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茅台镇上的强迁之痛》。节目播出一天后,超过200家门户网站转载了这一新闻,并给予高度关注。在这些转载的网站中,既有商业性门户网站、行业网站,也有各地政府的门户网站,然而,却没有一家来自贵州省。
茅台镇是一个造酒古镇,近年来又发展起了一批生产白酒的企业。为了打造茅台镇中国第一酒镇的品牌,镇政府决定把环茅南路建成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街上所有商铺都必须卖当地产的白酒,不卖酒的商铺则要立即搬走。4月26日,镇政府派出工作人员到各家商铺了解情况。令商户们没想到的是,5月1日镇政府就正式下发了通知,要求5月3日完成搬迁。这就是说,商户从接到通知到迁出此地,只有短短两天的时间。
两天的时间完成搬家,这对正常营业的商户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更何况是在没有一点补偿的前提下。针对这种情况,茅台镇政府不由分说,派出联合执法队,采取暴力手段,破坏、扣留店铺财物,强制要求没有能力马上搬走的商户立刻搬迁。带队执法的茅台镇副镇长袁仁涛对仍在营业的商户说:“(你们)打乱老子的规划,打乱老子的装修……”
一切法律和规则,在茅台镇打造“国酒之心”形象工程的决心面前,都是浮云:宪法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财产,联合执法队却可以随意打砸店铺和扣留货品;店主说现在是法治社会,公安说他们不懂法律;商户摆在店内的货品,城管可以直接搬走;店主举着工商执照维权,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却视若不见。
在不考虑实际情况、不解决搬迁损失、不给予生活补偿的前提下,如果谁提出异议,由茅台镇政府、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就直接对其采取强行措施,叫停其合法经营、扣押其合法财产。这一践踏一切法律和规则、近乎无知者无畏的行动,却由谙熟法律和规则一应奥秘的公职人员实施,着实令人震惊。
有句话我们都很熟悉,即无知者无畏。无知者无畏之所以可怕,在于它是一种破坏性力量。而茅台镇的强迁之举告诉我们,有知者若是无畏起来更可怕,因为它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茅台镇一案,让当地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国家的依法治国信念、政府倡导的科学发展理念乃至个人的安居乐业追求,均产生了不容置疑的动摇、怀疑、诘问、抗拒甚至放弃;而这种复杂的沮丧感,其破坏力甚至大过强行搬迁本身。
在迈向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征途中,中国果敢地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而要想发挥这一体制的最大优势,选择一种有利于交易市场的容量最大化、有利于经济深化的好的制度,尤为重要。
在制度经济学的视野中,好制度的核心是产权保护与合约执行机制,这一主题实际上涵盖了一国制度的方方面面,包括法治、政府权力与制衡结构、司法独立等等。经济学家陈志武曾就此指出:“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最后归结到对私人产权与合约权益的侵犯,因此对行政权力的制约问题最终也是一个产权、合约权益的保护问题。”
事实上,袁仁涛口口声声的“依法行政”,处处是“违法行政”。在茅台镇一案中,我们同时看到了不受制约的权力、助权为虐的法治和无能为力的新闻(当地媒体)监督。而优良的制度——政府勤勉尽责、依法治国、保证新闻报道的自由,恰恰是经济深化发展的必要前提。
茅台因为遵循科学的酿酒规律,而成“国酒”。茅台镇如果继续违反法律和规则行事,不但难成“国酒之心”,还会失去质朴的民心。希望茅台镇的当政者,惊醒后深刻反省。
茅台镇强拆:有知者无畏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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