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发布。一年过去了,“新36条”几乎原地踏步。除了北京发布了向民间资本开放利润低、投资周期长的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热力场站、医疗、教育、政策性住房等行业外,全国和地方均未见实施细则的出台。特别是金融、垄断性行业对民间资本的铁门根本不见打开的迹象。
目前,中国民间资金充裕,但已对民间资本开放的行业无一不是充分竞争,在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显著上升,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下,利润率不断降低,发展困难。与此同时,较多的民间闲置资本涌入各种投机市场,导致在空前厉害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压力之下,房地产泡沫仍持续膨胀。而红木家具、黄龙玉等市场的投机此起彼伏。实际上,中国非常有必要推动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出较多的人力成本进行调查、跟踪小企业客户的资金状况。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后,出于盈利性和安全性的考虑,必然在利率上浮较多的小企业贷款投放上更积极,也有较多的手段防范风险。
从政府的威信来看,也需要全面落实“新36条”。政府颁布的一些利好政策一再落空,比统计局的滑稽统计数据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更大。招商银行不久前发布《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近60%接受调研的富人表示考虑移民,这一行为在可投资资产规模在1亿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中表现尤其明显,约27%已经完成了投资移民,而正在考虑的受访者占比也高达47%。“新36条”的落实可阻止民间资本大规模外流的步伐,反之,随着政府威信的进一步下降,民间资本将继续外流,这不是中国经济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