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考促练”到体艺“2+1”能提升全面发展吗?
新华社5月24日报道:“教育部23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教育部的基本出发点是:“开展此项目是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提高运动能力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这个通知说明教育部对现阶段“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所存在的问题是清楚的,这样的通知是例行公事?还是创新?是不是就能提升全面发展?
最近我在写回忆录,也写到了体艺的教育,特别让我深有感触的是4月28日人民日报有一个讨论:《考试杠杆能撬动孩子体质吗 深思中考体育》,编者说:“推行中考体育的背景是令人忧心的学生体质连年下降,希望学生、家长、学校对体育能够形成‘三位一体’的合力。以考促练,让人感到现状的无奈。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体育运动该以何种方式贯穿、以何种衡量标准落实、教育观中的体育观该如何体现,中考体育值得深思。”
这“体育、艺术2+1项目”会不会也沦为“以考促练”?也不得不让人担忧,我觉得体艺是基础教育不能或缺的,如果硬性规定“体育、艺术2+1项目”非常有可能又走到“以考促练”这条路上来。
体艺在中国的基础教育中不仅是短腿,已经沦为一种挣钱的工具,过早专门化培养都是为孩子将来从事专业体育、艺术做准备,这种教育产业或见于“特色学校”,或见于社会办学之中。
昨晚江苏卫视的《职来职去》的现场求职节目,有一位退役足球运动员现场求职,这位运动员从小学三年级就被教练选中,进入体校从事专业足球训练,用他自己的话说,因此他并没有多少文化。当招聘者问他为啥不去做足球教练,他说:“从三年级起,进了体校是个佼佼者,此后的所有费用都是由家长买单。”他认为这是一场以家长买单的骗局,并不是职业运动应该走出的路子,所以他决不再做这样坑害家长与孩子的教练。
体艺教育一方面由于应试教育影响在基础教育中被淡漠,影响学生健康与全面发展,而另一面就是过早专门化已经沦为一种买卖,国内许多运动项目运动员成长的背后都必定是过早专门化和家长要承担巨额学费。
教育部的通知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精选体育、艺术项目,研究制定认定标准和实施办法。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校音体美师资条件、教学设备条件以及体育传统、艺术特色,确定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体育、艺术项目,供学生学习和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体育、艺术2+1项目’的认定标准和评定办法,要简易可行,有利于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活动。”
如果真是“据本校音体美师资条件、教学设备条件以及体育传统、艺术特色,确定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体育、艺术项目,供学生学习和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又何必一定要硬性规定“体育、艺术2+1项目”?
搞不好又会把“体育、艺术2+1项目”纳入中考的范畴。因为现在的教育思维,除了考试之外,几乎已经技穷。
笔者观点:基础教育中的体育主要是要求学生具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现在学生的身体健康不容乐观,同时也具备对一些运动项目的兴趣与技巧;美育的发展重点是审美过程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取向,音乐、美术、舞蹈等项目能否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是在建立在基础教育的相应课程上,这是一个性发展,完全没有必要强行做出“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选定,即便是精选,也会有可能沦入应试教育歧途之中。
教育部应该做的事情并不是发这样的通知了事,而是踏踏实实解决义务教育资源均衡,改变以“分数”评价教育方法,淡化由应试引发的学生负担过重,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因材施教,促进义务教育法实施,实现基础教育的全面发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