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接生的责任


刘某怀孕41周,于20061015入院待产。次日下午330分娩出一男婴,体重达4250。当日家属发现新生儿右臂不会动,经医院会诊,考虑为臂丛神经损伤。20061230,北京某医院检查后,诊断为右臂丛神经损伤。
刘某夫妇认为,孩子出生时遭受右臂丛神经损伤,是由于医院产检不全面,未能明确诊断巨大儿,接产时操作不当所致,遂将医院诉至法院。
本案经法院委托当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分析意见为:患儿出生体重4250,属于巨大儿,产前医院未能予以明确诊断,病历中同样无明确记载;在第二产程中,医院对巨大儿的助产操作不够规范,该新生儿出生后又无外伤史,所以不能排除患儿的右臂丛神经损伤是不当助产所致。
法院据此认定,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且该过失行为与新生儿的右侧臂丛神经损伤有因果联系,故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臂丛神经损伤多见于外伤,分为闭合性和开放性。闭合性损伤常见于车祸、运动伤、产伤、颈部的牵拉、麻醉过程中长时间将肢体固定在某一位置等。新生儿产伤的原因主要为头位分娩的肩难产、胎方位判断错误;臂位分娩时手法不正或后出头娩出困难,强力牵拉胎儿肩、颈所致。
本案中,医院未能在产检中诊断出巨大儿,未能向患儿父母提出为避免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而应采取剖宫产术的建议,违反了巨大儿的接产操作常规。患儿的损害后果正是由于医院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所致。
通过本案,我们要认识到,预防新生儿臂丛神经损害至关重要,产前要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诊断巨大儿,选择合适的接产方案,要及时识别臂难产信号,掌握剖宫产指征与头位及臂位的分娩机制,接生时做到不忙乱,正确采取助产的各种处理方法,才能确保母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