产品中。

不可否认,绿色壁垒可能捎带着限制“中国制造”进口的算计,但我们也不能说它是胡搅蛮缠、强加于人。绿色壁垒出于健康和环保的考虑,这不是出于发达国家的偏见,而是有着科学的依据。像邻苯二甲酸酯,已被证明可能影响胎儿和婴幼儿荷尔蒙分泌,导致儿童性早熟,并引发其他健康问题。任何国家对有害物质加以限制,都是合情合理的。

随着30年持续高增长,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人们对商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健康更是人心所向。对产品质量“内外有别”的情况,国内消费者早已非常不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应当受到无差别化对待,而出口与内销产品质量“内外有别”,已构成对国内消费者的歧视。现在很多日用品国内定价比国外高,国内消费者花高价消费的却是质次商品,这公平吗?

现在是检讨我们的“绿色壁垒观”的时候了,不仅要检讨,而且要纠正和创新。把对商品质量安全的高标准视为“绿色壁垒”,实际上是一种企业利益视角,况且它们在制造出口产品时已经主动“投靠”了。国家站在企业一边,是因为我们实行出口导向政策,希望企业多出口。但以人为本,就不应当反对绿色壁垒。既然企业早就在制造出口商品时实行了绿色壁垒标准,我们就应当承认绿色壁垒的合理性,并在国内一体实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