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日,国美电器宣布董事局主席陈晓离职,由原大中电器创始人张大中接任。陈晓,这位2010年度最具话题性的职业经理人在国美的沉浮大剧终于落下了帷幕,剧终人散,职业经理人悲剧落幕,依然成为了资本的弃妇。
回想当日,不禁让人唏嘘。当年的陈晓,堂堂永乐电器的老板,也曾统帅麾下,与国美、苏宁、大中逐鹿中原。系出名门的他华丽转身,将永乐“托付”(陈晓本人言)给了黄光裕的国美,从此开始了与黄氏国美的热恋。曾几何时,黄陈二人出双入对,配合默契,“举案齐眉”,被业内奉为美谈。也曾记得,黄氏夫妻入狱,国美深陷危机之时,陈晓率领团队力挽狂澜,保住了这艘风雨飘摇中的巨舰。如此的职业经理人,何罪之有?如此的创始人资本,岂非无情?
恒久不变的“理性行为”准则
此时,许多声音惋惜职业经理人的命运,许多声音感叹不完善的企业制度和市场文化无法为其提供保障;一如彼时,许多声音指责陈晓的“背叛”,许多声音埋怨“国美内斗”殃及池鱼(小股民)。但我们应该知道的是,现实的商场毕竟不是狭义的道德江湖,“道德”标准衍生出的臆想并不能成为各方的行动指南,我们更应该知道的是,市场的主体也不可能具有“集体理性”,以“集体利益”标准勾画的乌托邦也不能成为各方的行动指南。
在企业这个平台里,创始人资本、职业经理人、公众资本、投资机构都是“理性”的,都是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行动,没有人会用道德洁癖断送自己获利的机会,也没有人会为了企业的集体利益牺牲自己。
为了说清楚这点,我们不妨回溯历史,将“道德”和“集体利益”这两个大多数人都认可的标准代入这出大剧,看看剧情的发展是否一如既往?
首先,如果黄光裕尊重“集体利益”,他在锒铛入狱使国美深陷危机之时,就不应该千方百计死守对于国美的控制权。如果让陈晓放手施展,不再腹背受敌,国美当时的局势是不是会更加乐观?黄光裕不是圣贤,岂能如此超脱?所以,即使在其高度信任陈晓之时,依然委托私人代表(王俊洲、魏秋立)代行权力,以形成牵制。
其次,如果陈晓胸中固有“道德操守”,他在临危受命执掌国美之时,就不该私藏二心,借势而起,大肆篡权。如果他心无旁骛,一心挽救国美,在引入机构投资时,是不是能为企业争取更多利益?陈晓不是雷锋,曾为王者的他又岂能对控制权拾金不昧?所以,才有了黄方代表邹晓春的合理质疑——为何只谈贝恩一家?条件为何如此苛刻?言下之意直指陈晓与贝恩存在私下协定。
再次,如果公众资本同情黄光裕的遭遇,坚守“道德标准”,他们就不应该支持陈晓稳坐江山,如果大家都用这种标准(当时,由于黄家大打煽情牌,其获得了不少舆论认可)投票,黄家恐怕早已重夺控制权!公众资本不是圣贤,手握股票的他们又岂能拿自己的真金白银去冒险,为商业道德祭旗?所以,黄家再怎么闹,还是推翻不了当时的陈晓。
最后,哪怕贝恩资本信奉“道德标准”和“集体利益”中的任何一条,他们就不应该支持黄氏家族遣散陈晓。就前者来说,贝恩资本受惠于陈晓得以进入国美,获得了巨大的盈利(两年投资收益率达到1.6倍),怎么能够会翻脸不认人,倒戈相向?就后者来说,企业的战略应该保持延续性,且陈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哪有必要伤筋动骨,更换舵手?机构资本往往是最理性的,所以,贝恩的转身如此潇洒,几乎让我们忘记了竺稼当时与陈晓的患难与共。
道德的大旗都是神马,集体的利益只是浮云。黄光裕大打煽情牌,指责陈晓背叛(甚至不惜引爆公众的民族情结,控诉陈晓要将“国美电器”变成“美国电器”),公众希望以和为贵,化解矛盾,陈晓声称不对个人只对公司负责,国美新的利益集团(黄家和贝恩)发出《媒体问答纲要》,指责陈晓为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可惜走得太晚了”……一切的一切,都是姿态,都是为了“合理化”自己的逐利行为。拨开云雾,我们才能透视玄机。
旁观者往往喜欢把自己置身于道德的制高点,也正因为以道德假设为基础,才会推导出众人维护集体利益,隐忍一时投机,和谐共赢的海市蜃楼。现实的市场早已用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多方的博弈结果往往是整体利益最低的“囚徒困境”,而企业往往是在这一个又一个的囚徒困境中艰难发展的。
要分析商业行为,我们还要现实点。
权力的真谛是“不可替代性”
国美大剧给我们另一个启示是,股权不一定是强权,权力的真谛在于其“不可替代性”。
何谓权力?权力即是向对方施加成本的能力。如何在企业舞台上对其他“下注者”(下注即投入生产要素,如资本、人力等)施加成本?无非通过控制自己一方的投入(抽离或封闭其作用),使对方形成损失,但又无可奈何。为何会无可奈何,因为对方的投入“不可替代性”高,无法在市场上轻易重购!
陈晓是凭借这一点得以登堂入室,在短期内坐稳江山,黄家也是凭借这一点成功复辟,重新夺回国美控制权,贝恩资本更是凭借这一点笑看风云,一直坐收渔利。
陈晓的不可替代性在于他的才能和对国美的了解,但最主要还是与时机有关。这里的意思是,黄光裕东窗事发之时,没有人比他更合适领导国美自救,比他有能力的不如他了解国美,比他了解国美的不如他有能力,而他又恰好在那个时间在那个位置上。企业内舵手的更换不可能实现软着陆,而危在旦夕的国美也“伤不起”,所以,那时的他,不是黄家的煽情就可以撼动的。
黄家的不可替代性在于其自有资产对国美的“粘性”。“粘性”,代表抽离之后会发生成本。黄家手握暂由国美托管但属于私产的300多家未上市门店和国美商标的使用权,无疑扼住了资本的咽喉。我们可以试想下黄家鱼死网破的结果,资本又怎么会冒险犯禁?所以,陈晓必须得走,国美还得姓黄。这种结果,不是因为公众希望,而是因为如果陈晓不走,国美易帜,民众资本和机构资本会承受巨大的成本。
陈晓的可悲之处在于,他的不可替代性只是与时机有关,况且,他的才能存在一种Arrow所指的“信息悖论”,即才能是种信息,没有公开时,无从得知其价值,一旦公开,又变得完全没有价值。换句话说,危机度过,陈晓已失去了价值。当然,陈晓的不可替代性还在于其与供应链上游企业的良好关系(一改黄光裕过去的强势,赢得了赞赏),但当张大中出现时,陈晓的优势也就可有可无了。
黄家的幸运之处在于,他们的不可替代性是持续的。只要国美的商标多使用一天,只要非上市门市多运营一天,两者在国美体系中的作用就会越来越大,而将其抽离也会发生更大的成本。所以,黄家的权力会持续增加,直到其可以踢走陈晓。
贝恩的不可替代性是最弱的。作为机构资本,他们发挥不了陈晓应对危机的作用(可能有信号利好,但不是主要的),他们更取代不了黄家关键资产对于国美的“粘性”。他们的聪明之处在于永远能够更加清醒地看清形势,永远能够第一时间站在优势一方的身旁。陈晓占据强权时,他们支持陈晓,黄家占据强权时,他们支持黄家。一来一往,潇洒自如,不由得让人感叹机构投资者的高明!
看清了权力的真谛,我们就会明白,股权并不是主导局势的动因。我甚至可以大胆断言,即使黄光裕仅有10%-20%的股权,只要他手握两张王牌,他还是可以影响到国美的其他“下注者”。道理很简单——谁敢陪他疯?
看不清自己的牌,摸不清对手的底,偏偏又碰到了市场中以利益最大化为准则的投票者,此时,职业经理人过去的丰功伟业只能换取得来同情,置换不成权力。如此,佳人也只能堪比弃妇,无关制度,无关文化,关乎理性,关乎强权!
发表于《中欧商业评论》2011年第5期,是为该刊撰写的“被误解的商业常识”专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