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竖一
2011年5月20日,举世瞩目的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终于有了结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据华商网报道,庭审消息传出法庭后,法院外等待消息的群众放起了鞭炮。
消息传开,一时间众多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笔者亦在多家网站的微博和好多QQ群中发布道:“药家鑫案终审结果:上诉驳回。维持原判。微点:天理昭昭!”
但笔者深知这其实也是人间的悲哀,因为药家鑫这个年轻的生命说不定很快就没了,作为他父母晚年可能会凄苦地生活在人世间,因为药家鑫拿他自己的生命跟张妙的生命做了事实上的交换,而我们民众却在欢呼、却在庆幸。
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只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以及药家鑫故意残杀张妙之事实办案。因此,作为二审法院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即一审、二审均认定药家鑫其罪当诛。
尽管药家鑫最终是否能走上刑场,还取决于最高人民法院。可结合有关情况来看,药家鑫被处死应该没有多大悬念了。
平心而论,药家鑫是罪有应得。然他父母是无辜的,而很可能会在凄苦中度过余生。是的,“养不教父之过”。但对于人之父母而言,其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是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愿面对的人间惨剧。
二审间,有网友在腾讯微博上质问道:“很多网友说他不死,中国法律死,那李刚儿子不是还好好的…还有说为她的家人儿子想想,那为什么不为他的父母想想呢?”
笔者回应道:“问得好!药家鑫杀害张妙时,为他父母着想了吗?为他自己着想了吗?为张妙的家人着想了吗?”
“张妙爸妈孩子更可怜唉”。一网友评论道。
诚然如此。
但如今谁也无法改变这一切了,因为药家鑫确确实实故意杀死了张妙,因为一审、二审都认定药家鑫犯了故意杀人罪而该处以死刑。
其实,就药家鑫本人而言,也正可谓处于人生的花季,然他自己葬送了自己的生命,而现在只能早早地成为死神的俘虏了。
尽管药家鑫一方在一审、二审时列举出了不少包括“激情杀人”等在内的所谓理由,而有关标签为“专家”的名流等社会群体也是多方尽力为药家鑫“开脱”罪责,且有的民众出于善意而希望轻判药家鑫,但谁也未能影响相关法院的审判。
药家鑫十有八九要离开人间了。看似法律判他死刑,看似民意影响了司法,但事实上是他自己害死了自己,是他自己害人害父母。
实事求是地讲,其实我们每个人活着都不容易,而生命对任何人而言只有一次,故而笔者希望有残杀别人之念头者,有杀人灭口之想法者,都能以药家鑫为鉴。否则,很有可能会成为像药家鑫一样的害人害己害父母者。(文/罗竖一)
罗竖一:药家鑫害人害己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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