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经济区域化的特点


  一、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国家间进行

  经济区域化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由若干国家组成一个经济集团,该经济集团的成员国之间逐步协调社会经济政策,消除所有歧视性贸易障碍和其他非贸易壁垒,实行自由贸易,从而实现生产要素在经济集团内的自由流动。

  经济区域化一般是在经济发达或较发达的国家之间进行,或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因为,他们的经济发展阶段、国民文化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大体接近,容易形成共识,便于协调政策,从而推动整个经济集团的合作与发展。

  然而,东北亚地区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却较大。

  日本是经济发达国家,近几十年来,经过奇迹般的经济增长之后,现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大国。1992年其人均国民产值已达1.97万美元。其外汇储备总额不断创下新的世界纪录。从1993年9月以来,连续保持世界首位。

  韩国是新兴工业国家,1994年其国民生产总值为8 224亿美元,人均国民产值已超过8 000美元。俄罗斯正处在过渡经济阶段,1993年其国内生产总值为3 294.32亿美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

  2 340美元。中国、朝鲜、蒙古属于发展中国家,人均国民产值还不到500美元(中国近400美元、朝鲜不到200美元、蒙古还不到100美元)。

  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国家间进行区域化,组建经济集团,虽然不具备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小的国家间进行区域集团化的优点,但是,却有一条不容忽视的特点──互补性强。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形成一体化经济集团是因为各自存在相对优势。在生产要素国际流动的基础上,通过直接投资的“媒介”,使各国相对丰裕的、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相互配置,“组合”出成本较低,具有竞争力的商品进行国际贸易,使各国都能获得比较利益。在生产要素国际流动的条件下,这种“互补性"的国际分工已经改变了传统的形式,不会导致发展中国家民族工业的毁灭,反而能使发展中国家利用自身的优势,吸引发达国家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壮大民族经济。发达国家也可把一些在本国已不具优势的产业转移出去,并提高资本的利润率。可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具有坚实的互利性经济基础。

  二、开创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进行经济区域化的先河

  过去实现经济区域集团化的各国都是相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例如,欧共体、经互会等。然而,东北亚地区的各国社会制度却不同,有像日本、韩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朝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俄、蒙这样的正处于转轨经济中的国家。由于社会制度不同,各国在意识形态、方针政策、经济管理体制、贸易惯例、市场机制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实现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有很大难度。

  然而,目前东西方矛盾缓和,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世界主流。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主导作用愈来愈突出,经济优先已成为世界潮流。东北亚各国在实现区域化的过程中,把经济因素——经济上的互利互惠放到了首要位置,这就为东北亚经济区域化提供了可能。在这一趋势的作用下,不同类型国家的经济体制逐渐趋同化。目前,俄罗斯正力争由前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不过,俄罗斯等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是在全盘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和以私有制、自由化为基础而走上市场经济道路的,付出了惨重代价。中国等国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也实现了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社会主义国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为实现东北亚地区经济接轨,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在大经济圈的组建中进行

  东北亚经济圈是亚太经济圈中的次经济圈,它将在大经济圈的组建中进行。1991年11月15日,第三届亚太合作部长会议通过了亚太经济合作的纲领性文件《汉城宣言》。1994年11月,由18个成员组成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非正式首脑会议就2020年之前在整个太平洋地区实行“公开和自由贸易”发表了《茂物宣言》。1995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又通过了《大阪宣言》和《行动议程》。《行动议程》提出了一整套实现自由化、便利化的原则:全面性;与世界贸易组织一致性;可比性;非歧视性;透明度;维持现状;同时起动、维持推进及不同时间框架;灵活性;合作性。显然,这些原则也适用于东北亚经济圈。

  从实现东北亚经济区域化与亚太经济区域化的时间差异来看,将可能出现3种类型:第一,超前型,即东北亚经济区域化的实现先于亚太经济区域化的实现。第二,同步型,即东北亚经济区域化的实现与亚太经济区域化的实现同步进行。第三,滞后型,东北亚经济区域化的实现滞后于亚太经济区域化的实现。我们认为,采取超前型不但可行,而且有利于东北亚地区各国的经济发展。因为东北亚经济圈是亚太经济圈中的小圈,大圈与小圈的发展相辅相成,小圈区域化不但比大圈容易些,而且也会促进大圈的区域化。

  同时,东北亚地区各国应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长处,取长补短,既有经过协调的集体行动,又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决定自己实施自由化的领域和时间表,并根据各成员不同的承受能力,采取不同的进程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